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改,现实问题是解决城市扩张下的土地征地问题,其实伴随处理的是中国城镇化问题,特别是“新”城镇化总体思路问题;
我的看法:不会听从 厉以宁、吴敬琏的观点,实现土地私有!现在中国已经通过物权法,以“用益物权”的形式,对农业用地在农业用途上的流转给予高度肯定!所有权中,最要命的收益权、处分权给他了! 但是中国ZF肯定严控农业用地转非!用力保证18亿亩的 耕地红线! 现在地方ZF无偿征用的农业用地,而且并没有按照孙中山的设想“平均地权,限制资本”,对原拥有者给予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中国现在缺失的就是这个!毕竟93年中国就有了土地增值税,实现地方ZF与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另外,针对重庆、成都的城乡综合改革,推荐成都的,对重庆的改革不赞成!什么用社保换耕地承包经营权!哪有用公民耕地财产收益换取公民的基本权益!荒唐! 况且,ZF收回耕地能保证农业用途?!
图片是我的改革思路预测:
海南的确权工作,肯定要做的,信息化社会,人口流动情况下,肯定要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全国范围内,可能建立统一的农业用地流转市场,规范交易行为,保障农民权益;针对农民的宅基地,可能会出台城乡交易统一的市场
针对户籍制度改革,肯定会废掉第三次土改时户籍流动控制的户籍想法,户籍肯定会回归 公民基本权益保障的电子登记文件;
下面是链接:
中国可能会借鉴台湾的改革经验
http://phtv.ifeng.com/program/sjdjt/200904/0421_1613_1118632_4.shtml
重庆买卖地票市场;土地交易所
http://finance.qq.com/a/20110716/000696.htm
海南的确权工作:其实就是为农转非做准备,估计会被中央给压压的。
http://finance.eastday.com/m/20131021/u1a7724514.html
中央的27条件建议
http://news.xz.soufun.com/2013-06-25/10379949_2.html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昨天在浙江绍兴召开的“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谈会”上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必须找准改革的定位和主线,守住改革的原则和底线,厉行节约集约,以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转变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保发展”就是要适应发展特定阶段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科学配置土地资源,提升土地价值,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有效的空间支撑和持续的资金保障。“保资源”就是要适应人口资源特殊国情要求,始终把严格保护耕地作为改革的前提,继续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行耕地数量、质量和环境并重保护,进一步夯实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基础。“保权益”就是始终要把维护权益、群众满意放在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地利共享,协调好土地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小组组长王世元在介绍情况时说,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制度安排之一,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是一件大事更是一件难事。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已初步形成关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7方面27条改革政策建议。内容上涉及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整治、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产权制度等重点领域。目标上包括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优化、城镇化发展的现代农业基础、城镇化转型发展、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土地收益对城镇发展的持续支撑能力、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城镇化成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体现了新型城镇化目标与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目标的融合。
这是原有对土地增值收益市场建设的ZF措施
http://www.envir.gov.cn/info/2001/5/531610.htm
现阶段状况
http://finance.qq.com/zt/2008/far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