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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9 1
2005-06-21
论资本与劳动雇佣状态的决定因素
--兼评张维迎等教授的观点
朱富强
 

作者简介:朱富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博士、硕导。
 
内容提要 “资本雇佣劳动”说是当前学术界占主流的观点,但实际上,这种观点是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产物,没有用前瞻和历史的眼光来分析问题。雇佣关系直接地反映了资本和劳动的供求状况,如果供求发生变化,那么雇佣关系也将随之改变;而供求状况的改变则主要取决于资本和劳动的特性。随着劳动异质性的增强,劳动的优势越来越明显,那么也必然预示着劳动雇佣资本的来临。
关键词 资本 劳动 雇佣 供求 异质性
 
资本与劳动之间的雇佣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弄清它就便于我们对企业产权结构的理解,便于对企业控制权政策的制定,因而也就涉及我国目前企业改革方向的大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学术界也曾展开了广泛的争论,但遗憾的是,至今仍然没有很有说服力的分析。
 
一、“资本雇佣劳动说”的几种主要观点
 
就目前学术界而言,大多数学者认可了“资本雇佣劳动说”;实际上,自马克思起这种看法就占了支配地位,但是对这种现象的态度是迥然不同的。
在马克思时代,由于“资本雇佣劳动”确是一种普遍现象,因而马克思在研究中把它当作基本存在来研究;但是,马克思否认这种现象的合理性,认为只是由于自然因素所限,产生了资本强权。他(马克思,1965,7)说,“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占有劳动的物质条件的他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许才能生存”,因而当时的“工人只有当他们找到工作的时候才能生存,而且只有当他们的劳动增殖资本的时候才能找到工作”(马克思、恩格斯,1964,30)。在某种程度上说,早期资本主义以及更早时期,资本和劳动之间往往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占有关系。在劳动力买卖以后,劳动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就发生了分离,即劳动者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但劳动本身已被资本家所占有,劳动的产品也必然归资本家所有。于是,商品的所有权规律转化为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资本家可以任意处置劳动,总要迫使劳动创造的价值远高于劳动力价值。
现代西方学者基本上也持“资本雇佣劳动”说,但是,他们不是从批判角度进行分析的,而是极力运用各种手段来论证这种制度的合理性、永恒性。如威廉姆森等(2000、2002)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从资产专用性角度来为“资本雇佣劳动”进行辩护,他们认为如果交易中包含一种关系的专用性投资,则事后的竞争将被事后的垄断或买方独家垄断所取代,从而导致将专用性资产的准租金攫为己有的“机会主义”;由于资本比劳动更具有专用性,那么,为了满足专用性资产所有者参与约束,资本-管理型企业就是均衡的组织形式。阿尔钦等(Alchian & Demsetz,1972;Alchian & Woodward,1987)将专用性与团队生产相结合,进一步提出那些出资者就是企业所有者,也就是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人。霍姆特姆等则从激励机制着手,认为在团队生产中由于每个成员贡献的不可分性,每个人都不会主动披露自己真实的努力程度;这时,度量每个人的贡献时所遇到的困难将影响到谁作为监督者的问题,所有权应与最难度量的因素相联系;由于资本的贡献是最难度量的而容易被错估,因此资本雇佣劳动就是合理的。哈里斯和雷维夫认为,投票权应该与剩余索取权正相关,无风险的“廉价选票”不应该发行;由于劳动比资本更容易躲避风险,因而劳动雇佣资本不是一种最优的方式。F.凯尔索等人则认为机器越来越先进是生产力提高的根本原因,而人劳动的复杂性似乎没有变化,因此,资本雇佣劳动起因于资本具有更高效率必然要求。
