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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广州白云琴星小学的四位老师讨薪,校方置若罔闻,她们教过的学生不忍,捐款挽留,邓琼英老师接过学生捐来的几十元零钱,不禁号啕。
         
        民工讨薪,小学老师讨薪,下面该哪些人沦为乞者呢?
         
        煤矿工人在简陋的条件下出事死了,我们把愤怒指向黑心的窑主,民工拿不到原本就不多的工钱,我们把愤怒指向黑心的包工头,我们说窑主、包工头没有文化教养,唯利是图,良心泯灭,或者"情有可原",怎么办学的老板也不知良心是什么东西了?
         
        愤慨已经没有用了,"感动"也只能感动可以感动的人——重庆农妇熊德明因讨薪成为"感动中国"的人物,广州的这位五年级的女生,不知叫什么名字,她能感动她的老师,也能感动我们不少人,但是她能感动那位"在欠款200多万元的情况下,照样开名车啖龙虾"的冼董吗?
         
        如果黑心的家伙是孤立地存在,百年一遇,愤怒一下或许可以解决问题,现在看来,对劳动者权利的公然漠视,已经不是孤立的事件,个别老板品行恶劣,不能解释这种较为普遍的现象。
         
        面对多不胜数的不公正现象,我们不能再愤怒,也不能再"感动"了。
         
        愤怒下去,社会可能出现无序的对立,窑主都是坏人,包工头都是坏人,私立学校的老板也可能都是坏人,要铲除对弱势群体的压迫,只能进行阶级斗争,重新回到纯粹的公有制体制下。愤怒下去,还有一个衍生品,就是走到愤怒的对面,就是无动于衷,就是冷漠自私,鲁迅骂过的看客心理,就是愤怒太多太久而愤怒过又没有任何效果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
         
        至于"感动"——我真诚地期待,白云琴星小学教师讨薪一事,不要经过这样的路径解决并让我们感动:领导亲自过问,作批示,然后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妥善处理——这样的"感动"会让更多的黑心老板心中窃喜,他们会坚定地认为,"典型"是个倒霉蛋,是不幸撞在枪口上的傻鸟。
         
        受害者诉诸劳动监察部门甚至上告到法院无疑是最正当也最正确的选择。但是,当民工为讨薪爬上高压电杆,当老师为讨薪不顾尴尬怯怯地打着大字报站立在学校门口的时候,我们不能就此判断他们不知道共和国有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仅就讨薪一事而论,往往是收入较低的人群欠薪的问题严重,他们不论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告诉,都支付不起时间成本和相应的金钱成本,旷日持久的官司会让他们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他们需要职业的讨薪人——工会出面,去和老板谈判,代表会员投诉和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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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3 09:50:00

老师讨薪,校方置若罔闻——难道只有“号啕大哭”?民工讨薪于今都有了“办法”,当老师的……

“哭”绝不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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