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月31日几乎所有媒体都大篇幅报道所谓食用中国生产的速冻饺子造成中毒的事件。尽管中方在接到日本的通报后迅速进行调查,结果并未发现该产品含有日方所称的剧毒农药甲胺磷,但在中毒真正原因尚未弄清的情况下,日本已将事情的责任推到中方头上,断言是“生产包装的过程混入了剧毒农药”,甚至有媒体还报道称日本已向中国提出抗议。 
但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在中国产冷冻饺子致人中毒事件中,日本兵库县高砂市一家三口在食用“中华美味一口吞饺子”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该县警方1日称,在仔细检查后发现上述饺子的包装袋上有一个小孔。警方将就小孔形成的原因展开调查。  
  经查,包装袋上的这个小孔直径约3毫米,开口方向朝内。另外,包装袋内盛放饺子的托盘上也有一个直径1毫米的小孔。此前警方从包装内侧等处检测出了有机磷类杀虫剂甲胺磷。据日本警察厅透露,在千叶县造成中毒的冷冻饺子的包装袋上未发现类似小孔。 
日本共同社又报道说:日本大阪市两家曾经从中国河北省天洋食品厂进口商品的企业日前透露,他们曾对该厂进行过考察,那里的“安全管理很到位”。两家企业均表示该厂不存在卫生方面的问题。 
  而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称,未从原料及剩余产品样品中检出甲胺磷。日方有人怀疑有毒物质可能是人为混入的。日本警方正在以违反《食品卫生法》销售含有毒物质食品的嫌疑展开调查。 
  据悉,其中一家公司3年前开始从天洋食品厂采购饺子及猪肉串。在此期间,该公司的社长曾进行过五六次实地考察。他表示,在工厂内部参观时,需要在入口脱鞋,在更衣室换上白色工作服并戴上口罩和发网。工作人员会指导参观者把手浸入消毒液30秒左右进行杀菌。如果很快将手取出,工作人员会提醒“时间还没到”,给人感觉卫生管理相当严格。 
从日本警方的介入可以看出,这次被日本内阁、媒体炒作的中国出口“毒饺子”事件背后大有文章。我国对出口食品一直采取严格的检疫制度,其中农药残留是检疫的重中之重,有机磷类农药有剧毒,检测方法相对简单,而我国的毒物检验水平早已得到世界公认。所以经过事前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称:涉及事件的两批出口日本的猪肉白菜馅水饺,出口前对生姜、白菜等原料进行甲胺磷等农药检测均合格,该企业生产加工记录也很齐全。事后复查,质检总局发言人说:1月31日早晨,对留样水饺和正在使用的原辅料检测结果为甲胺磷未检出。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表态是完全可以相信的。 
在1月31日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有理、有力、有节,不卑不亢地回击了日本媒体的挑衅。有记者追问道,为什么中国媒体几乎没有报道此事?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称,“这恰恰是中国媒体和日本媒体在处理有关报道问题上态度不太相同的地方”。刘建超表示,“所谓的食用中国生产的饺子造成中毒的事件还在调查中,有关结果还没有查明,日方也没有作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判断,目前有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在这个时候作一个结论性的判断我认为需要小心,新闻报道更要谨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将继续尽最大努力查清有关问题,同时也愿意与日方合作调查。 
根据上述信息,我们得到的结论是:1.在中国出口日本并被日本有关方面销售的食品中出现了有机磷农药;2.这些有机磷农药不是由于蔬菜农药残留造成的;3.这是一起不想毒死人的故意投毒事件;4.日本媒体在事件真相尚未明了的情况下,先入为主,一犬吠形,群犬吠声,栽赃中国,在日本国内掀起反华逆流。根据我国商品出口的有关流程,事实真相已见端倪。那么在这起“不想毒死人的故意投毒事件”中,嫌疑人是在哪里作案?嫌疑人是哪国人?嫌疑人的动机如何? 我们相信上述疑问一旦真相大白,结果将令人震惊!然而,中国人民对目前调查这起案件的日本警方决然不能相信。无双认为,如果这一案件是日本右翼畜牲所为,日本警方决不会公布调查结果,所以我们强烈要求中国公安部介入调查,决不能让日本当局上演“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丑剧。如果这一案件是为某种政治目的服务,其犯罪性质极为恶劣,犯罪者应当在中国接受司法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