在当前的国内学术界,由于对以前计划经济时代片面强调劳动对资本的支配权而造成效率低下心有余悸,结果在目前这种“资本至上”的时代就“矫枉过正”,特别是一些学者极力借鉴国外流行理论来对“资本雇佣劳动”命题进行确认,其代表人物如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张维迎在一些论文中以严格的数学假设前提论证了资本雇佣劳动的合理性,其基本理由是,由于物质资本与其所有者在自然形态上是分离的,结果物质资本投入企业变成了一种抵押品;根据麦克洛伊德的退出成本理论,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从企业中退出的成本很大,从而成为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因而就有积极性去管理好企业;而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在自然形态上却不可分离,因而机会主义就比较严重,不可能真正承担企业风险。而且,张维迎(1995)还认为,在一个消费不可能为负的约束条件下,一个人当企业家的机会成本与其个人的财产正相关,因而资本雇佣劳动保证了只有合格的人才会被选做企业家;而对一个一无所有、只能靠借入资本当企业家的人而言,成功的收益归己,而失败的损失却推给他人,因而即使没有能力的人也有兴趣碰碰当企业家的运气;此外,易于观察的股本可以作为一种信号手段标示出有关他们经营能力的信息,从而使这种安排节约交易成本。
 
二、对“资本雇佣劳动”合理性的质疑
 
尽管资本雇佣劳动是早期资本主义支配性现象,也是当前的主流状态,然而,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总可以看到大量的劳动雇佣资本现象,如大量靠人力资本计股入投的公司就是如此。靠剪息票生活者的资本实质也是被雇佣的,目前越来越盛的人力资本公司、基金公司、咨询公司等都是如此。而且,自从20世纪初以来就日益凸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象实质上也是对资本雇佣劳动的革命。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资本雇佣劳动的合理性、永恒性进行反思。
我们这里先对西方学者的一些分析进行质疑。就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而言,首先,它的假设并不是现实合理的,而是基于早期资本市场不发达、证券化程度不高的企业特征,但是随着证券化程度的提高,资本即使是物质资产的流动性也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劳动同样也具有专用性,甚至比资产更具专用性。特别是由于存在广大的劳动力市场以及庞大的产业后备军,资本的专用性往往并不能轻易和经常性地受到要挟,费茨罗和穆勒等论证了工人因加入和退出企业高昂的交易费用或不可转换的人力资本的积累而难以流动(包括现有职业和新职业的收入差异以及变换职业的净交易费用)。青木昌彦(Aoki,1980,1984)就以日本企业制度为背景,提出企业组织剩余来自于工人的专用性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联合生产,因而工人可以凭借专用性人力资本与资本家谈判,获取组织租金的一部分。其次,它基于资本比劳动更具有专用性的假设而认定资本雇佣劳动是一种更为公平的组织形式,实质上是以规范的价值偏好来代替实证分析。有学者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福利经济学的规范分析,其主要功能在于阐述某种合约和制度安排的合约性或有效性,因此带有浓重的经济伦理色彩。事实上,雇佣问题并不是社会对专用性资产表示同情、防止它们被讹诈而出于良好意愿设立的,而主要是社会竞争的结果,它取决于竞争双方的势力。实际上,如果仅是因为使资本更具专业性的话,那么它在与劳动的交易中就必然处于劣势,在交易过程中反而更加可能被雇佣;现实中往往并非如新制度主义所判断的,一些专用性非常强的资产反而被出卖(被雇佣)了。事实上,目前有些学者已经正确认识到这一问题,指出“专用性”不但不是当事人获得组织租金的谈判力基础,反而削弱了这一基础。因为专用性资产的价值依赖于团队其他成员,当事人的退出威胁难以令人相信。
哈里斯和雷维夫等的观点实际上与新制度主义有关专用性的观点具有一脉相传的逻辑,它同样强调了劳动退出的自由性,以及劳动对企业控制的机会主义倾向;实际上,正如上面已经指出的,劳动者是否比资本更容易躲避风险呢?在经济不景气时,股票可以抛售,即使有所损失;但劳动者非但不可能通过转换工作来提高收益,更甚的是失去工作,从而丧失基本的生活保障。
而霍姆特姆和凯尔萨等人的论调实际上是非常荒诞的。霍姆特姆等认为资本的贡献更难估量,事实上,活劳动与物化劳动(资本)的一个显而易见的区别就在于:由于活劳动复杂程度、熟练程度千差万别,因而是异质的;而经过沉淀、凝结成物化劳动的资本,实质就是一个同质化的过程:复杂程度强、熟练程度高的劳动凝结成更多的物化劳动--资本,而那些无效、低质的劳动凝结成的资本量则较少。现实生活中劳动和资本贡献的特征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一般而言,资本的所得--利润或利息--往往有个变动范围,资本的损失最多是它本身,而所得也有个限度;但是劳动的工资却千差万别(如通用汽车公司总裁的年薪达2 000万美元以上),在网络时代,有的劳动可能一夜之间获得上亿收入(如小超人李泽楷)。事实上,我们谁能评估一个科学家的发现对人类的价值?可见,劳动的复杂程度不同使得劳动的贡献更难度量。
