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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4-8-3 15:19:04
死劳动、活劳动,是互为条件的,论证上是循环的。
你问活劳动为何能创造新价值,马徒回答,因为活劳动不是死劳动,而死劳动不能创造新价值而只能转移价值,所以,排除了死劳动,当然就只有活劳动创造新价值了。你接着问,为何死劳动不能创造新价值而只能转移价值,马徒回答,因为死劳动不是活劳动,而活劳动是能够创造新价值的,所以,排除了活劳动,当然死劳动就只有转移价值而不能创造新价值了。
这是马经博士和爱好者应付质疑的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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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3 15:51:52
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这两个编造的概念,已经构成了循环论证。
两个工人跨时分工,A做第一道工序,生产半成品,B做第二道工序,用半成品结合活劳动做成成品。从第二道工序来看,如果你使用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概念,你就进套了。A的劳动只能转移价值,B的劳动创造了比他的劳动耗费价值更高的新价值,于是,两个工人就这样成了不同的人,一个资本家,一个还是工人。后者说,按剩余价值理论,我不但要工资,而且我还要全部新价值,你提供的半成品,我顶多让你分走半成品的价值,否则,你只给我工资,而拿走了半成品价值,还拿走了利润,那你就是剥削,俺是不同意的。前者说,我们是在分工进行一个完整生产过程,怎么能厚此薄彼呢?再说,我给你发工资,是你同意了的,怎么现在又反悔了呢?当初你同意,是因为你怕担风险,万一销售不好,你可以拍屁股走人,我也愿意承担风险,所以才议定工资的。现在你反悔,不就是因为看见风险没出现,商品大卖,利润丰厚,你眼红了?好吧,既然你要撕毁条约,那么,就撕毁好了,您另谋高就,找一个既不担风险,又能分红的人去谈吧。
这里有两个要点:
一,生产是跨时分工的,谁也不能说自己单方面创造了价值,而是都创造了价值,而且可能一起创造了负价值(负价值费解的话,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小于成本的销售收入),并且,无法衡量分工各方在价值创造中的贡献及其大小;
二、利润—工资制,是跨时分工的各方自愿选择的分割增益的一种具体方式,工资和利润的认定,同所谓的创造价值没有必然联系,也不可能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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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5 05:27:32
人们要懂得一件事,存在自愿交易的地方,分配就包含其中,分配并不独立存在。因此,剩余价值论谈分配也是胡编乱造。
投资者同雇佣劳动者谈好了工资,比如月工资500元,一共雇佣了十个工人,总工资5000元。投资者将自己的一部分货币资本购买了机器和原料,比如月折旧3000元,该月投入原料费用2000元,那么,当月的全部会计成本就是一万元,如果考虑到投资者不领工资,但有经营企业的活动,这个还要算机会成本,比如是1000元,那么,决策的全成本就是一万一千元。到目前为止,会计根据已知数据,可以做完美的估计,但这也仅仅是对成本的估计。而对于经济利润,则不是估计出来的,必须在这个月的终了,记录了实际的销售收入后,再与成本比较,获得经济利润数据。没有任何一个会计会说,一个月下来,我们一定有正的利润。