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陈叶军)“未来小微金融发展前景巨大,要正视微型金融的作用,使其与我国社会发展目标、金融发展方向以及金融业务创新相一致。”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微型金融在中国”高峰论坛上表示。
微型金融是一个改写我们对银行业认知的崭新理念。贝琪兹·阿芒达利兹表示,微型金融的理念在于为穷人打造生意经,为防止信用风险设计多种手段,如联合贷款、动态激励等,在拉美国家和东南亚等地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从国际扶贫到企业融资,微型金融使全世界超过两亿的贫困人口获得小额贷款。当前,这一理念正在中国兴起、传播。中国的微型金融可以追溯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中小额信贷试验,在经历了1997亚洲金融危机之后,2006年1月首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被称之为“微型金融”,之后被不断地加以强调。近年来,微型金融在中国得到了积极培育与发展,“但是作为金融发展新领域,涉及到利率、主体、风险管理、信用评级等诸多争论,微型金融的发展模式有待完善。”焦瑾璞认为,微型金融具有政策性和商业性双重性质,商业化是让微型金融实现可持续性的必需之路。微型金融的发展与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改革发展目标是一致的,一定会越来越受重视。
“微型金融是通过将其他信用商业化,服务资产较少或无资产的个人及企业,有利于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借贷。”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表示,通过小组担保、标准合同和非标准合同筛选、建立激励机制、培养还款能力等方法,可以保证微型金融的可持续性及商业性。“小微金融是贷款技术和风险识别技术的再造,是对传统金融的革命性创新。”曹远征说,目前大银行开始用新的技术开展微型金融服务。互联网在支付交易方面成本较传统交易方式更低廉,可为微型金融发展提供帮助。国有机构能做小额贷款,但是要真正做好小微金融会有困难,因此,曹远征建议放开放贷人条例,允许自然人和法人贷款。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主办,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国民小微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协办。更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