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非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最近正在读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因为我本身对制度这个词汇就很敏感,因为在我们国家,这个词汇往往总是和意识形态或者具体的国家政府机构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这本书名中的制度这个词汇也是基于以上的认识的。但是当我把书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认为我原来的想法是完全的错误的,甚至颠覆了制度这个词汇在我意识中以往所形成的概念。
实际上,康芒斯的制度(institutional)是相对于自由而言的,或者说他所说的制度经济学实际上是相对于自由主义或者自由经济学而言的。康芒斯所讨论的是一个不存在着绝对的自由,而是一个存在着诸如集体,秩序,限制等等自由因素意外的对经济发展能够产生显著影响的各种非自由因素,他把这些因素基本归入制度的范畴。假如我们再看看这本书的英文书名 institutional economy,其中institutonal这个词在英文中的意思有多种,也有机构,机制,秩序的意思,并非纯粹的制度的意思。因此如果使用汉语当中的制度这个词汇的本意去翻译书名我觉得还是有些欠妥的,很容易参杂意识形态的意思,实际上这本书的所涉及意思形态的内容并不多,而且即使有所涉及也是泛泛而谈,并没有详细论述。
当然我也不知道如何找出一个更确切的中文翻译,只是希望读者要仔细领会原书名和作者的本意。
另外康芒斯虽然论述是制度经济学,但是我看书到此,发现康芒斯与其说是一个制度经济学家,到更像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和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而且很多时候他比自由经济学家更佳懂得自由经济学的含义。他在论述自由和集体的时候,经管他提到了集体对与个人自由的释放和促进作用,但是每次总是把这种作用放到限制,约束的作用之后,或者说在他看来集体首先对个人所起的作用是约束或者限制,然后才能达到个人自由释放的作用,而且字里行间之间对集体并没有大加赞赏的情感,反倒是对自由在集体的作用下所收到的不公正待遇怀有的若干遗憾之情。
还有就是这部著作,虽然是一本经济学著作,但是在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我可以明显的发现这部著作其实完全可以作为一部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济思想史著作,因为在这本书的后一部分,已经开始讨论从大卫休谟以来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历程,以及康芒斯对他们的评价和看法,在这一点上,康芒斯写的相当不错,而且很有熊彼特的味道,我是学历史学的,很喜欢这一部分,甚至比康芒斯论述制度经济学本身更吸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