凯尔萨的著作《资本家宣言》的出现本身就是对《共产党宣言》的反动,主要强调观点上的对立,而没有深入的理论分析。正如上面分析的,由于资本的同质性,因而资本对价值创造的贡献没有理由是大幅度变化的;事实上,机器的复杂化和先进性则只不过表示凝结在这些机器上的物化劳动越来越多,社会上的资本越来越大。因此,就整个社会的资本贡献来说,它的总量也不过以资本增长率相同比率增长。如资本总数增加1倍,资本对社会的贡献也增加1倍;况且,我们这里假设同质的单位资本对价值创造的贡献是不变的,而没有考虑边际生产力递减的影响。同时,资本增多意味着未消耗的劳动节余的增加,而这种增长只能来自劳动的复杂化和更有效,因为资本是同质的;此外,由于以知识形态存在的资本的递增,促进了劳动有效性的提高,而知识的载体是劳动者,结果就体现为劳动者创造价值的增加,劳动异质性的提高。表面上,社会大多数人的劳动的复杂性没有很大的提高,甚至比以前更加轻松了;实际上,这仅是考虑体力劳动,我们谁也不能否认今天人类的智力比以前大大改善了;而且,人类的生产过程都是迂回曲折的过程,那些直接的物质生产者的劳动可能更轻松了,但为这“轻松”所付出的其他“迂回”的社会劳动更多了,更复杂了;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过程的迂回度越来越高(如科学家、管理者、教师)。产业工人的空闲时间的增加,完全是以知识工作者的工作时间的增加为代价的。就如企业的管理者而言,管理者的工作时间正在变得越来越长,如P.F.德鲁克(1989,37)说,随着社会的发展,虽然直接生产者的工作时间大为减少了,但知识工作者以及管理者的劳动时间却大为延长,并越来越稀缺了。
反思西方学者的观点,我们回过来重点对张维迎的观点进行剖析,因为他的观点在当前我国学术界具有直接的影响。首先,张维迎关于劳动更易退出的分析实际上如新制度主义的观点一样主要适应劳动力相对单一、同质和物质资本形态比较单一的早期资本主义,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力资本越来越异质化,越来越具有专用性和群体性的特点,人力资本也不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团队、过去的经历呈越来越强的互补性;因此,人力资本所有者的退出成本越来越高,这意味着人力资本越来越勇于承担企业的风险。相反,物质资本的形态越来越多样化,其所有者可以根据风险最小化原则组合和转换这些物质资本,从而规避风险;越来越兴起的物质资本证券化趋势也为规避风险提供了另一有效工具。实际上,根据华尔街规则,股东用脚投票成了企业风险的主要规避者,甚至是企业动荡风险的主要制造者;而越来越多的案例也表明,企业职工往往是企业的最后退出者。
张维迎认为,在劳动雇佣资本的情况下那些一无是处的穷光蛋也会来碰运气,这也是非常片面的。事实上,在一个市场不断发展成熟、信息机制日益发达的现代社会,人们可以通过很多渠道,利用很多特征信号来判别一个人的能力;一个拥有大量资产的人也是不会随便将资产交给一个没有经过市场评估的人,人们一般是不会相信一个无迹可寻的陌生人的(当然,一些特别能包装的人也可能得逞,这也是社会上同样存在很多受骗上当的事件的写照)。一般来说,社会的发展,就是逐渐形成一种有利于识别劳动者经营能力以及信誉状况的机制;社会信息机制越完善,伦理道德越发达,那么可以相信,劳动雇佣资本越成为可能。
而且,张维迎分析的仍然是停留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结合的时期,通篇都在论证具备更高经营能力的资本所有者将成为企业家;他强调的是关于经营能力信息在不对称的情况下,那些愿意充当企业家而又同时拥有足量个人资产的人才能被信赖为合格的企业家,但是却并没有分析资产和能力分离的情况。他认为资本所有者之所以成为委托者,就在于资本是一种能提供信号,能表示有关企业家能力的信息,要获得这种信息必须付出更大的成本。事实上,银行选择贷款给富人而不是一无所有者,往往并不是因为他更有经营能力,而仅仅是看到有资产作抵押品。也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认为,拥有资本越多的,经营能力也越高;相反,由于遗产制度的原因,资产和能力越来越分离已经成了越来越普遍的事实。此外,张维迎认为雇员的人力资本没有合适的显示信号,其实力无法显示出来。但正如杨瑞龙、周业安(1997)指出的,虽然人力资本的显示信号暂时是弱的,但动态地看,引入边干边学效应,显示信号会由弱转强,从而提高雇员的谈判地位,争得一部分企业所有权。其实,如果只有拥有了资产以后,才能成为合格的企业家,那么当年穷学生比尔盖茨根本就不会成为今日富可敌国的比尔盖茨。李新春(2000)认为,张维迎的理论具有“身份说”的特征,其模型把经营能力和个人资产看成是先天决定的,是静态的不变量,而没有看到“后天”个人能力的改善对个人资产的获取和积累。
