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1258 3
2013-12-06
农地制度变迁变数加大  



众所周知,十八大三中全会开过之后,我对中国经济非常乐观,以至于网友们怀疑我是否被招安。说过了,我是看到前提条件出现,才能做出乐观推测的。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给中国经济带来什么的大爆炸影响,我之前有帖子发出去了。383改革方案出来之后,其他改革步骤,我一点都不吃惊,但对于土地制度变革政策,还是非常震撼的。到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全文出来,我通读几遍后,觉得其中土地制度改革方案和383方案差不多,还是较为满意。

但今天中农办主任陈锡文的表态,让我从头凉到脚。他对媒体的核心表态:三条底线不能突破: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农地必须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具体讲起来,下面三点,一个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的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谓“农地入市”或“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误读,是不准确的。”;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恰恰对这两个问题做出了改进。第一,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不改变所有权就进入城镇建设用地市场,这部分用地仍归农民集体所有”;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的是经营权,承包权作为物权依然不许抵押。具体说就是,“三中全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与过去的规定相比是一个突破。按照现行法律,农民对承包地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并没有处分权,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抵押、担保的,因为抵押、担保实际上就是一种处分权,因为一旦抵押担保,到期无法偿还贷款,那土地就变成别人的了,变成事实上的农村土地买卖。”——其中含义就是不会出现耕地合法买卖

三、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具体说,就是“宅基地不等于农民住房财产权,这是一个误读。宅基地是我国的特有概念,简单来说就是“自有的土地、自用的建筑”,即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申请,用于自住,不能建商业住房。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面积由各省级人民ZF规定,大小不等。还有一点必须明确,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建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好,上面是中农办主任的说法,下面是三中全会关于土地制度改革决定的原文:“(1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20)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21)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再看看383方案中的说法:

提供平等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基础设施。以落实集体成员权时点和量化集体资产为核心,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将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房屋等资源确权、登记、颁证到每个农民。实施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现有土地权属基础上,赋予农民集体土地处置权、抵押权和转让权。??——构建平等进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随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相应收缩ZF征地范围,逐步减少直至取消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供应。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构下,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大家看出什么名堂来没有?简单说,就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大前提不能变,但农民对于农田承包地到底有没有自由流转的决定权?383方案说,要有。三中全会决定全文明确说,这个,必须“有”:“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没有比这个说的更清楚了。

但陈锡文作为中农办主任现在站出来说:“这个,没有”!

关于小产权房,三中全会原文表态是,这个,可以“有”:“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但陈锡文再次表态,这个,目前不可能有。

记住,三中全会公告,是不可以随便阐述发挥的。我近期出版的城镇化书籍,出版社编辑再三叮嘱,上面打招呼了:不可以随便解释三中全会精神,这个解释权只能在中央。但现在大家看到了,陈锡文的表态,和三中全会的原文分歧实在太大。

到底听谁的?


有一点,大家必须记住,现有集体土地所有制,是侵犯农户利益的,而非保护。集体土地制度的含义,是农民永远是佃户,不是地主。所以村集体,一般情况下,就是书记说了算,传统乡土社会下的“长老”。中国农地制度一句话概括,就是“强ZF、虚集体、弱个人”。所以中国农村土地浪费程度堪称世界之最。以宅基地是集体所有,而住房为农户私有的分离为例。宅基地随时有可能被村集体重新分配,而住房是自己的,你是农民怎么办?很简单,多占多用宅基地,房子是自己的,占了那快地,那快地名义是村集体的,实际上就是自家的。结果呢?中国空心村现象几乎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到处都是空房屋没人住,但就是不推倒,废弃就是废弃。

而长期以来农地征迁之所以矛盾重重,民怨四起,也在于此,因为土地是村集体的,ZF找村长支书说几句话,谈个价格就搞定了,农户反对没有用,因为法律不保护农户利益。农民聪明点就怎么干呢?很简单,就是说村长书记贪腐搞独裁,要罢免,村要自治云云,闹一闹,譬如乌伉事件,外面的人,以为是闹民权,其实就是本地农户为了多搞几个土地钱而已。如果村长支书不听话怎么办?先抓他进监狱,再闹,那找人扔到车轮底下就行了。

在中国,有些事,是可说,不可做的,譬如说坚持公有制不动摇,有些,是可做不可说的,譬如私有化,得弯弯绕绕的说。本来三中全会决定里面,用弯弯绕绕的话,表态要搞土地私有化。但到今天,中央又用弯弯绕绕的话表态,不会搞。

好了,一种可能,就是陈主任妄自揣摩上意,贩卖私货。这种概率较小,他不至于这么爱作死。所以另一种可能性较大:他的态度,就是中央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态度。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结果就有趣了:七十年大运,冥冥中自有定数了。