如果这个会计这么说,他就是在忽悠。会计的第一原则就是真实性,具体表现在如实记录发生的经济业务。所以,成本是一万一千元,但销售收入可能大于,也可能等于,还可能小于成本。一句话,利润可能正、可能零、可能负。不止是市场风险,而是多种情况会导致利润或正或负。那么,利润——工资制,便表现为劳资双方对未来收益的一种分配办法,在未来收益产生之前,投资者和工人都同意工人事先拿走投资者垫付的未来收益(先分配了),工人则放弃对利润的索取权和亏损的责任,把利润和亏损同时分配给了投资者。未来收益大于成本,投资者得到正的利润,未来收益小于成本,投资者自己承担责任,即便工资在月底发,他也要兑现承诺,自己多掏腰包把工资发了。(拖欠薪资,是另一回事,与剩余价值论无关)
算笔帐就清楚了。若该月结束,销售收入数据统计上来,是一万元。那么,这一万元销售收入,补偿了或后发了5000元工资后,投资者的折旧和原料费以及机会成本,就不能全额收回,而是要赔掉一千元。这就是分配的一种结果。
你总不能眼睛里只盯着成功的投资者,而看不见失败的投资者;你总不能只考虑利润的状况,而不考虑亏损的状况。并且,从利润工资制的交易来看,分配已经在事先完成了,工人拿相对固定的一份,投资者拿相对不固定、可高可低、可赚可赔的一份。还是那句话,你要觉得分配不公(其实也就是一种主观感觉,觉得自己贡献大而收获少,这个东西是无法客观衡量的),你可以再谈判,你也可以拍屁股走人,正常社会中还可以组织工会施压。而按虚无缥缈的剩余价值论,工人就不应当接受雇佣,接受雇佣就被剥削了,而按其逻辑推演下去,合理且合法的做法是什么呢?就是不接受雇佣,去喝西北风,学伯夷叔齐,饿死首阳山。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做法就是暴力夺取资本,把夺取来的资本交到一个官僚集团手中,美其名曰公有制,从而形成一个权力与资本的集合体,继续雇佣工人行剥削(不合理的分配)。
剩余价值剥削,也就是对剩余价值的不合理分配这种说法,是虚无缥缈的、无的放矢的。
没学懂剩余价值论的人,常常把一些其他现象,如拖欠工资、如所谓的原始积累、如奴隶工等等,用剩余价值论来解释,是非常可笑的,只能说明他们的头脑一片混乱,根本抓不住问题的根源。
还有一种就是这个论调,”剥削是好的“,”不受剥削,没法养家糊口“之类,同样是中了剩余价值论的套。
有事说事,一是一,二是二,拿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当根据,只能越裹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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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7 03:45:26
人们为什么要迂回生产,为什么先费劲八五地建造资本?目的就是要节约总劳动、提高总劳动效率。在这层意义上,资本不但是参与跨时分工的过去劳动,而且是高能劳动、高效劳动。什么死劳动,活劳动,我看是某些人的头脑死了,一脑门子稀稀糊糊的皮蛋瘦肉粥。不对,是一脑门子屎吧橛子汤,营养没有,尽是细菌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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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7 09: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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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7 09:47:39
leijy 发表于 2014-8-7 09:19
不知天高地厚!