张维迎还模糊了企业家和雇佣者的关系:雇佣者不一定是企业家,企业家也不一定是雇佣者,企业家是那些标新立异、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他们开创的往往是从前没有的事业。因此,企业家往往并没有很多资金、甚至是穷光蛋,他们的资产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谁也不能否认爱迪生、瓦特等是企业家,但他们开始确实没有任何资金。现代社会中,创办思科公司(Cisco)的夫妻开始的注册基金仅仅25美元。企业家也往往并不是通常的雇佣者,如罗伯特克拉克(Robert Clark)在创办网景之前就创办了好几家公司,而且是办好了就卖掉。创办Hotmail的人1年内就将公司以上亿美元卖给了微软。
张维迎的分析中另一个缺陷是将委托人视为雇佣者。他(张维迎1995,7)对委托人的定义是“对他方的行为承担风险因而获得监督他方的权利的一方”,“代理人则是指不一定非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一方”;他(张维迎,1995,3)问道:“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为什么从一开始,是资本家而不是管理者被授予委托人资格。……为什么不能通过将委托人资格指定给管理者从而让其为自己工作的方法加以解决”?这简直是乱点鸳鸯谱,照这种理解,银行贷款给企业,岂不是在雇佣企业?父母将小孩托付给某工匠作学徒,岂不也是在雇佣他?同样,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也是在雇佣学校?甚至父母将孩子送到企业工作,也是父母在雇佣企业。实际上,根据信息经济学的理解,具有信息优势的往往是代理人,而具有信息劣势的是委托人。这显然与我们通常所讲的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很不一样:雇主往往是信息偏在的一方,无论是从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还是对个人能力的了解,都是如此。可见,委托常常是将一定的资产交付另一人掌管、使用等,并不一样构成雇佣关系,而雇佣往往需要存在直接的命令关系。在企业中被雇佣的劳动者当然也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张维迎自己也承认这一点,他(1995,8)说,“当我们假定工人的技术具有‘企业特种性’,他们在企业里所拿的薪水又高于市场水准,则他们就不得不承担部分由企业家的行为造成的风险。在这个意义上,工人反而是委托人而企业家则是代理人”。实际上,要区分委托人与雇佣者的关系,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用脚投票”还是“用手投票”。雇佣者的行为是主动的,他按照自己订立的契约,要求被雇佣者接受条件,按照契约规定的去做,因而主要是“用手投票”以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直接干预、约束。而委托人却不完全这样,有一部分委托人实质上也就是被雇佣者,他们根据雇佣者们订立的契约进行选择,如果发生不利的行为则撤出,也就是所谓的“用脚投票”,他们的行为一般是消极的、被动的。
实际上,张维迎(1996)自己曾正确地把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区分开来,认为“所有财产所有权制度可以形成不同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如个人是自己人力资本的所有者,但不一定是企业的所有者;私有产权制度上的企业所有权可以是合伙制--所有企业成员共同分享剩余收益权和控制权,也可以是资本所有者享有剩余收益权和控制权的‘资本雇佣劳动制’,甚至是劳动者享有索取收益权和控制权的‘劳动雇佣资本制’”。因此,“企业所有权本身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严格地讲,对企业的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什么状态下谁拥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但是,他想当然地认为企业的剩余索取者也就是企业的风险承担者,而出资者承担了企业的风险,这构成了张维迎主张“资本雇佣劳动”的基本内在原因。这又回到了新制度经济学家所提出的物质资本具有更强专用性的论断,也正如我们上面已经批判的。
 
三、雇佣问题的实质
 
其实,尽管资本雇佣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长期存在,但这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规律。究其根本,劳动也是一种资本,是人力资本,没有一种资本注定要成为另一种资本的被雇佣者。在一个自由市场上,资本、劳动间的雇佣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契约的达成结果实质是资本和劳动博弈的最终均衡。两种资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交换与两种商品的交换实质上都是一致的,这种交换关系直接反映了供求关系,供求状况直接制约了交换的结果,规定了雇佣状况。因此,雇佣关系实质上深层次地揭示了影响资本和劳动供求的因素。正如布坎南指出的,所有的自愿交易都是在某个制度下完成的,资源的最有价值的使用方式依赖于制度环境。
