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孟某写了《论毛泽东时代的“两极分化”—— “茅于轼猜想”的破解》一文,有网友部分转帖于本论坛,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本人读了此文后产生了一些思考,在此求教于各位网友。
孟文中有以下几段文字:
 “46.54元/人”的结果符合农村生活体验。人均46.54元,相当于6口之家(1978年农村家庭平均人口),分配到手3000斤粗细搭配的粮食;连老带小,连男带女,只要不完全放开肚子大吃,在菜粮混合、多吃粗粮、少吃细粮、刷锅水喂猪的情况下2400斤可确保“人不挨饿猪不死”,剩600斤细粮能卖到180元钱。盐和火柴有“鸡屁股银行”,穿衣靠纺花织布,还有180元现金,这在70年代已经是天堂日子了。 
【注】计算收入时的粮价是0.2206元/公斤,这里又出现了高达2~3倍的市价粮;数量多达600斤、占分得粮食的20%。这部分粮食会不会在前面低算了价格而少计了收入?不会。因为我们这里假设农民得到的是完全单一的粮食收入。实际上,农民的收入往往是由2000多斤粮食、几十斤籽棉、几筐萝卜…等多种成份构成,如果恰好是2400斤粮食,那就不会有1斤市价粮出售。就算全国农民家庭平均都卖200斤的市价粮也不影响结果;因为我们给出的“0.2206元/公斤”是“平均粮价”,其中包含了92.2%的ZF定价,2.2%的ZF指导价,5.6 %的市场调节价〈03-2〉。1978年,中国粮食总产量为30476.50万吨,每户农民都卖240斤市价粮才够5.6%。
(本人所引孟文皆可通过以下链接看到原文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dbd70d0101cyj8.html)
孟文在这里用当时的“农村生活体验”作为“46.54元/人”的佐证,其核心是“6口之家(1978年农村家庭平均人口),分配到手3000斤粗细搭配的粮食”,即人均250公斤粮食。但当时的平均粮价为“0.2206元/公斤”,计算得人均纯收入为55.15元!难道55.15元=46.54元吗?
孟意识到这一漏洞了吗?也许没有,也许意识到了但却要淡化这个尴尬的漏洞,因此在下面开始为“市价粮”作注解了,期间也间接地为上面这个的漏洞打了补丁:“实际上,农民的收入往往是由2000多斤粮食、几十斤籽棉、几筐萝卜…等多种成份构成”。那么3000斤“包括了籽棉、萝卜……的粮食”中有多少是真正的粮食呢?“1978年,中国粮食总产量为30476.50万吨”,按价格分,有“92.2%的ZF定价,2.2%的ZF指导价,5.6 %的市场调节价”,而“每户农民都卖240斤市价粮才够5.6%”。也就是说,平均来看,每户农民都卖了240斤市价粮,即人均卖20公斤市价粮。但农民卖市价粮的前提是“人不挨饿猪不死”,这就必须要户均消费2400斤的粮食——“连老带小,连男带女,只要不完全放开肚子大吃,在菜粮混合、多吃粗粮、少吃细粮、刷锅水喂猪的情况下2400斤可确保‘人不挨饿猪不死’”,“如果恰好是2400斤粮食,那就不会有1斤市价粮出售”。因此,每户农民卖市价粮的前提就是自己有2400斤的粮食消费,折算未人均消费200公斤粮食。
以上的分析表明,孟文认为每户农民所分得的3000斤“粮食”中至少有2400+240=2640斤真正的粮食,即人均220公斤真正的粮食。由于200公斤自己消费粮食在22公斤粮食中的比重小于ZF定价的粮食在全部粮食中的比重,因此220公斤粮食的平均价格不会低于当年粮食的平均价格——0.2206元/公斤。我们权且用这个平均价格来计算农民人均所分得的粮食收入,得0.2206元*220=48.53元!也就是说,孟自己所提供的农民人均所得粮食的收入就高于了他自己确认的农民人均46.54元的纯收入!这里我们还没有考虑孟自己所说的3000斤中那600斤籽棉、萝卜等带给农民的纯收入,也没有考虑孟所分析的“人均收益不足1元”的“鸡屁股银行”带来的纯收入!
也就是说,孟自己提供的“农村生活体验”就证明了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是高于46.54元的!但在孟看来,“‘46.54元/人’?就这么多?就这么多。”套用这句话:“48.53元就等于46.54元?就等于46.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