收益分配
100 万人民币≤投资金额<500 万人民币,预期年化收益10﹪(税后),投资金额≥500 万人民币,预期年化收益11%(税后)。投资期满5 个工作日内,由正闵房开或其指定第三方购买投资者持有的有限合伙份额,将投资本金及收益划入投资者账户;
保障措施
(一)按照上海市相关保障房扶持政策,在土地款交付完毕之后,由上海市项目所在地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项目公司签署《动迁安置房供应协议》由ZF负责回购。为
保证投资者利益,投资者的所投资金全部进入项目开发建设,投资者投资期限到期后以转让有限合伙份额的方式退出并实现本金与收益。
(二)针对本保障房项目建设基金的正闵三期所募集资金,普通合伙人(GP)和基石投资者(LP)同意以两者共2 亿元人民币出资作为劣后出资为投资者托底,投资者以入伙方式进行出资成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并通过转让合伙份额的方式实现优先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