尽管自然秩序要求社会的交换是公平的,但我们现代的社会还远远没有达到公平的要求,我们可以借助现代产权理论的观点加以说明。广义产权理论认为交换实质上就是产权的交换,而产权不同于物权,它关注的是经济活动中人的行为,是物进入实际经济活动后所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利益关系的权利界定。由于物所具有的不同属性在人们的交易中都会带来利益关系,这样,对每种属性的界定都会派生出一种产权,因而产权本质上是多元的。然而由于物的属性有显性的、隐性的、易分割的或混合模糊不清的,产权要获得完全界定,资产所有者和对它有潜在兴趣的人就必须对它有价值的各种特性有充分的认识。但是,人的认识是有限理性的,必然有一些属性不能被人所认识,或者其价值估计不准,因此,必然会存在属性的公共领域,人们在交换时往往只约定交换一部分权利。事实上,产权概念与交易成本联系在一起,产权要获得充分界定,必然意味着交易成本为零(巴泽尔,1997,3)。显然,现实生活中交易成本是不可能为零的,因而产权必然不可能完全界定清楚。由于产权无法界定清楚,那么交换就不可能是公正的。
即使产权的界定是没有问题的,交换也是难以公正的。根据埃几沃斯框图,我们都知道,两个消费者边际替代率相等的点的连线构成的契约线是交换的帕累托状态。但是,均衡是一条曲线而不是一个点,契约线的不同点对交换双方的福利相差很大,而交换的最终均衡点依赖于交换双方的偏好、禀赋,以及积极的讨价还价的能力。这除了信息不完全之外,更主要是双方的势力(或地位)不同,泽尔腾(2000)指出,强势博弈方不会得到比弱势博弈方更少的支付,弱势伙伴得到比强势伙伴更高的支付份额是不合理的。(事实上,就目前资本与劳动相交换的地位而言,劳方还是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谈判失败对资方的损失是非常小的,因为他的资产雄厚,可以分担风险,或者他并不是与一个对手在谈判,因而他就有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而谈判失败的劳方的损失全部由一人承担,因而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资方能够从长期出发,选择总的期望效用最大的方案,而劳方只能选择风险小收益更小的方案。因此,在劳资谈判中,由于信息的明显不对称,就不能公平化双人谈判局势,结果只能是由谈判前的双方的期望水平和对谈判结局的预期来决定(泽尔腾,2000)。[ZW)]
在资本与劳动的雇佣关系中就深刻地反映了双方力量的对比。一般来说,人力资本具有异质性、垄断性、私权性、易变性、专用性、群体性、分散性和易逝性等特点。异质性意味着劳动的贡献是难以衡量的;垄断性意味着人力资本天然地与某个主体相联系,所有者天然地对自己的人力资本具有垄断性;垄断性和异质性一起强化了人力资本私权性,它不能像一般商品(或资本)一样被转移;易变性也表明人力资本属性是难以界定的;专用性和群体性表明往往附属于一定的环境和团体,这也成为退出的障碍,增强了人力资本的风险承受;分散性和易逝性意味着个体拥有的相对人力资本量的比例是少量的。相反,资本是同质的,它可以用同一种尺度来衡量,如一定的货币单位来标量它的大小(实物资本和虚拟资本都可以折算成一定的货币单位,尽管难易程度不一)。从这个角度上讲,单个资本在与单个劳动的交易中应处于劣势;但是,社会的交换并不是这么简单地是由单个资本和单个劳动之间的交换,而且,资本和劳动的性质在不断演化,从而双方的势力不断消长。
由于资本是同质的,因而具有积聚性、积累性、转移性等特点,从而使得资本容易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与此同时,在迄今为止漫长的历史社会中,资本形态的物化劳动一直都是稀缺的。这样,少数人就集中拥有本就很稀缺的资本,那么在与活劳动的博弈中必然处于明显的优势。而在早期,劳动的同质性较强,与分散性和易逝性一起降低了它讨价还价的能力,那么在与资本的交易中处在劣势也就是必然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在人类历史上也出现过劳动雇佣资本(土地)的状况,如长期存在的固定制和分成制租赁就是如此。在古代,一些有相对更强的劳动能力的人“雇佣”地主的资本(土地),这是他们利用自己的劳动和他人的资本获利的例子。但是,即使这种相对异质的活劳动,由于分散性和易逝性的缘故,也往往只有微弱的力量,从而只能雇佣少量的资本,这样的组合在当时也常常是规模不经济的,因而在整个社会中必然是微不足道的。同样,在早期由于资本的集中化程度不高,只有少量集中的资本也只能雇佣少量的劳动,这同样是规模不经济。因此,资本要取得雇佣关系中的优势,集中和积累加速就是必要和必然的趋势,这就是股份公司出现的原因。但对劳动而言,大规模集中和积累的难度很大,表现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雇佣劳动就是常态。
