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经济学家许小年在凤凰大学问演讲改革时提出:改革成功的关键是使所有人受益。对此,阿德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许小年指出:商鞅变法和邓小平的改革开放的成功之处是:一方面增加了社会的总财富,另一方面这是使所有人受益。而其他的变法都失败其原因,并不是着眼于社会总财富的增加,并不是着眼于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而仅仅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激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遭到了各方面的反对,最后归于失败。其实,许小年讲的可以归纳为:什么样的制度生存下来?什么样的制度被历史淘汰?
社会总是不断进步的,人类总是不断发展的,拙劣的社会制度总是被优越的社会制度所取代。顺着前苏联解体的辙印,俯瞰着人类社会五千年文明历史的足迹,试图寻觅社会制度更替的共性。我们做学问,写时评,搞研究,并不是做历史的记录员,而是透过具体事件,挖掘事件的共性。“个人生命和利益第一性,社会和国家利益第二性”是社会制度进化规律的客观要求,邓小平理论正好顺应了这个要求。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报告中果断地提出: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作出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战略决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保障了私有财富不受侵犯。可见,邓小平理论就是倡导“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即是提倡“个人生命和利益是第一性,社会和国家利益第二性”。 “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越完善的社会,就是优越的社会,就是进步的社会,就是人们支持和拥护的社会。
第一.社会制度是不断更替的
一直以来,一些学者对社会的类型、功能、构成、特征等,有深刻地研究。但是,对于社会为什么不断变革,或者说有的社会被淘汰,而新的社会登历史的舞台,什么样的社会得民心,受到好评和拥护?从“宏观”方面看:原始社会制度被奴隶社会制度代替,奴隶社会制度和封建社会制度代替,封建社会制度又被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代替等;从”微观”方面看:在资本主义初期,雇佣工人没日没夜的工作,后来被8小时的工作制度所代替,再后来又被5天制所代替等。每一个新的社会制度地出台都标志着人类社会在进步,是社会进步的里程碑。那么,是什么因素推动了社会制度不断更替呢?
第二.人们排斥惨无人道的搜刮和惨绝人寰的恶行
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五花八门,但是,把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扬光大,最“成功”的国家还数前苏联。前苏联创造出短时间内完成了资本主义国家用五十年至一百年才能完成的工业化奇迹,经济快速增长,军备迅猛发展,科技世界领先,并且逐渐成为世界经济第二强国,从而由一般的资本主义国家转变为一个震压全球的超级大国。前苏联的这些耀眼光环,与斯大林模式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斯大林模式”实际上是指:从1917年十月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尤其是上个世纪20年代末以后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等东欧国家抛弃社会主义、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之前的近70年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但是, “斯大林模式”的辉煌, 主宰不了“斯大林铜像”的命运。
2010年6月25日,格鲁吉亚政府夜间秘密拆除了位于前苏联领导人斯大林家乡哥里的斯大林铜像。这尊高达6米, 重5.5吨的铜像,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一直矗立在哥里中心广场。至此, 全世界的广场上的斯大林铜像几乎全部拆除殆尽。
诚然,与其说是“斯大林铜像”,还不如说是一座“丰碑” , 如果说“斯大林铜像”是一座“丰碑”,那么它既是一个领袖功勋卓著,成绩斐然的象征,又是一个刽子手十恶不赦,惨绝人寰的标志。如果说前苏联的解体纯属偶然,那么代表前苏联人们“荣誉和屈辱”的“斯大林铜像”的强行拆除就是深思熟虑的抉择。“斯大林铜像”的消失,不仅仅标志着一个超级大国永远成为历史,更重要的是意味着一个国家——苏联,一种社会制度——公有制,一种信仰——共产主义学术思想已经完全丧失了吸引力。
人们“讨厌”斯大林,是因为人们排斥“斯大林模式”惨无人道的搜刮和“大清洗”惨绝人寰的恶行。“斯大林铜像”的悲惨命运也是斯大林命运的真实写照。
第三.人类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的红线
“斯大林悲剧”的出现,令阿德痛心疾首,感叹不已。在扼腕叹惜的同时,阿德不由自主想起了一句中国式名言——“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见证了多少“帝王”的兴衰成败,也是对那些“兽性”的暴君无情的鞭挞。
那么,一个“得民心”的社会应该具备什么因素呢?这个因素就是要重视和完善公民的“生命权”。 完善个人“生命权”,或者说个人生命权得到完善是指:个人生命和个人利益能够得到社会制度的保障。也就是说,“重视和完善人们生命权”的社会能够得到人们的支持和拥护;相反,“漠视和践踏人们生命权”的社会将被人们咒骂和唾弃。生命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即是生命存在和发展的权利。生存权是指个人享有生命存在的权利,发展权是指个人享有获得维持生命存在和提高生命质量所需资料的权利。秦王朝昏庸残暴的覆灭,映衬出汉高祖宽厚仁慈的优越;蒋介石横征暴敛的溃败,折射出毛泽东自力更生的成功。如果说十月革命后出现了“一球两制”的新格局的话,那么前苏联通过几十的发展,劳动人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多大的改善,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还有相当的距离,没有足够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从而说明了前苏联是失败的。
