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 格 运 动 四 大 规 律[删改、压缩]
曹国奇
说明:本文说的价值分配就是指财富分配,价值分配就是财富分配在量上的说法。
在分配这个问题上,传统的经济理论中有很深入的研究,但是所研究的都主要是微观层面的分配,对宏观层面的分配研究甚少。从本人的研究看,宏观层面的分配是按平均化规律进行的。这个规律定义是:社会中各同类等位体获益条件均等。
在当今这规律主要通过三个平均化反映出来,即拨款平均化、利润平均化、工资平均化。利润平均化与马克思的利润率平均化规律完全等义。
平均化规律的基本内涵是,任何部门创造的价值都要交给社会(国家),由社会在各部门间平均分配。多创造的价值在本义上是增加人们的工资的,但是由于成本利润率价格关系的存在,又必须留一部分给生产领域,以保证生产领域的利润率不变。这样产生了几个价格运动规律。
按劳分配、按资分配、效用分配、名誉分配、权力分配等等,都是微观上的分配规律。它们与平均化规律之间的关系是,平均化规律确定社会(国家)中各要素的报酬基准,它们在此基础上微调,进行第二次分配。譬如工资,若平均化规律确定的水准为1000元,则它们使人们的工资以1000元为中心而波动,有的人的工资高于1000元,有的人的工资低于1000元。若平均化规律确定的工资水准为2000元,则人们的工资以2000元为中心而波动。劳动力再生产的所需是由此决定的。
一、价格互动规律
按“价值与生产力成正比”,则,某商品生产率提高后其创造的价值将同比增加,但是增加的价值不归该部门所有,形成该商品的价格,而是归全社会所有,由平均化规律分配,形成所有商品的价格,从而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将因此而上涨。对该部门而言,增加的价值交“公”后其拥有的价值与原来一样,但是商品量同比增加了,从而单位商品的价值反比降低。然而平均化规律将按同样的法则将该部门交“公”的价值分一点该部门,所以其商品的价值不能完全反比降低,而是降低﹝比反比降低略高﹞。另一方面,由于经济稳定发展的前提是利润率不变,所以该部门多创造的价值主要用来增加人们的工资,而非增加利润,所以工资水平将因此而上涨。由此不难得出:
一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后其价格要降低,但是与此同时,其它所有商品的价格都要因此而上涨,且降低总量与上涨总量相等。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互动规律,亦称价格第一规律。该规律决定四种价格现象:
﹝一﹞凡长期发展较慢的部门﹝以生产和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其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涨。如农业、手工业、建筑业。这是由于发展快的部门不断将多创造的价值无偿送给它们的结果。尽管这些部门的生产率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提高的速度相对较小,其交“公”的价值小于“公家”分给它们的价值,所以其价格只能上涨。
﹝二﹞凡生产方式相同﹝或相似﹞的商品,其价格在落后的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高。如火箭、理发的价格在中国比在美国低。这是因为其它部门的生产率在发达的地区和国家较高,它们向这些部门无偿提供的价值更多。
﹝三﹞随经济发展人们的工资不断上涨。如我们的工资现在比过去高。尽管人们支出的活劳动还是以前那么多,但是现在的平均生产率较以前高,创造的价值较以前多,所以人们的工资要不断上涨。
﹝四﹞同样的劳务消耗所挣的报酬,在落后地区和国家低,在发达地区和国家高。如美国的工资比中国高。这是因为发达地区和国家的平均生产率较高,创造的价值更多,从而更多的价值形成人们的工资。
二、价格上涨规律
当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等文化知识用于增加商品的数量时,商品价格便按价格第一规律运动;当它们用于增加商品的品质﹝质量、功能、花色、式样、精神等等﹞时,价格的运动便表现出另一种方式。
为了阐述方便,这里先介绍一个价值定律----绝对价值定律:在劳动对象和使用价值一定的情况下,无论生产方式怎样变化,商品形成时所需凝结的价值一定。这种价值便是商品的绝对价值①。
当商品使用价值增加时,表明商品与劳动对象的“距离”增加,从而商品的绝对价值变大,劳动对象要吸收更多价值才能变成商品。这就是说,同样是生产一件商品,生产质量A级的商品所创造的价值比生产质量B级的商品所创造的价值多。另一方面,当劳动对象的品质变低时,也同样表明商品与劳动对象的“距离”增加,商品的绝对价值变大,从而要创造更多的价值才能生产一件商品。如同样生产1斤谷子,劣质土地上总要耗费更多的劳动投入。
由于不管以何种方式多创造的价值都要由平均化规律在社会中平均分配,但是现在的商品量没有增加,所以有:
