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经营:4G时代的收费模式分析
一、引言
(1)第一,网络是一种准公共产品,传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都一样;第二,在信息消费经济中,互联网扮演的主要是生产资料的角色,内容和应用扮演的才是生活资料的角色(在经济增长模型中,所有的产出都可以当作投入,但笔者认为并不是如此,只有能够当作投入的产出才算是生产资料,其他只能算是纯粹的生活资料,这一点在虚拟产品中体现得特别明显)。
(2)明确互联网作为准公共产品和生产资料的属性对于分析其收费模式很重要。这里讨论的收费模式并不涉及定价问题,只讨论该不该收费,即完全收费、部分收费和完全免费三种模式。
二、收费模式分析
(一)完全收费
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巨大的成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普及互联网基础设施的资金从哪里来?收费肯定是最直接的一种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 向下收费。即直接向用户收费,用户购买流量使用业务,目前就是这么执行的,由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收取;
(2) 向上收费。即向内容提供商、应用提供商收费,目前由部门应用提供商已经这么做了,如阿里巴巴的来往,也是由电信运营商收取。这个模式的优点在于,流量费用不一定会直接转嫁给相应内容或应用的使用者,例如应用向广告收费的话,相应的费用其实转嫁到了广告商品上,这种间接转嫁的方式不容易引起用户的反感。
(二)部分收费
部分收费的意思是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内容或应用不收流量费,如12306网站,只对游戏、视频及其他盈利性内容或应用收取流量费,同样也可以分为向上收费和向下收费两种模式。
(三)完全免费
完全免费事实上就是全民出钱,由财政统一支付,从税收中出。但这一点跟免费高速公路不一样,免费高速公路的建设维护费用可以从燃油税里面出,但互联网里面的内容和应用除了消耗流量之外并不需要消耗其他东西,如果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用从流量费当中出,则变成了完全收费模式。由于完全免费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费用最终由全体纳税人承担,这对广大不使用互联网或者很少使用互联网的用户是不公平的。
三、结语
基于互联网的属性以及对完全收费、部分收费、完全免费等三种收费模式的分析,有以下结论:
(1) 作为准公共产品和生产资料,互联网的提供是必要的,无论是从经济增长还是社会福利方面都可以加以论证;
(2) 采取部分收费模式,并最好实行向上收费模式。基础的、必要的内容或应用不收费,其他盈利性的内容或应用要收费,但哪些内容或应用是基础的、必要的还需要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