  17世纪英国学者配第在其《赋税论》中表示:相同人数、相同时间生产出来的粮食和白 ...
一个研究现代科学的人会从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还是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里找几个名句?
建议你读一下霍金的<时间简史>,思想就不会那么守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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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8 00:45:13
包不同 发表于 2014-8-7 09:47
一个研究现代科学的人会从亚里士多德的还是牛顿的里找几个名句?
建议你读一下霍金的,思想就不会那么守 ...
对于那种只会背书抄书的,俺是懒得回的。教育他们的重任,就交给阁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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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8 03:41:05
剩余价值论不过是劳动价值论的变种,而且是自相矛盾的变种。
产品买卖如果是所谓等价交换,那么人力的雇佣受雇同样是等价交换。因为,产品买卖与人力的雇佣受雇,都是交换。这是剩余价值论在劳动价值论的论域内的自相矛盾。
所谓的一日的工资只是补偿工人一天中的必要劳动时间,而剩余劳动时间被无偿占有,这是在智力上开工人的玩笑。工人都是大傻瓜,明明知道日工资只够基本生活,而不去利用一切机会去提高日工资。
这里,还有一个障眼法。就是把必要劳动时间赋予两个意思。本来,第一个意思就是一种空洞的同义反复,说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量等于日工资的价值量,那么,当企业利润为零的时候,剩余劳动时间是不是等于零呢?当企业利润等于负值,是不是剩余劳动时间等于负时间呢?还有就是第二种意思,必要劳动时间是指能创造出劳动力价值的时间,这样,就成功地用具有两个不同意思的同名概念把日工资价值同劳动力价值画了等号,而无需证明它。再生产出日工资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与再生产出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回事么?如果说,普通工人在这两个意思上是一致的,那么技术工人还是吗?如果技术工人也是这样,那么,技术工人的工资应当比普通工人拿得少才对。如果你还执迷,我给你个算式。普通工人用六小时既生产出日工资又生产出价值相等的劳动力价值,那么,技术工人应当能用少于六小时时间比如四小时就可以生产出日工资和等值的劳动力价值。结论,技术工人的日工资应当低于普通工人日工资才符合推论。但我们的普遍观察是,技术工人的日工资普遍高于普通工人,这是为什么?你是信普遍的实践,还是信那个虚无缥缈的剩余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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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9 01:57:10
劳动凝结、劳动死了、劳动固化、劳动物化,这些是需要证明的,否则,就只能是一种文学式的比喻,而比喻是不能做为科学证明来使用的。而所谓的价值转移和价值创造,就是建立在文学比喻的沙滩上。
过去劳动,就不是一种比喻,而是一种客观描述。过去劳动的劳动者,从其目的来看,是为了通过过去劳动以节约后续劳动,在跨时分工时,过去劳动便起到了奴役自然力以节约后续劳动以及过去劳动作为一个专业化生产的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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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3 03:22:26
投资者的一个角色,就是买东西。买机器和原料时,机器和原料的卖者付出的劳动是不是就是机器和原料的价值呢?不是。投资者购买机器和原料时,根据市场情况,付给卖者或多或少的货币,这样,从卖者角度看,没有常胜将军,他卖出的机器和原料,售价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成本,所以,卖者并不总是有利润的(编造的剩余价值说法,是不能容忍利润为负值的,一旦考虑了亏损,所谓活劳动创造新价值及剩余价值就不攻自破了)。问题是,投资者购买机器和原料支付的货币怎么能同机器和原料的卖者付出的劳动相比呢?原来,货币是劳动的索取凭证,它代表了1、有人向社会提供了劳动2、还没有从社会得到补偿其劳动的劳动3、支付货币就是用一种劳动来获得另一种劳动。投资者投入生产的机器和原料,就是投资者的劳动,不再是机器和原料卖者的劳动了,尽管机器和原料代表着一种过去劳动,那也是投资者的过去劳动。这里奇妙的是,货币不但可以购买机器和原料这种过去劳动,而且货币还可以购买未来的劳动。所谓日工资只是购买了”劳动力价值“,就是在胡编乱造。第一天劳资双方谈好日工资和工作日长度,第二天投资者付给的日工资就是购买此天的全部劳动时间。由于存在着与投资者相同的产品购买者,后者购买时,付出的货币就可能高于投资者全部资本成本,也可能低于。低于时,投资者就亏了,资本成本不能全部收回。你也可以说,这种情况是工人的全部劳动时间也没有创造出”劳动力价值“,工人的全部劳动时间,短于”必要劳动时间“,而”剩余劳动时间“是负的时间。这啥意思啊,就是说工人赚大便宜了,全部劳动时间创造的新价值都抵不过日工资价值。当然,这是按马克斯的”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概念,加上亏损的前提,所做的推论。马克斯是不会喜欢这个推论的,但是,只讲利润(剩余价值)正,不讲利润负,只看见赚钱的,只去平均赚钱的,这样的经济分析,离真实社会差了十万八千里。另有一个技术问题,所谓平均利润率,在统计上都是不合法的,因为只要有一家亏损出现过,平均就是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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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4 23:40:55
网友提到了马抄袭会计学,下面是我的跟帖

