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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作者:吴杭民

  宏观调控之下,楼盘各种各样的打折促销以及五花八门的广告已经在广州轰轰烈烈地上演。但广州《楼市》杂志主编徐北婴通过长期跟踪房价发现,某些实力楼盘的价格其实是在“明降暗升”。“我们国庆节去踩盘时,(那个楼盘)是卖1.7万元/平方米,后来它就拼命地拉价,拉到每平方米2.2万元,然后再给你很多的折扣,什么‘九五折’、‘送管理费’等等,到最后我们计算出来的这个房价,还是维持在每平方米1.9万多元,实际上比国庆节仍高出2000多元。”(12月16日《新快报》)

  随着中央对

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趋紧,各地媒体上一片“房价暴跌”说,似乎房价一调控就立马见效了。而业内人士披露的一些楼盘“明降暗升”的伎俩,却是我们清醒看待这次调控的很好提醒。

  “房价一调控就立马见效”的“喜人”故事,我们难道没经历过吗?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今年4月曾公布,3月份广州十区的一手房价创下去年以来单月最大跌幅,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7029元/平方米,比上月降了700元/平方米,房价环比2月大幅度下降超过10%。一时间,媒体也是一片叫好声。哪知道,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3天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统计数据却指出:广州3月份房价同比上涨7.7%,环比上涨0.8%!

  在房价统计数据缺乏权威、屡屡陷入“迷宫”的背景下,调控政策立竿见影,的确让人生疑。如今,房地产业在掌握行业相关数据、信息上,完全处于强势地位,这些“得天独厚”的优势,为房产数据常常被注水、被操纵于其股掌,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更有以前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有的地方在上报房价数据时,故意不把市中心地段的房价统计在内,或人为“惜售”高房价楼盘,统计的仅是二三类地段的

商品房价格,这房价还能不降吗?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依然存在的情形下,在房价成本依然是“雾里看花”的状态下,房地产宏观调控根本不可能就立马见效。我甚至在怀疑,这段时间频见的“房价暴跌”说,是不是有掩人耳目、虚晃一枪的阴谋?也或许是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种“积极”的呼应和“联动”?就好比广州《楼市》杂志主编徐北婴所举的例子,你猛然一看是“暴跌”了近14%,可实际上

房地产商的利润并未缩水,反而是增加了。

  平抑房价是每一个老百姓的心愿,但我们的确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我也想提醒专司此重任的有关部门,千万别被眼下一片“房价暴跌”说给忽悠了,否则,“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依旧会是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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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18:25:00

有需求就有供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只要开发商能卖出去,那当然价格就不可能下得来了。这个问题在于消费者是否理性,而如果理性的消费者还在进行购买的话就不能说房价过高。如果说房子是特殊商品,没有住不行,所以弹性很低,那我同意。但是只要在够住的前提下,新的房子的购买就不是特殊商品了。而实际情况是现在买房子的人似乎没有谁是原来露宿街头的。

总的说来,我觉得要平抑房价,不是一两个经济政策可以解决的。首先消费者买房很多是出于投资考虑,如果中国有比股票和房地产更好的投资,那这个问题也就不存在了,但是现在没有。另一方面,现在的房产的购买者很多是贷款的。我们知道如果只要愿望而没有支付能力的话,就不成其为需求,因此只要银行系统严格控制贷款,当然这个需要政府介入,那么需求会大大下降的。控制贷款还有利于避免像美国的次级贷款风波这样的问题传染到中国来。

最后我认为大家关注的“房价”实际上是由两个相关的部分组成的,就是新房的房价和二手房的房价。虽然它们相关,但是其实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东西。新房的收入被开发商取得,而开发商是企业,是以逐利为唯一目的的。限制开发商是政府需要做的事情,否则开发商作为强势的一方,利用垄断能力会对消费者福利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二手房的收入是居民,也就是说一般而言二手房市场交易双方是同样的竞争性市场,双方是公平的,因此政府不应该介入二手房的交易中。而怎样更好的队新房进行管理而不影响二手房呢?我想政府可以利用从价税的杠杆,从开发商向消费者转移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新房和二手房的购房者也就是未来二手房的潜在的销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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