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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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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5
虽然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经济学界已近乎“主流”,但“制度经济学”这一术语的使用却有些混乱,不同的学者在使用“制度经济学”时的所指并不完全相同。



在欧美经济学界,“制度经济学”通常指的是由凡勃仑、康芒斯等人开创的、美国土生土长的经济学流派,《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也是在前述意义上使用“制度经济学”的(该辞典中没有“新制度经济学”这一辞条)。一定意义上说,由凡勃仑、康芒斯等人开创的制度经济学作为一个著名的学派还是被经济学界一致承认了的,虽然该学派的思想并没有获得主流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NIE)及其他非主流经济学的充分尊重。当然,在“制度经济学”的使用上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柯武刚等人并未遵循这一“传统”,他们把自己的一本新制度经济学的教材命名为了《制度经济学》(中译本见商务印书馆,2000)。

<br/>       为了把凡勃仑、康芒斯等人开创的制度经济学与科斯奠基的新制度经济学(NIE)区别开来,经济学史家通常把前者称之为“老制度经济学”或“旧制度经济学”(OIE)。但老制度经济学家们要么直接用“制度经济学”来命名自己的学派以显正统,或要么用“原制度经济学”(Original Institutional
Economics)来命名自己的学派以视源泉。对于自己理论发展的第二阶段,老制度经济学家则使用了“新”制度经济学(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这一称谓,并严厉斥责威廉姆森1975年对“新制度经济学”这一术语的盗用。

对于威廉姆森把自己创立的经济分支命名为“新制度经济学”,科斯并不满意,他更中意的是“现代制度经济学”(Modern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但由于“新制度经济学”已经深入人心,所以,科斯也似乎并没有太过较真。



<br/>       相对于新制度经济学,老制度经济学被更早地引介到了中国。在《制度经济学—中国燕京大学1917-1941》这篇未被足够重视的论文中,Paul B. Trescott介绍了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燕京大学的发展和应用情况。而新制度经济学被引介到中国则是70年以后的事情了。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末,“走向未来丛书”向中国经济学界推出了张五常教授的《卖橘者言》,该书造就了当时“洛阳纸贵”的奇迹。而后,又有一些经典的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的著作被翻译成了中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译介过程中,上海三联书店居功至伟,以至于该出版社成为了经济学经典著作的标志——“三联出品,必属精品”。除了上海三联书店外,北京大学出版社也翻译了一本由法国学者勒帕日著的《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该书虽然并不是一本专门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的书,但通过它,中国的经济学者知道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和它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制度经济学。该书的影响非常之大,以至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把它作为论文的参考文献成为中国经济学者的一大时尚。此外,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也不应该被忘记,虽然奥斯特罗姆夫妇的制度分析进路(国内继承这一进路最出名的学者当属毛寿龙)不同于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自然,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的译介过程中,一大批的经济学者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让我们记住他们的名字吧(排名不分先后,并很可能挂一漏万):樊刚、张宇燕、盛洪、张军、林毅夫、汪丁丁、周其仁、张维迎、张曙光、卢现祥、黄少安、孙经纬、陈昕、陈郁、唐寿宁、刘伟、刘世锦、杨瑞龙等等。

<br/>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过渡经济学逐渐冷却了下来,代之而起的则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探讨。在这一探讨过程中,有两次交锋可能最为著名,一次是发生在林毅夫和张维迎之间的“北大交火”事件,另外一次则是由崔之元的论文引发的周其仁、张维迎、杨瑞龙(及其弟子周业安)和方竹兰等关于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的辩论。

这两次交锋事件虽然最后都不了了之,但却让中国的经济学者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有了深刻的认识,新制度经济学开始深入人心,并成为了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之外的另外一个“主流”。

<br/>       随着经济学者对新制度经济学“需求”的增加,一批新制度经济学的名著被翻译成了中文。除了前面提到的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外,经济科学出版社连续出版了两套新制度经济学名著译丛,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等也出版了很多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著作。在该阶段的译介过程中,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学者外,以著名经济学家的身份参与到名著译介的学者中,韦森教授功不可没,他近乎挑剔的选书、亲历亲为的审校成为了翻译作品品质的保证。



新制度经济学的“显学”地位,使中国众多的经济学者转而从事制度经济学研究,一些高校不仅开设了制度经济学的课程,而且还开始招收制度经济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br/>       由于新制度经济学没有一个统一的框架,学者们关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知识主要是靠自学而来,于是出现了不同含义的“制度经济学”。

<br/>       在一些学者眼中,“制度经济学”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简称。显然,这批学者对美国土生土长的“制度经济学”还缺乏认识,对老制度经济学所知甚少。有些学校以“制度经济学”开设课程和招收研究生实际上“挂狗肉卖羊头”,挂的是“制度经济学”,而卖的则是“新制度经济学”。<br/>       而在另外一批学者看来,“制度经济学”是一个经过了多个发展阶段的单一学派,它不仅包括老制度经济学(含“新”制度经济学),而且还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并无视后者与前者之间显著的对立。

<br/>       还有一批出身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学者,在他们的语境中,“制度经济学”变成了新制度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杂交品——新制度经济学的外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肉身。

<br/>       此外,也有一批既不满新制度经济学的新古典特色、也不愿皈依老制度经济学的经济学家,试图创立一门真正的有着生物学、脑科学、伦理学、哲学等基础的、综合各种制度分析范式(如现代奥地利经济学、演化经济学、制度的博弈分析等)的 “制度经济学”;在他们那里,“制度经济学”实际上是“制度分析”的同义语。这批学者中最著名的当属浙江大学跨学科研究中心的汪丁丁、叶航、罗卫东三位教授和复旦大学的韦森教授。

<br/>       自然,也有一部分学者使用“制度经济学”这一术语时接受了欧美经济学界的标准用法。



<br/>        以上诸种含义的“制度经济学”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伴随着术语竞争的则是学者之间智力成果品质的竞争,而当某种“制度经济学”背后的智力成果的品质被经济学界广泛认同的时候,或许“制度经济学”的术语之争也就尘埃落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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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8 12:46:00

制度经济学,一般是指从制度的视角看出的方向与获得的维度。

制度视角的获得是以社会的原始分类为基础的。不同的分类,自然有不同方向;不同分类的消融,自然有新的方向的维度。

因此,只要不同分类的存在,制度似乎是永新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8 12:46: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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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9 18:24:00
现在学界一般不讨论属于什么学科,更多地是问做什么问题。制度经济学本来就不是铁板一块,缺乏统一的理论分析框架,现在很多领域都被激励理论蚕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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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0 01:13:00
很支持楼上,聂博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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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6-10 01:37:00
以下是引用聂辉华在2008-6-9 18:24:00的发言:
现在学界一般不讨论属于什么学科,更多地是问做什么问题。制度经济学本来就不是铁板一块,缺乏统一的理论分析框架,现在很多领域都被激励理论蚕食了。

“制度经济学”在国内现在就象一块“公地”,但愿不会出现哈丁所说的“公地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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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01:17:27
谢谢楼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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