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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1
2014/01/10 16:55:30
傅峙峰

新股奥赛康于昨晚发布紧急公告,发行人奥赛康和主承销商中金公告称,考虑到本次发行规模和老股转让规模较大,决定暂缓本次发行。未来将择机重新启动发行。这一公告引起市场不小震动。虽然名义上是公司和主承销商决定暂缓本次发行,但“中国证监会紧急叫停”的说法已被市场和媒体广泛传播。

先来看一下奥赛康的新股发行到底是什么情况。奥赛康这次网下询价过程中,共有361家投资者报价,报价区间在23.50元到87.41元,公司与保荐机构协商决定将最终申报价格为73.88元以上的报价予以剔除。根据新规,剔除比例只有一个不低于10%的底限,所以就出现了定价的挪腾空间。

奥赛康此次新股发行价格最终落定于72.99元,这使得本次IPO出现超募,按照改革后的新股发行规定,超募部分将触发存量发行,而奥赛康大股东中满足存量发行条件的只有大股东南京奥赛康,所以就出现了大股东巨量转让老股的情况。这次老股转让的数量是4360.35万股,而新股数量只有1186.25万股。

从新股定价到触发存量发行,存在可能的人为操纵迹象。公司第一大股东南京奥赛康持有公司8820万股,占总股本42%。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分别持有相同规模的3990万股,分别占总股本19%。这次存量转让4360.35万股,算上发行的新股,正好减到了第一大股东控股权的临界点。根据新股发行改革意见,老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这意味着,奥赛康老股发行规模正好不折不扣踩着红线。

如果中国资本市场一向是一个市场体系完善的市场,这样的情况其实大可不必担忧,因为各种利益角力都会在台面上,会是阳光下的勾兑。但中国资本市场一向以IPO为资本最佳退出路径,很多资本无论是产业还是PE,甚至包括大股东,将公司做上市并不一定是为了企业的长远积极发展,而是为了得到一个更好的退出价格。中国资本市场的基本属性决定了它一直是一个从一级市场到二级市场具有极大盈利空间的投资工具。

这个问题必须要重视,对奥赛康、主承销商和询价接盘者进行严查,如果发现其中确实存在违规违法问题,就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然而,如果最终无法认定有台面下利益输送的猫腻,也就不能对奥赛康及相关方处罚。毕竟,从表面来看,奥赛康这次新股定价和老股发行,都是在规则框架下进行的。

如果奥赛康一切都是台面上进行的,底下没有额外的利益往来,那么对奥赛康只能是道德批判。通俗一点,只能说奥赛康“吃相”太差。既然规则允许了老股转让,那么老股转让规模只要在保持实际控制人不变更的底线之上,剩下的就完全是市场的事情。“老股转让规模较大”一说作为暂缓发行的理由,也就站不住脚了。

如果媒体报道的监管层直接叫停属实,那么监管层的行为则更难看。因为直接行政干预新股发行,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规定立信便无从谈起。市场各方的参与者只是在监管层制定的规则下行事,就算参与者初衷不善,也不能对参与者上下其手。“法不诛心”是一条铁律,监管层是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而不是道德的审判者,从人而治则是现代治理制度的倒退。退一步说,如果市场钻了制度的空子,那么最大的责任者是制度的制定者,而不是市场。

这次新股发行改革一开始就暴露了这些问题,是改革进程中非常自然的事情,因为改革后的市场环境和游戏规则与之前有很大的差异,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去适应,市场也会根据新规来寻找利益空间。从新股发行改革的内容来看,大方向是没有问题的,问题主要在细节和执行上,所以要根据问题出具合理的补救措施,而不能让改革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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