就是抄会计学,也是夹带私货的、歪曲的。哪个会计不是客观地对待利润概念,要在一个经营期结束才去进行最终的利润核算,才去计算盈亏的,若收益大于成本则为盈,若收益小于成本则为亏,若收益等于成本则为不盈不亏。会计有在经营期结束前就说,本企业一定有正的利润的吗?马克思不过借用了会计的折旧法和原材料的历史成本法,而把会计计算盈亏的方法抛弃掉,编造出只要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就一定有正利润。另外,就算他借用了折旧的方法和原材料的历史成本法,也是歪曲式的借用,把固定资产折旧(固定成本)和原材料历史成本(可变成本之一)混为一谈,编出个“不变资本”概念,而将会计学中本属于与原材料成本同类(变动成本)的变动性人工成本(可变成本的又一种)分离出来,编出个“可变资本”概念,用来证明总是正的利润是由“可变资本”创造的。他把会计学搞成了不伦不类的四不像,搞出来的“剩余价值”概念,只能是个啥也说明不了的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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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4 23:44:57
在一个生产销售链条中,看似只有一笔买卖,就是成品的销售购买,背景就是产品市场。其实,这个链条中,还有另一笔买卖,就是雇人和受雇,背景就是劳动力市场。马克斯的问题,就是厚此薄彼。产品市场等价交换,而劳动力市场则为不等价交换,此处符合劳动价值论,彼出不符合劳动价值论。问题就是这么简单,马克斯没有坚持劳动价值论,而是在产品市场上是,而在劳动力市场上则否。
但是,为了把劳动力市场的不等价交换进行修饰,以便让不走脑子的人接受,他还是费了一大番功夫的,制造了物化劳动、活劳动、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必要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劳动力价值、最后是剩余价值等等空洞的、虚无缥缈的概念。
剥开马氏的一切修饰,其实就是这么个意思,资本家在购买劳动力的时候,付出的是购买6小时的价钱,却让工人在生产中做了12个小时的工。而按照劳动价值论的等价交换原则,这是不可能的。所以,马没有贯彻劳动价值论。这就是你的质疑点。
其实,日工资在工人和资本家两方面,都是认为它是付给一天中的全部劳动时间的,并不存在什么必要和剩余之分。在劳动力市场上,工人认为日工资不值一天的全部工作时间,工人就会减少劳动力供给,或者不接受现行工资,或出工不出力。不管在劳动力市场上,还是在生产中,只要没有强迫监工,这一切都要回到均衡点的,也就是”等价交换“。
如果真得有马氏所说的必要劳动时间短于全部劳动时间,那么,只有假定工人们都是大傻瓜,不会磨洋工,不会自我保护,剩余劳动时间才能是正的。事实是,只要没有监工,工人们都会偷懒,从而把所谓的必要劳动时间拉长到与全部工作时间相等。不打勤、不打懒,专打不长眼,这是在有监工情形下,偷懒者的总结。这个强制者和被强制者、监督者和偷懒者之间的博弈,决定了谁多拿谁少拿。就是劳动力市场是”等价交换“,这个博弈依然是必要的,因为,偷懒者的利益所在,不是公平,而是在工资一定下闲暇最大化,工人同资本家一样,不是圣人,而都是自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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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6 01:52:16
这贴,才涉及跨时分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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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7 20:49:55
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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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8 11:41:32
这从一个方面,证明老马经济学是赖皮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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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0 05:18:22
lovealljinan 发表于 2014-8-18 11:41
这从一个方面,证明老马经济学是赖皮经济学。
玩弄黑格尔哲学辞藻的文学粪青,玩科学、玩经济学不耍赖皮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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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2 01:43:17
先前创制资本的劳动,如果不因所创制的资本提高总生产效率而取得分工增益,这种劳动就不可能有,人们没有动力去为了创制资本而付出辛劳。把先前劳动搞死,只能使生产力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要不倒退,那就要搞国有资本,并且这个投资者还是要吃进利润的,它如果不遵循私人资本一样的获利逻辑,它就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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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5 16:29:56
翻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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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30 12:59:07
X大侠提供的资料,把事情落实了。

