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卢江在2007-12-22 18:29:00的发言:楼上的观点我不敢苟同
可能我没表达清楚我的问题,现在按要素的贡献分配实际上就是从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来的,我不知道楼上的对经济思想史是怎样理解的,这一点值得商榷
另外,十七的一个特别大的亮点就是分配理论的突破,分配理论的改革从根本上说涉及到所有制结构问题,进而就关系到国家性质,这怎么能不重大呢?说分配理论问题不够重大这似乎荒谬至极,我不知道楼上的有没有深入学习十七大报告,也不知道楼上的有没有认真学习<资本论>,如果十七大没有深入领会,<资本论>也没有认真学习,我想我们可能没有必要再继续讨论,因为这样也讨论不出结果.
本来学术性问题相互交流语气不应该这么重的,但是楼上似乎有点藐视某些问题,不敬之处请谅解
 首先,“贡献”可没有“边际”的意思啊! “贡献”是“质”,谁有贡献谁没贡献是“有”和“无”的问题。按贡献分配可以按平均贡献,总贡献等来分配,不一定是按边际贡献,“边际”是“量”。按要素分配怎么就直接跳到了边际生产力呢?也就是说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是按要素贡献分配充分非必要条件。你的意思是按要素贡献分配就必然是按边际生产力来分配。这里我跟不上楼主的思路。按要素分配就直接到了边际生产力分配的话,那么经济思想史上就可能没有克拉克了(假如忽略他关于静态经济学和动态经济学的讨论),因为在克拉克之前斯密的“三个阶级三种收入”理论和他的后继者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这就是要素贡献分配论,也都被马克思批得不行。克拉克的贡献在于将资本生产力理论和边际效用论结合起来,利用边际原理确定了要素分配论没有完全解决的“量”的决定的问题,那就是由要素的最后一单位投入的边际生产力决定要素的所得。
第二,应该是所有制结构变了才有分配制度的变化,而不是相反。经济所有制结构决定收入分配制度总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吧?改革的历程来看都是这样的。公有制经济转向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到共同发展,在江core时代逐渐呈现出来了,按要素分配可是后来才写入官方文件的。我说分配理论不够重大是说没有在交代价值理论之前讨论分配理论是没有理论前提了,逻辑断了。对创造价值的来源都没说,怎么能讨论分配呢?有一张煎饼,都不知是谁产的小麦,谁磨的面,谁出的鸡蛋,谁动手摊的,怎么能讨论分配呢?
第三,《资本论》虽不敢说认真学习过,但还是看过的。《资本论》,甚至更早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里面总是先将生产,再讲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吧?生产(包括两个过程)在这四个环节中的中心作用也是马克思强调的吧?并且还用来批评李嘉图的分配中心论的吧(“像李嘉图那样的经济学家,最受责备的就是他们眼中只有生产,他们却专门把分配规定为经济学的对象”)?
最后,我不是党员,我当然有选择不学习十七大报告的自由。而且,我也不觉得十七大报告对研究经济思想史上某些人的经济学说有什么关系。我是做理论的,不是做国民经济的或者政府合伙人。
旁白:还是那句话:提出问题很好,但是能够自己解决问题更好。再加一条,没有学通之前就匆忙发问,可能会是见坏事。就讨论理论问题,还是要有逻辑性好,而不是首先把泛泛的“意义”说出来,冷不丁的冒出一个问题。只有按照逻辑提出问题,才是研究精神。楼主觉得我的水平不行,大可不必理我,可何必端怀疑本人所受到训练(本人的经济思想史 是看最“老土”的人大版经济学说史教材学(鲁、李两位老先生的那本)入门的和按照经济学说史教研室经济思想史专业硕士,博士的培养方案训练的)。说实话,我很多时候看不清楼主的逻辑和分析,想必是我水平太差了吧。
不敢苟同是正常的,保留自己的观点就好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2-22 21:22:47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