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雇佣状态所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是直接原因,如果力量对比发生变化也必然会导致雇佣关系发生改变。那些具有高收益的异质劳动者,他们面临的需求很大,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雇佣资本。实际上,根据谁拥有剩余索取权谁就是雇佣者的标准,企业家向银行贷款创业,以一定的利息的代价获取全部的剩余收益,这就是企业家以自己的劳动雇佣资本。在西方的一些古老的家族企业中,那些名义上的企业的家族拥有者几乎都已经退出了企业的管理,成为只是领取股息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是这些经营者以自己的劳动雇佣了资本,目前西方方兴未艾的“内部人控制”问题正反映了这一潮流。可见,从资本、劳动的供求状况,我们就可以很好地解释资本与劳动间存在的各种形态,如为什么有人将资本投资实业,有人存入银行,有人借予他人。当然,在现代企业中,我们讲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雇佣关系不过是一种浅层次意义上的说法,究其实质,劳动不是被资本所雇佣(或相反,资本被劳动所雇佣),而是被独立的企业组织所雇佣。因为企业一旦形成后,就具有独立于主要出资人和出力人之外的地位和特性,它的发展需要同时雇佣劳动和资本,正因如此,P.萨缪尔森认为资本雇佣劳动或劳动雇佣资本并无实质区别。
 
四、影响雇佣关系走向的根本因素
 
上面的分析表明,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雇佣关系直接反映了供求状况,而供求状况则反映了双方的性质和势力。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本和劳动的性质发生演变,导致雇佣关系和雇佣状态也相应改变。而引起劳动和资本的相对地位变动的最根本因素是劳动的异质化程度,劳动的异质化程度越高,人力资本和贡献就越难以界定,所有者所拥有的信息优势就越大。同时,复杂的异质化劳动相当于更多的简单劳动,在数量上也拥有越来越大的优势。因此,如同必然是黑暗中的人监督和雇佣在灯光下的事物一样,劳动雇佣资本就是历史上的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的异质化程度加深,意味着劳动力属性越来越复杂多变,因而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也越来越困难,人力资本的私权性也越来越浓厚。当然,在人类社会的历史演进中,人类对自己劳动力(即人力资本)的占有强度是一个逐渐扩大的过程。在原始社会,个人的劳动属于氏族共同体,共同体的人力资本才是共同的“财富”;在奴隶社会,奴隶隶属于奴隶主,奴隶主甚至可以任意处置他们,奴隶几乎不能占有自己劳动的成果;在封建社会,农奴的人力资本则部分地归农奴主所有;资本主义社会早期,工人仅获得最低工资并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被迫进行各种劳动。在这种社会时代背景下,如物质资本载体与物质资本所有权主体可以分离一样,人力资本载体也可以与人力资本所有权主体存在分离,因为原始人和奴隶几乎不占有自己劳动的权力。但是,由于劳动的异质化程度在不断加深,个人对其人力资本的占有强度和范围正日益扩大,这是历史发展实实在在的轨迹。
实际上,越追溯往古,劳动力越单一、同质化程度越高,因而产权的界定也就越完全。在与氏族共同体、奴隶主、封建主的“交易”中,人力资本被其天然所有者之外的占有或掠夺的程度越大,留给原始人、奴隶或农奴发挥自己空间的人力资本的属性范围越小。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劳动几乎是同质的,强权甚至可以将人力资本和其所有者完全分开,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就指出“奴隶并不曾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奴隶主,正如耕牛不是向农民卖工一样。奴隶连同自己的劳动力一劳永逸地卖给自己的主人。……奴隶本身是商品,但劳动力却不是他的商品”。巴泽尔也认为,奴隶从头到脚都是奴隶主的财产,其劳动成果也法定属于奴隶主,奴隶主拿走奴隶的任何东西,只不过是自己拿了法律上说是属于自己的东西,这反映了奴隶主对奴隶占有程度极高的一面。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也不是绝对同质的,因而私有性也或强或弱地存在,巴泽尔也认为奴隶是一种“主动的财产”,并且事实上控制着劳动努力的供给;张五常也指出,粗看起来似乎那些被强制为奴的人被剥夺了一切权利,但实际上,奴隶主对他们并不享有绝对的所有权。可见,劳动的异质化程度越低,在与稀缺的资本的交易中就越容易被剥夺;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力资本越来越异质化,人力资本的私权性越来越强,所有者在交易中能够保留下来的权利就越来越多,也就越难以被剥夺。