顺着前苏联解体的辙印,俯瞰着人类社会五千年文明历史的足迹,试图寻觅社会制度更替的共性。我们做学问,写时评,搞研究,并不是做历史的记录员,而是透过具体事件,挖掘事件的共性。我们不难看出有一条红线始终贯穿着整个人类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始终支配着人类社会制度的变迁。这条红线就是:人类社会每时每刻都在为“生命权”抗争。也就是说,个人“生命权”的实现需要得到社会制度保障,社会制度主宰着个人“生命权”的完善,个人“生命权”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生命存在和发展权利”的完善程度是衡量一种社会制度是否进步的准则。
社会的存在以个人的存在为基础,个人利益的实现又以个人生命存在为基础。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以人的存在而存在,“个人生命存在权利和发展权利”的完善支配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因此,“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完善就是推动社会制度变迁的红线,就是社会制度进化规律。也就是说,“个人生命和利益”越完善的社会就是越进步的社会,或者说“个人生命和利益”越能够得到保障的社会就是进步的社会。可见,“个人生命第一性,个人利益第二性,社会和国家利益第三性”是社会制度进化规律客观要求。一种社会制度是否进步,衡量的标准应该是:个人的生命和财产是否得到了保护。
诚然,人们自始至终为“生命权”抗争,就是不辞辛苦地寻找“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的社会制度。因此,个人生命和利益得到充分体现的社会就是“得民心”的社会,就是优越的社会,就是进步的社会;当个人生命和利益得不到保障时,当打着国家的旗帜横征暴敛,甚至草菅人命时,这样的社会已经病入膏肓,岌岌可危。
第四.优越的社会制度是:个人生命和利益是第一性
社会制度进化规律的主要内容是:“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完善。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越完善的社会就越顺应社会制度进化规律,就是优越的社会。那么,怎么样才能完善“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这就要全面贯彻实施“个人生命第一性,个人利益第二性,社会和国家利益第三性”的原则。如果单独考察个人,那么,就是个人生命第一性,个人利益第二性;如果考察对象是个人和国家,那么,就是个人生命和利益是第一性,社会和国家利益第二性。只有始终不渝的坚持“个人生命和利益第一性,社会和国家利益第二性”的方针,才能完善“个人生命和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这样的社会才是顺应社会制度进化规律的社会制度,才是优越的社会制度。
个人生命第一性就是指人身自由是第一重要的,只有人身自由的权利得到了保障,个人生命才有保障。在奴隶社会里,奴隶没有人身自由,奴隶的人身自由被奴隶主支配,奴隶革命就是奴隶找回被盗窃的人身自由的革命。
殖民主义就是一种拙劣社会制度,是资本主义国家采取军事、政治和经济手段,占领、奴役和剥削弱小国家、民族和落后地区,将其变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侵略政策。西方强国压迫、奴役和剥削落后国家,把它变成自己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一种侵略政策。其表现形式随着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时期,殖民主义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大都采取赤裸裸的暴力手段,如武装占领、海盗式的掠夺、欺诈性的贸易、血腥的奴隶买卖等。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主要通过“自由贸易”形式,把不发达国家、民族和地区变成自己的商品市场、原料产地、投资场所,以及廉价劳动力和雇佣兵的来源地。欧洲殖民者初到一个地区殖民,总以屠杀对待当地居民。早期的西葡殖民者如此,后继的英、法、荷殖民者也是一样。他们对美洲的土著居民都曾采用过种族灭绝的政策。对广大的殖民地人民来说,殖民主义是灾难和祸害,造成了亚、非和拉美的落后。直到今天,它的后遗症还有待彻底消除。又如: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等都是极权、专横、歧视等残暴统治的代表,严重侵害了劳动人们的利益,甚至身心健康,不能顺应人的需求的需要,从而被社会制度进化规律所淘汰。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一个优越的社会制度就是让广大劳动人们实实在在的受益。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人类社会抛弃了惨无人道的奴隶社会,遗弃了残酷搜刮的封建社会,从而进入了自我时代。你看,现在的中国农村政策变好了,社会制度完善了,政府机关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长期以来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几年来,不仅取消几千年以来农业税,而且政府还发给农民种子款,从而使农民亲身感受到政府给予的实惠,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劳动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可见,政府的富民政策正是满足了人的需求,从而顺应了社会制度进化规律。因此,这样的富民政策就能得到劳动人们的拥护,而生存下来。