或许,这就是天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12-7 00:18:32
马氏计划理论不变,整体就不会变,经体就不可能出现根本性改变。
压制自由竞争,阻碍优胜劣汰的结果,就是国民素质越来越差,科技、经济、军事越来越落后。到了量变质变的临界点,优胜劣汰的法则就会在国家层面起作用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2-8 04:41:35
农地未私有化的后果  徐斌


这两天又看到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宅基地和耕地流转问题的表态,再叹一口气——我是高兴太早了。看来,这次三中全会背后肯定有很多故事,估计这些要十年之后才被人们所熟知了。中堂李大人的事业,开端不利啊,所谓执行力的问题,是大问题。当然,这是他伤脑筋的事情,建议他看看英国政治讽刺剧《是的,首相大人》


对于土地制度变迁停顿的结果,经济领域是以非常缓慢,不被人察觉的形态表现,而在政治社会领域,则以非常剧烈的态势表现。这话有点绕,我就干脆挑明了吧:农地私有化进程停滞,未来十年内,中国农业不可能现代化,更不可能成为经济的增长引擎,不可能实现真正的“人的城镇化”,而其引发的城镇二代移民赤贫状态,成为未来中国大变革的催化剂。


先说经济上的影响。制度经济学的第一要义,就是产权明晰界定,否则市场交易不可能达成。你搞市场经济,那么产权一定要明晰,否惜没戏。现有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户对于耕地拥有使用、收益两项核心权利,但不拥有自由转让权,这是不完整的产权。宅基地也是如此,不能自由转让。所以中国农地和宅基地,都不值钱。这种情况下,提升农户财产性收入云云,纯粹就死逗你玩。


它的经济恶果,不言而喻。没人敢投资搞农业,因为法律不保护农地自由流转,你搞来一大片土地搞农业,投资若干年,整到半截,快要结桃子了,当地官家随时找个理由吞你的农田,打土豪理直气壮没商量。在农村,因此不会出现千万家真正农场主中产阶层,也不可能为城市工商业产品提供市场,更不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只会成为大领导每年红头文件的支援扶贫的重点对象。


18亿亩农田啊,上亿农户啊,多大规模的覆盖面啊,农地制度改革停滞,经济损失之大,最终是不会被人察觉的。就像你炒股没买大牛股一样,而本来这股票你可以买的。


对社会的冲击力,估计要到下一次经济衰退中可以看出来,现在不会体现。道理很简单;经济一旦出现大规模衰退——这是必然的,因为包括楼市泡沫在未来三五年内的破灭,注定要引发一轮大调整,如果农地自由转让,农户们自然有财产性收入,他们移居城镇,有起家的本钱,不会沦为赤贫户。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无论是留守农村的农场主,还是移民城镇的农户,都构成社会稳定的中坚。


但农地不能转让,他们不存在这一笔收入,他们被钉死在土地上了,即使能外出打工经商,年老体衰色衰,还是要回到农村。而他们的后代,尤其是城镇长大的二代,其实根本不会种田。经济衰退过程中,城镇会自然排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对此人们可能失去记忆力了,有心人不妨回忆2001年之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出台的就业管制条例。如果你回家务农不可得,也无城镇安身立命的起始资本,一旦遭遇衰退大裁员,到时你何以自处?


有人以人口老龄化为基础,推测未来中国社会将会稳定,不会出现大变革。这个,有道理,但持此论者忘记一个根本的事实:由于农地未私有化,因此不可能实现“人的城镇化”,所以人口空间分布,中国老龄人口大部分会集中在农村,城市中才是中青年劳动力集中的地方,尤其是一线超级大城市,更是年轻人,中小城镇屌丝和农村劳动力集中的地方。一旦楼市崩盘,新兴中产阶层的财产收入为负,民工二代们的去意彷徨,外加失业率飙升引发的集体恐慌,这个……




本次斧头帮大会,其实有两大历史机遇,一个是转型社会民主党,因为互联网带来的资讯爆炸,摧毁了信息垄断,提供了思想土壤,而城镇新兴中产阶层则提供了阶层基础。这个,我不说了,大家别想了,老老实实挣钱发财吧。第二个,就是土地私有化,这本质上,是利用城镇化进程,造就数千万个农村中产阶层的历史性机遇,一旦落实,他们将构成斧头帮的铁杆粉丝。这第二个历史机遇,开始我还以为没什么问题,现在看来,悬。


如果这事,没搞定,真是天意了。是老天,到时让一个伟大民族站起来,向同志们摊开了历史账本……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12-8 15:57:51
该默哀了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