随商品的品质不断提高,劳动对象的品质不断降低,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这便是价格上涨规律,亦称价格第二规律。
“适度的通货膨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因大概在于这一规律。因为主流的认识中将通货膨胀与物价上涨看成了同一个事件,而实际上它们是不同的两个事件。实际的情况是,只有物价上涨幅度超过这一规律规定的值的哪一部分才是真正的通货膨胀。我们将通货膨胀扩大化了。
三、价格差规律
平均化规律的根本内涵是平均分配,但是还有其它分配法则也在起作用。宏观层面的另一个分配法则是价值优先分配法则②,其基本内涵是:在平均分配过程中谁创造的价值谁将多分配一点,从而形成高额利润和工资。这是服从价值分配定律的③,因为价值的创造者总是离价值“近”一些,从而对价值的吸引力大一些,总要多分一点价值。
另一方面,由于文化﹝主指科学技木、管理技术﹞在各部门发展不平衡,同样的要素投入﹝如资金﹞在文化发展快的部门创造的价值多,在文化发展慢的部门创造的价值少,这样在平均分配的时候,文化发展快的部门﹝如电子业、生物业﹞总要依价值优先分配法则多分一点价值,从而其商品的价格偏高,相反,文化发展慢的部门﹝如农业,手工业﹞其商品的价格偏低。所以有:
随各部门的发展不平衡﹝以科学技术、管理技术更新速度为依据﹞,商品的价格偏离其分配价值,且发展快的偏高,发展慢的偏低。这便是价格差规律,亦称价格第三规律。
目前最大的价格差是工农产品价格剪刀价。价格差是普遍存在的,几乎任何两种商品间都存在价格差,但是由于经济系统的自我免疫,价格差不会无限扩大,一般只是平行式,而非剪刀式。
四,价格波动规律
随供求经常不平衡,交换价格以分配价值为中心而不断波动,且从长期看,任何商品的交换价格不等于其分配价值。这便是价格波动规律,亦称价格第四规律。
价格波动规律是对传统供求规律的纠正,纠正的地方是:传统是交换价格“等于”价值,现在是“不等于”。供求关系中有三大关系,即:供求数量关系、供求反应关系、供求时间关系。传统中只研究了供求数量关系,对后两个关系几乎没有研究。这是一个不小的缺憾。譬如,当供求双方对市场反应速度的差别太大时,最低有一方对市场懒得做出反应,从而供求规律顿然失效。粮食供方的反应速度远远低于求方,对市场几乎没有反应,从而将粮价完全交给市场是绝对错误的。医疗、盐、道路等也是不能完全交给市场的。
注:①②③见曹国奇《价格论》一书,延边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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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也可以改成:有兴趣的来应战,或,有能力的来应战。
2、“说明:本文说的价值分配就是指财富分配,价值分配就是财富分配在量上的说法。”
那就不如直接说:财富分配(分配似乎不如分布等词汇更确切),或,货币分配(可假定总货币发行量不变化,也可不做此假定)。
3、“随商品的品质不断提高,劳动对象的品质不断降低,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
随着时间的变化,生产技术会发生变化,劳动投入会发生变化,劳动生产率会发生变化,商品会发生变化,例如以前有马车,没有汽车。货币发行量也会发生变化。
那老弟所谓物价水平,是什么意思呢?所谓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又是什么意思呢?我没有看明白。
我觉得您的“价值”的定义和一般理解的不同,所以,得出“传统是交换价格‘等于’价值,现在是‘不等于’。”的结论似乎有些矛盾。必须是在相同的定义基础上你才能考察别人的和你的结论是否相同。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即概念的同一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19 8:53:49编辑过]
1、标题也可以改成:有兴趣的来应战,或,有能力的来应战。
2、“说明:本文说的价值分配就是指财富分配,价值分配就是财富分配在量上的说法。”
那就不如直接说:财富分配(分配似乎不如分布等词汇更确切),或,货币分配(可假定总货币发行量不变化,也可不做此假定)。
3、“随商品的品质不断提高,劳动对象的品质不断降低,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工资因此而上涨。”
随着时间的变化,生产技术会发生变化,劳动投入会发生变化,劳动生产率会发生变化,商品会发生变化,例如以前有马车,没有汽车。货币发行量也会发生变化。
那老弟所谓物价水平,是什么意思呢?所谓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又是什么意思呢?我没有看明白。
先谢谢!