马克思——“如果我们从劳动过程的观点来考察生产过程,那末工人并不是把生产资料当作资本,而只是把它当作自己有目的的生产活动的手段和材料。例如在制革厂,工人只是把皮革当作自己的劳动对象。他不是鞣资本家的皮。可是,只要我们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观点来考察生产过程,情形就不同了。生产资料立即转化为吮吸他人劳动的手段。不再是工人使用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使用工人了。不是工人把生产资料当作自己生产活动的物质要素来消费,而是生产资料把工人当作自己的生活过程的酵母来消费,并且资本的生活过程只是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运动。夜间停止不用、不吮吸活劳动的熔炉和厂房,对资本家说来是一种“纯粹的损失”。因此,熔炉和厂房就造成了要劳动力“做夜工的要求”。货币单纯地转化为生产过程的物质因素,转化为生产资料,就使生产资料变成了榨取他人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合法权和强制权。最后还可以举一个例子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所固有的并成为其特征的这种颠倒,死劳动和活劳动、价值和创造价值的力之间的关系的倒置,是如何反映在资本家头脑中的。”资本论卷一第345页。

马克思——“一切资本主义生产既然不仅是劳动过程,而且同时是资本的增殖过程,因此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不是工人使用劳动条件,相反地,而是劳动条件使用工人,不过这种颠倒只是随着机器的采用才取得了在技术上很明显的现实性。由于劳动资料变成了自动机,所以它在劳动过程本身中作为资本,作为支配和吮吸活劳动力的死劳动而同工人相对立。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生产过程的智力同体力劳动相分离,智力变成资本支配劳动的权力,是在以机器为基础的大工业中完成的。”资本论卷一第464页。

马克思——“资本是死劳动,它象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资本论卷一第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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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30 13:22:01
针对某网友的“无数实践证明了剩余价值论”云云,俺的跟帖。

活劳动创造V+M的前提是什么?别打马虎眼。
逻辑论证的前提都不知道,奢谈什么实践证明?实践不证明什么,实践检验一个理论的前提是真是假。
逻辑论证的前提来源于实践的提炼,并为实践所检验。
马克思说产品全部价值由c+v+m构成,后面的论证中,m始终是正值,这就隐含了一个前提,即m总是正值的。m总是正值吗?这就需要实践检验。无数的实践恰恰不是证明了剩余价值论,而是推翻了剩余价值论的前提即“m总是正的”。
出口就是“无数实践证明”,无异于大言不惭的“我代表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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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30 13:49:03

(C+V+M)-(C+V)=M,M总等于正值吗?这个需要实践检验。而实践检验了,M是可以为负的,也就是亏损,亏损是实践中常有的事情。所以,对M的分析,就不能局限在正值范围内。
那么我们分析一下负值的M。
按马克斯的说法,剩余劳动时间创造了剩余价值M(正值);那么,剩余价值M为负值时,剩余劳动时间就是创造了负剩余价值,也就是剩余劳动时间创造了亏损。那么创造亏损的剩余劳动时间就是负时间,也就是全部劳动时间都不足以弥补日工资价值,也就是必要劳动时间大于(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之和),那也就只有一个解释,工人剥削了资本家。
这就是包含了负值M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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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00:14:50
旧帖子翻上来晒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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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11:41:59
对,马克思经济学根本不考虑企业亏损的情况。

重庆会议上一个学者鼓吹工人也有股份。

我问他如果企业亏损了,工人拿钱出来补贴吗?

他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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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21:46:14
hj58 发表于 2014-10-30 11:41
对,马克思经济学根本不考虑企业亏损的情况。

重庆会议上一个学者鼓吹工人也有股份。
那些个“学者”,空有悲天悯人的姿态,一到真实世界,就要傻眼,还不如实干的修正主义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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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0 22:17:31