“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完善,就是“社会制度进化规律”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说,“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越完善的社会,就是优越的社会,就是进步的社会,就是人们支持和拥护的社会。如果说军事力量强大的前苏联惨败于没有硝烟的战场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迷,那么“社会制度进化规律”就是微启这个迷团的钥匙。如果说“社会制度进化规律”是当今世界杀伤力最强的武器,那么阿德就是研制这个武器的资深高级工程师。
第五.社会主义成也“共产”,败也“共产”
人总是为得而喜,为失为忧。在历史变革事件中,总有人欢喜有人忧。在“共产化”的过程中,富人总是站在被宰割的位置,穷人则是实实在在的受益者。可见,“共产主义”有着不可调和的两面性。1990年前后,为研究苏联改革的走向,美国等西方国家的许多民意测验机构在苏联进行了多次公众民意测验,结果表明:支持实行资本主义的人在5%-20%之间,高达80%的人民都希望坚持社会主义。1991年5月,美国一个民意测验机构在苏联进行了一次一千人规模的民意测验,其中一项内容是:“你是否赞成在苏联实行美国式的自由市场经济?”只有17%的人表示同意,83%的人表示不赞成。由此可见,苏联公众的大多数并不想取消社会主义而建立资本主义。与苏联公众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大约10万人左右的占据着党政机关重要领导岗位的“精英集团”。之所以称之为“精英集团”,是因为他们经过长时期的演化,已经兑变成不能和广大群众同甘共苦的有产阶级了。1991年6月,美国一个社会问题调查机构在莫斯科做了一次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调查,调查对象是掌握着高层权力的党政要员。调查结果是:大约9.6%的人具有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他们明确支持改革前的社会主义模式;12.3%的人具有民主社会主义观点,拥护改革,并希望社会主义国家实现民主化;76.7%的人认为应当实行资本主义。可见,“共产恐惧症”是有产阶级挥之不去的恶梦,多数人选择私有制就是这个恶梦在作祟。
“共产恐惧症”的存在说明了,一方面就是所谓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产生和运作是一个强权——野蛮掠夺和残酷搜刮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弊端暴露无遗,越“社会主义”, 越“共产主义”,“富农和有产阶级”就越恐惧。从而为“社会主义短命论”提供了理论依据。如果说“共产兴奋症”成就了前苏联的诞生,那么“共产恐惧症”就导致了前苏联的解体。因此,穷人拥护社会主义,越社会主义越好;富人拥护资本主义,越资本主义越好,社会主义成也“共产”,败也“共产”。
第六.“个人生命和个人利益的完善”为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平心而论,个人生命和利益是第一位的。正如俄罗斯联邦总统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所说“任何国家的发展,任何国家的成就、追求,都绝不能以人的痛苦和失去生命换取。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高于人的生命的价值。”如今,温总理在自诩为最“优越”的社会主义中国倡导和推广“政治改革”,不就是要把被社会“窃走”的自由和民主归还给老百姓吗?不就是要进一步完善“个人生命存在和发展的权利”吗?不正是“社会制度进化规律”的迫切需要吗?你看,邓小平同志多伟大。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设计师的邓小平提出了“三个有利于”, “三个有利于”正是顺应了“社会制度进化规律”,兼顾了个人、社会、国家的利益,从而体现出强大生命力,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社会主义,就意味着公有制,就意味个人财产终究有一天被国家无偿占有。因此,这些“吃饱喝足”的达官显贵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瓜分国家财产,为了使这些已经得到的财富有法可依,他们选择资本主义自由市场,集体背叛“社会主义”。这些举措就是拒绝专横独裁,就是拒绝残酷剥削和野蛮掠夺,就是为自己已经取得的成绩“合法化”,就是用心良苦地维护“个人利益”不受侵犯,就是社会制度进化规律起作用——“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完善的具体表现。新中国成立后,打着“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幌子,富一个砍一个,人心惶惶,经济停滞;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实施了“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策略,人们安居乐业,国家繁荣富强。可见,“个人生命和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取代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因,也就是说,社会制度进化规律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总之,我们倡导“个人生命高于个人利益, 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得民心”的社会制度,并非要放弃“国家利益”,只有“国家利益”得到了根本的保障,国家才能繁荣富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因此,怎样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是一个执政者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