说“价值分配”在延习经济学的描述习惯,而且这也直接进入量上的描述,从而好说明价格。
你所说的技术、商品、生产率、货币等变化正是该规律的前提,没这些变化就没有价格上涨规律。显然经典中都假这些变化为不变,于是结论没有实用性。规律中的“物价”就是平常说的物价。
书呆子一个!想在我面前卖弄“大道至简”?我的Q=FT就是大道至简!
你先只数下牛顿力学中有多少定律,电学、光学、热学等还不谈。这套理论没几个规律行吗?只怕是你黄焕金的理论混乱一片,制造不出“规律”吧。
fantree:我觉得您的“价值”的定义和一般理解的不同,所以,得出“传统是交换价格‘等于’价值,现在是‘不等于’。”的结论似乎有些矛盾。必须是在相同的定义基础上你才能考察别人的和你的结论是否相同。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是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即概念的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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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定义都不同,但价格只有一个,能说明价格的价值就是对的价值。
经典“等于”是说各部门的平均价格中利润率、工资水平都相等,我的“不等于”是说各部门的平均价格中利润率、工资水平不相等。你说谁更接近实际?
fantree:你所说的“规律”实际上都是一些“现象”,而你把这些表面的东西说成是规律实在太肤浅了点。例如,平均化问题本身就是一个现象,其内在受什么规律支配?为什么会导致平均化的出现?显然有制度的问题,也有人性的问题,但哪一个是最基本的呢?应该归纳的层次更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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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为何有平均化规律不是本文的内容,我是从利他、归纳、对称法则三个角度该规律的。参阅《平均化规律》一文: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6107
再说,即使依似归纳法得出平均化规律,那也不错呀。这总比经典先假设平均(均衡)再论证竞争导致均衡,要强一万倍吧?
书呆子一个!想在我面前卖弄“大道至简”?我的Q=FT就是大道至简!
你先只数下牛顿力学中有多少定律,电学、光学、热学等还不谈。这套理论没几个规律行吗?只怕是你黄焕金的理论混乱一片,制造不出“规律”吧。
正是这个“石头也是劳动者”的“Q=FT”的东西,我才对你的东西不屑一顾。如果将来有一天你认识到这个东西的荒唐性,我才会将你的东西当一回事。
虽然楼主说的理论符合大部分的实际情况,但这种理论仍然不深刻,只是比较表面化的结论!