“财产是劳动”或者“资本是劳动”的说法,是一种简略的说法。严格准确地说,第一,资本不是天然事物;第二,资本是帮助人们利用自然物和自然力以进行生产的事物,没有它,生产效率不能提高;第三,最关键的是,资本需要人们劳动去创造它,需要发现规律、发明技术(智力劳动),需要制造工具设备(智力体力劳动)。所以,资本的严格定义应当是,资本是需要人们事先进行劳动予以创制的能够提高总生产效率的事物。
把眼光放在更长的一段时间考察问题,那么,某时某地生产中劳动者使用资本进行生产的行为,实质是在更长的时间中先前劳动者(资本创制者)同目前劳动者的跨时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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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31 17:33:44
一位网友说到,老马声称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俺跟帖如下。
既然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为什么老马要厚此薄彼?资本节约劳动,这不过是表象,本质是:资本是先前劳动者的成果,创制资本的劳动,看似已经发生而过去了,但是,当初创制资本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更高的生产率,总生产过程里少付出劳动,这种过去劳动,是高能劳动、是高效劳动。为什么不看这一点,而用“死劳动”、“物化劳动”进行歪曲,贬低创制资本的劳动在总和生产中的巨大作用?
从个体看,一个人采伐木料时,先不直接用他的双手去采樵,而是先去制作铜斧,再用铜斧与他自己的双手配合,获得采樵生产率的极大提高,大大节约总和劳动量,大大提高柴火产量。生产这把铜斧的劳动“死”了,到底想说什么?这个人制作铜斧的劳动,不是通过铜斧帮助他在以后的生产中更好的奴役自然物和自然力吗?没有先前制作铜斧资本的劳动,哪里来的总和效率提高?中国老话: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就是这个道理。
从分工角度看,制作铜斧的劳动,同使用铜斧的劳动分为不同的人的劳动,那么,这不是分工吗?不但是分工,而且是跨时间的劳动分工。在货币经济下,出资者投入生产中的就是他的过去劳动,他用他过去劳动换回的货币,去购买资本物,这资本物不就是他付出货币购得的吗?购入的资本物,已经不属于原制作者,而是属于投资者,从劳动的视角看,这资本物不就是投资者的过去劳动的产物吗?中国还有句老话:为了一项事业做成,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这话,把出钱即投资和出力即劳动分开来说,仿佛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其实,前面的分析不是清楚地说明,出钱和出力没有本质区别,不过是过去劳动同现在劳动的跨时分工,只有这样,事情才能办成,事情才能高效地办成。
厚此薄彼,打压、抹黑一种劳动,吹捧、忽悠另一种劳动,是一个客观地观察事物的科学工作者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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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4 09:49:58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3-12-8 10:41
画龙点睛:与价值量成正比的,不是劳动时间,而是——劳动生产率!
投资者和雇员,就像田径里的接力跑。投资者对雇员说,我跑完了前一段,喏,现在资本交给你了,接着跑吧,不过,俺要对你进行“全程监控”,吼吼。
这个比方打得好,胜过600多倍。或许还可以补充一点说,劳动在其续跑的过程中,不仅站在了资本的肩膀上,而且始终有资本在后面助推。进一步说,跑完全程得了奖金,劳资双方要合理分配,而非老马所掰,比如美国队获得奥运男子4×100米金牌,奖金全归第四棒。复杂性在于,亏损了要不要劳资分摊?莫非,偏离合理比例的分配已然计入可能亏损的风险预提?然而,亏损和盈利的概率几何,风险预提何者为宜?等等,比老马那个粗陋的模型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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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4 18:33:13
lovealljinan 发表于 2014-11-4 09:49
这个比方打得好,胜过600多倍。或许还可以补充一点说,劳动在其续跑的过程中,不仅站在了资本的肩膀上, ...
利润工资制,就是分摊风险的一种办法。
第一,有资本的和无资本的,对风险的分摊能力是不同的,后者抗风险能力差一些。
第二,有资本的和无资本的,对风险的厌恶程度不同,后者更厌恶风险。
第三,当有资本的同无资本的协商好,后者将劳动力租借给前者,接受管理,那么,在风险制造上,后者对风险的制造就比前者小很多。(兵怂怂一个,将怂怂一窝)这更加强了后者对风险的厌恶。
第四,利润工资制并不是绝对的,雇员如果在一些关键的岗位上,有自己独特的才能,能胜任许多人不能胜任的工作,也就是他拥有很强的人力资本,那么,别人也会在切蛋糕时考虑到他的异禀,他可以拿的工资比别人多些,甚至被邀请参与分红。一句话,人生的成功在于你的差异化才能,而不是人所共有的能力。市场奖励稀缺物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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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4 20:33:09
“跨时分工”4字,足让三部头的《**论》瞬间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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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4 21:02:46
whitepony 发表于 2014-11-4 20:33
“跨时分工”4字,足让三部头的《**论》瞬间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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