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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新商科论坛 四区(原工商管理论坛) 商学院 创新与战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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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

关于市场的解释,有种种样样的说法,但是不存在标准的市场化,只存在因各国制度,产业,经济,社会,综合而涌现出的市场化。

西方的市场化,是由庞大的法律体系,不断定义,不断立法,不断透过立法解决社会问题,又因立法产生很多社会问题。再次回过头来,又不断地用立法进行解释。是一个动态的立法,动态的市场规则的反复循环,永无止境的发展和进化过程。

通过庞大的法务体系,微观上修缮市场失灵。美国的市场失灵,是多层次,多维度的,但是它的失灵的修正,是由法学来修饰。当然这个法务体系已经庞大到太庞大以后,已经自我纠缠了。像上次美国ZF停摆,就是由此引起的

所以任何国家都不存在那种形而上,普世,公平的真空市场经济,只有经过不断的法学阐释,不断个性化,不断特殊化,不断精细化,这样的一个特殊,再定义,精致化,动态市场体系,各个国家亦是如此,包括中国的即将推进市场化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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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1 08:47:10
所以, 到底什么是决定性的市场呢? 读完楼主介绍后,还是不太明白, 可否请楼主再简单点的教导一下呢? 谢谢~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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