价格互动规律,实际上揭示的是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情况下的一种结果,某种商品生产中增值的增加部分,由社会中所有能进行这项劳动的人分享。有一个关于生产出口商品部门和生产国内消费品部门工资变化的理论就指出,当出口部门的劳动率增加的时候,不管是出口部门或者是生产国内消费品的部门的劳动者工资都会得到增加,其主要原因就是劳动者的自由流动,使得两个部门的收入必须保持持平。如果劳动者不能自由流动,两个部门的收入差距就可以拉大,这可以由印度等一些国家的实际来证实。国内农村和城市的劳动力市场存在隔离,所以两者的收入差距可以拉大,农产品的价格可以越来越低,虽然农产品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远低于工业品。
楼上一下看出我的关键之处,佩服!但我要说的是,凡理论都有符和实际的倾向,"天狗说"也有准确预测月食的时候,然而一个理论要自园其说地解释实际却不是一件易事。如果我没记错,我当年学经管企管(人大教材)时,他们用马经也作了这种平均化陈述。但是平均分配有个前提,那就是价值与生产率同步增长,显然经典的反比(或递减)是说价值与生产率无关。
阁下说"劳动者的自由流动"的确切中我的平均化规律的要害,所以将有关论述搬过来请阁下再指点:
…………正是因为“共生共息,共枯共荣”这一法则的决定,所以我们要扶贫,要反垄断,要规定最低工资和个人所得税等等。在宏观动态这个层面平均化规律起主导的决定作用。那么这个规律的定义是什么呢?依照当今商品社会经济活动的特点,可将平均化规律定义为:
群体中各同类等位体获益均等。
该规律受自由流通度的严格制约,任何产品(或要素)只能在其自由流通度内参与平均化。自由流通度是指产品(或要素)的自由流通范围。目前产品的最大自由流通度为国界,而多数产品(或要素)的自由流通度为地区范围,从而造成地区差。
………………
在商品社会里,平均化规律通过三个平均化表现出来,即拨款平均化、利润平均化、工资平均化。其中,利润平均化已被马克思揭示出来,即其利润率平均化规律。
不瞒阁下说,我是从经管企管中引进自由流通度这概念的。但我论证有平均化规律却是从利他和对称法则等角度论证的,与竞争无关。从竞争角度得不出平均化,其主要原因有三:
一、竞争的本质是淘汰,显然经典学进化论时只学了个半瓢水,它们都将淘汰的企业扔下不管,然后再将留下来的企业当作整个经济系统,那能不平均化?就阁下说的这个理论,将淘汰部分加进来再看看结果。难道是自由竞争为被淘汰者买墓地、买棺材?
二、经典都假设竞争各方实力相等,但实际不是这样。如在帕累托和科斯理论中一旦考虑这种不相等,就只能得出我的价格差规律。
三、要素自由流动的程度比经典理论要求的低得多,企业择用工人时很少是低工资优先录用(经济学家太不懂企管理论!)。企管理论中如没有利他假设就会崩溃,用自利为基础的跳槽解释平均化是行不通的。
自由流通不等于平均化,因为可以流高也可以流低。就像路与汽车的关系一样,路与汽车奔跑的本性没有关系,但是没有路汽车肯定不能跑。经典实际上是将平均化所需的条件当成了平均化本身。
最后如阁下时间充裕,诚请阁下到我的专栏上去指点交流,https://bbs.pinggu.org/forum-56-1.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0 2:41:54编辑过]
“群体中各同类等位体获益均等 ” :我认为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结果,是由“人人平等”理念所引导出的每个人都应该“机会均等”。这种论述是社会政治的现实决定的,而且随着社会公平程度的不断提高,其实现程度也会越高。现实中,机会均等的实现程度是政府政策、政府机构和个人努力所决定的。
竞争的本质远不是淘汰那么简单。竞争的一个结果是淘汰了落后者,但也可能是参与者的共同进步,不管是那种结果都会导致社会整体的进步。当存在淘汰的时候,淘汰者放弃对社会进步的阻碍,转而适应社会的发展。当淘汰者无法重新进步到足够强大以参与竞争的时候,他会进入相对落后、竞争不那么激烈的部门。淘汰者的行动总是使得社会整体在进步,但这些结论仅限于社会竞争是理性的、合理的、必须是以先进技术和理念为主导的。我不相信资本家之间依靠资本互相压榨之后生存下来的巨头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就是因为自由流通和机会均等的程度很低,所以导致我们的社会收入差距是在扩大而非缩小。从总体上看,资本主义社会的收入差距大于封建主义,封建主义大于奴隶主义;奴隶主义大于原始共产主义(这是我的猜想,没有什么依据)。但至少在社会制度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不管是美国近几十年,还是中国近二十年,收入差距都是在拉大而非缩小。当然,美国历史上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共产党的没收资本家财产等制度性改变会暂时性的缩小贫富差距。在大多数时间,社会的努力用来减小贫富差距的努力远比不上贫富差距扩大的倾向,只有制度性的改变才会改变贫富差距扩大化的趋势。制度性的改变才能导致进一步的自由流通和机会均等。
我不太理解你说的“平均化规律却是从利他和对称法则等角度论证的,与竞争无关。”,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论证的。虽然上面你指出了竞争有时候不能导致平均化,但我认为竞争是导致平均化的一个方面,除非竞争导致某种垄断。
因为在你的专题我找不到合适的内容来回复,所以还是在这里讨论吧!
