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4-2-18 20:12 
似乎不是那么简单吧
交换价值,在斯密那里是物物比例,一头鹿换两只海狸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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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你抄录的版本,“2、表示占有某商品而具有的购买其他商品的能力”,也没有“交换价值”等于“价值”,因为斯密给的定义前后是不一样的。
斯密的“交换价值”,指以一物换其他物的能力,量化就是物与(他人之)物的交换比例。(第四章)
斯密的“价值”,指以一物换其他人的劳动,量化就是物与(他人之)劳动的比例。(第五章)
在第六章之前,斯密的价值论,既非“交换价值论”,也非“劳动价值论”。斯密在第五章定义的“价值”,是用来解释物品为何有“交换价值” 的,也就是为何有购买力的,而非就是“交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