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前,中国领导人在新加坡谈到最关心人民的住房问题,并指出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是搞好廉租房。仅仅一周后,11月27日,中国便出台了两个旨在推动廉租房建设的政策,《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其效率令人印象深刻。但其效果,仍然受到旧问题的考验。
首先被纳入到住房保障体系中的,是中国约1000万城市低收入家庭──其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0平方米,约为中国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三分之一。然而由于未能有效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截至去年底,廉租住房制度惠及的家庭累计仅有54.7万户,不足目标总数的6%。
出现资金缺口的最主要原因,简言之,是地方财政不愿承担提供大部分资金的责任。一个普遍采用的估算数字是,中国每年需要的保障住房建设资金近500亿元。而按中国领导人在新加坡透露的数据,2007中国中央政府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为49亿元,其余主要来自地方财政。
分析《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可以发现,新政策对廉租房资金来源作了更详细具体的规定,但相比过去,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突破。比如,新政策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从原来的5%提高到10%。但过去经验表明,由于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财政主要来源,靠行政命令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部分投入到廉租房建设很难成功。
早在2006年7月,中国财政部便要求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的部分资金,约5%,应纳入廉租房建设。据统计,2006年全国城市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近3000亿元,理论上可向廉租房提供150亿元资金。但截止去年底,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中,来自土地出让净收益的部分只有3.1亿元。
据悉,目前中国央行等正在研究推出金融创新政策,以解决资金缺口难题。但市场对金融工具在廉租房建设中能够发挥的效力,同样存在疑问。原因在于市场化的融资手段,比如地产信托基金(REITs),需要一定利润水平的支撑,而投资廉租房的收益率和增长性均偏低,对投资者缺乏吸引力。如果主要依靠政策性贷款或发债的方式,等同于政府出钱,理论上更为可行。
其实如果将廉租房视为一项低收入者的福利,政府投入理应成为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但中国廉租房的真正挑战,其实在于这项福利能够有效覆盖多少城市中亟需住房救济的人群。对于经常被援引为廉租房,或公屋,范例的香港和新加坡,由于国情相去甚远,其实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无多。事实上,批评意见认为香港的廉租房政策导致其公屋市场过度膨胀,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