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有无价值,最简单的定义就是取用度的评估成分。
所谓取,就是劳动,用就是对劳动的补偿。评估就是主观的趋向,而成分在这里当然就是这个主观趋向在客观上的表现。
当我们说劳动比任何其它对象更有价值时,我们其实在说,我们更愿意去(取得)劳动,并通过客观实际的劳动来体现这个主观评估。
如果我们单纯看“价值”这个宾词,那么它就是指“益处”。
价格,最容易被混同成价值。价格本质上只是交换对象之间的比例。货币总是其比例中介或者媒介而已。
同类等量的葡萄酒,陈酒比新酒有更高的价格,并且在交换量上,毫无例外地具有那个更高的价格,于是我们承认其具有更高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真的是这个陈年葡萄酒本身具有某种神秘的东西导致其具有某种价值增量吗?我们拆开分析一下。
如果这个陈酒只是和某种商品交换时比新酒具有更高的交换比例,比如,和1斤某种铝锭相比,新酒能交换500克,而陈酒只能交换50克,于是陈酒对这个铝锭的价值就是比新酒大10倍。但是,如果和3匹锦缎相交换,新酒能交换500克而能交换陈酒100克,那么我们认为陈酒实际上即便在铝锭那里表现得比新酒贵10倍,其实际上也未必真就价值比新酒大10倍,因为其在锦缎那里表现出不同的交换比。
如果我们用一种一般等价物来标价,那么每克10元的陈酒,好像比每克1元的新酒有更大的价值。但和一般等价物相交换时,交换的不是某种实在的益处,而是某种抽象的、不确定的潜在益处。除非这种抽象和不确定的潜在益处背后有实际的东西,否则,它就只是一堆符号而已。
不过,无论如何,一旦都被交换,陈酒是比新酒交换到了更多这种符号。那么显然,如果不是酒里有某种神秘的东西,那一定是那个符号背后有东西在作祟。陈酒的化学变化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秘密了,所以,秘密只能是在符号背后。
当我们研究陈酒从原先的新酒陈化而来的化学变化时,我们是从它还是新酒的时候开始观察的,那么我们就应该把陈酒所交换的符号背后的东西——暂且不管它是什么——也推回到当初去看。
如果,50年前,一斤酒可以交换一斤羊肉,而一斤羊肉可以交换一般等价物1美元,而50年后,同样这个一斤酒变为陈酒,同样可以交换一斤羊肉,但可以交换100美元。那么我们说,这个陈酒涨价了,可我们不能认为这个陈酒价值增加了。但是,如果我们再加入一个比较:50年后出产的同类的一斤新酒,只能交换10美元和一斤羊肉。我们当然说,陈酒比新酒贵10倍,但我们一样没有办法说,陈酒就比新酒的价值大10倍,因为显然,羊肉和美元的比例在波动。
我们再假设,抽去某种特殊商品。一斤陈酒还是可以交换100美元,而一斤同类新酒只能交换10美元,难道就可以断定陈酒里面有了什么神秘的变化导致其价值增加吗?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因为现在这100美元可能在50年前能够购买到50年前的1000美元所能购买到的任意种类的商品。而当时100美元所能交换到的同类一斤新酒,也只相当于今天10美元所能交换到的东西。换句话说,这一斤陈酒只是等了50年后的今天把这50年来它本来应该在期间交换掉的东西全部累积起来放在今天交换的时候交换掉。而在50年前,它交换不到这么多东西。为什么同样的这一斤酒,在50年前它交换不到50年后的今天多出10倍的东西?因为当时这多出10倍的东西没有能力被生产出来。
我们复习一下,政治经济学中,交换的价值永远是那些超过己用的多余的价值。当购买力不变,从而货币代表着等量交换物时,陈酒比新酒能交换多出10倍的同样交换物,那么其必要前提一定而且只能是,这多出10倍的与之相交换的等价物已经被生产出来而且可以被与之交换。换句话说,社会有这样的物品丰富度和富足度可以以10倍的量交换这等了50年才来交换的酒,或者说,是这一斤酒等了50年,等到10倍多的交换物被生产出来来与之相交换。
如果社会的生产始终是简单重复,丝毫没有进步和增加,而只有更多的新酒被生产出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陈化,那么不论陈化多少年,这种酒——不论陈化程度——都只会随着其数量相对于其它任何一种商品数量而言更多,其交换价值不断下降而不是增加。
当我们论证了宏观上的这种必然性,我们再回过来落实到微观上,我们就很容易得出正确的和确定的结论。
我们假设陈酒,按照庸俗经济学的说法是因为其口感更好,但对于一个食不果腹的人来说,他首先必须填饱肚子,然后才会想到去喝酒。假设这个人又是酒鬼,且对陈酒的醇厚感比别的感觉嗜好更重,那么他当然在满足了饥渴之后选择陈酒。如果他的生产能力没有高到可以提供超过满足饥渴以外再购买陈酒的程度,那么无论陈酒陈化多少年,醇厚度对他有多高的吸引力,这个陈酒对他来说也是毫无价值。同样,即便对于一个不喜欢醇厚感的人来说,假设其生产能力所提供的收入多到可以提供这样的剩余财富,满足了所有他其它嗜好之后还有多余,那么即便对陈酒的偏好是排在他全部喜好的末尾的,那么他也可能去交换一点陈酒来。对于这个人来说,这个陈酒可能不是自己喝,而纯粹就是为了款待可能朋友或者纯粹是为了多一种口味的体验而已。
以上后一种例子完全可以照搬到黄花梨或者紫檀上。两者成材到起码的可用期都在四分之一世纪以上。如果种植这两种木材,在栽培完成后,其看管养护的劳动量丝毫不比陈酒陈化酒窖来得多多少。这种木材在长达四分之一世纪期间所能遭遇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也和酒窖的维系相当。我们完全知道,在当初,航海业刚刚兴起的时候,折中 高硬度不易变形的木材更适合造船。但显然如果要等这两种木材来发展航海业,那么我们恐怕还等不到今天的文明成果。但即便在今天,有足够多的其它材料取代这两种木材来造船,而且性能更好,这两种木材的价格依然很高。不是因为它们的以使用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价值真的更大,而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足够支撑它们在和其它任意种类物品相互交换时,取得更高的交换比。换言之,是其它任意种类的交换对象更丰富更富足了,于是它们显得更贵了。而这种红木之所以被使用,也只是我们把它们当做一个更丰裕的选项而已——不是所有的人都必定选用红木来制作东西——哪怕他们很富有。
陈酒之所以好像显得价值更大,只是若干可以被关联的要素凑巧结合到了一起,这些要素是:
1)恰好有嗜好醇厚口感的人;
2)这个嗜好醇厚口感的人恰好有足够多的闲余能力来交换;
3)要满足这种醇厚感恰好需要那么长的时间,
即便这三条要素不具有逻辑关联性,但它们同时被发现躲在高价背后,使得我们误以为陈酒具有某种神秘的力量可以在陈化中创造价值,但事实是,劳动创造了陈酒的高价值,不仅是通过其作为酒的陈化的必要条件,而且是作为陈酒能被交换为高价值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