如果把劳动看成是资本,那曹兄的平均化规律会不会变成了等量资本获取等量利润的规律?
一点不成熟的看法
“群体中各同类等位体获益均等 ” :我认为这是现代社会发展的结果,是由“人人平等”理念所引导出的每个人都应该“机会均等”。这种论述是社会政治的现实决定的,而且随着社会公平程度的不断提高,其实现程度也会越高。现实中,机会均等的实现程度是政府政策、政府机构和个人努力所决定的。
竞争的本质远不是淘汰那么简单。竞争的一个结果是淘汰了落后者,但也可能是参与者的共同进步,不管是那种结果都会导致社会整体的进步。当存在淘汰的时候,淘汰者放弃对社会进步的阻碍,转而适应社会的发展。当淘汰者无法重新进步到足够强大以参与竞争的时候,他会进入相对落后、竞争不那么激烈的部门。淘汰者的行动总是使得社会整体在进步,但这些结论仅限于社会竞争是理性的、合理的、必须是以先进技术和理念为主导的。我不相信资本家之间依靠资本互相压榨之后生存下来的巨头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就是因为自由流通和机会均等的程度很低,所以导致我们的社会收入差距是在扩大而非缩小。从总体上看,资本主义社会的收入差距大于封建主义,封建主义大于奴隶主义;奴隶主义大于原始共产主义(这是我的猜想,没有什么依据)。但至少在社会制度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不管是美国近几十年,还是中国近二十年,收入差距都是在拉大而非缩小。当然,美国历史上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共产党的没收资本家财产等制度性改变会暂时性的缩小贫富差距。在大多数时间,社会的努力用来减小贫富差距的努力远比不上贫富差距扩大的倾向,只有制度性的改变才会改变贫富差距扩大化的趋势。制度性的改变才能导致进一步的自由流通和机会均等。
我不太理解你说的“平均化规律却是从利他和对称法则等角度论证的,与竞争无关。”,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论证的。虽然上面你指出了竞争有时候不能导致平均化,但我认为竞争是导致平均化的一个方面,除非竞争导致某种垄断。
因为在你的专题我找不到合适的内容来回复,所以还是在这里讨论吧!
我的平均化规律是描述生物群的一种总趋势,至于平均化的程度和速度就与制度、客观条件、人们的认识等密切相关了,显然阁下将对平均化的程度和速度的决定当成了对平均化规律的决定。
至于竞争的好处与我的陈述无关,我只是说竞争不具备平均化的本质性。实际竞争总是在群体下进行的,群体始终包含利他,这就是说实际竞争是绝对竞争与绝对平均的二合一。同得出惯性定律一样,不采用绝对手段排除其它,是得不出来的。这就是我非常强调叠加思想的原因,我们得用叠加将各定律合成,从而说明实际。
我的平均化规律就是讲述系统(包括生产领域)为什么要保持平衡的。
建议hyloo不要读《资本论》中这种废话,你只要知道这种废话中提到的必然性和价值规律是什么就行了。当然《资本论》中绝没告诉你必然性和价值规律是什么。
价值规律相当于物理规律,是个抽象概念,是各种价值规律的统称,所以说“价值规律决定价格”等于什么都说了,也等于什么都没说,毫无意义!但是《资本论》就是由这种毫无意义的陈述作血肉的。所以当索然主张读《资本论》三遍时,我一定劝你别读,将《资本论》当词典用用就够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6-22 0:13:0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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