马克思的分析是建立在早期资本主义的历史背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上的,他的分析刻画了当时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以及资本与劳动之间赤裸裸的掠夺关系。实际上,马克思也看到了当时资本对劳动的占有是“从劳动所受的制约性中才产生出来的”(马克思,1965,7)。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固定的人身依附关系消失了,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能通过人力资本实现自己的意志;因为尽管劳动力被出卖,但毕竟出卖的只是一定期限的劳动支出,而资本并不能任意处置和使用劳动。同时,随着资本积累加速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劳动者所支配的人力资本(劳动技能和技巧)逐步被纳入了资本运动并服从资本的需要,从而支配了资本也就相对于支配了人力资本,资本家(资本所有者)与工人(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但即使如此,资本和劳动之间往往也是反映了一种实现权利界定的契约,在劳动支出之前,就会就劳动的范围、性质、强度、时间等众多因素签订某种协议。当然,在特定时期资本强势、劳动弱势和信息不对称下达成契约是不完善的,这种不完善滋生了强势方的机会主义,表现为资本主义早期资本可以任意处置劳动,并总是要让劳动创造的价值远高于其劳动力价值。我们从历史发展和世界各地的现实比较也可以看到,资本越稀缺的地方,资本的相对力量就越强大,对劳动的支配力就越强。
上面我们分析的是劳动和资本的关系,即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或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关系;但劳动的凝结形式实际上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与自然界的生产资料结合形成通常意义上的物质资本,可以和天然土地相结合而形成土地资本,等等。劳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就表现为土地质量的差异,这从意义上讲,土地的供给并不是不变的;同样,人的劳动还逐步积累知识形态的物化劳动,它与自然人相结合就形成了人力资本。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以知识形态积累的劳动越来越多,而不同自然人吸收的知识形态的人类劳动的不同造成了劳动的异质化程度不断加深。这些各类形态的资本都是社会发展必须的生产要素,他们在生产中的互动就产生雇佣问题,至于雇佣关系的结果一般都直接表现为供求力量的对比;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供求状况往往存在可以辨别的特征,需求旺的一方往往是生产中的短缺“瓶颈”,也必然具有“雇佣”的力量。如相对于工业,农业需要的资本密集度小,因而在农业中常常是农民自我雇佣的;实际上,即使在土地兼并激烈的地力社会,定额缴租和分成租佃都是社会的基本形态,甚至比工资雇佣式占有更大的比例,这实际上反映了雇佣关系的相对性。
马克思也曾强调,生产要素制约是劳动被资本雇佣的主要原因,但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中的社会主要生产要素是不同的。在早期社会,劳力是主要的生产要素,因此原始社会后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个人成为自身的雇佣者;而在奴隶社会早期,那些拥有大量奴隶劳力的奴隶主实际上是雇佣土地等因素的。而在地力为主要生产要素的封建社会,拥有土地的大地主成为雇佣者。只是发展到了以资力为主要生产要素的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才成为雇佣者。随着社会的发展,智力成为主要的生产要素,那些拥有大量知识的人就可能雇佣资本,这是历史的发展趋势。柯武刚、史漫飞(2000,323)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时曾指出,“组建、协调和领导经济组织(企业)的人,往往是成为增长“瓶颈”的生产要素所有者”;也就是说,具有很高人力资本的管理者是目前社会发展的“瓶颈”,因此也将成为雇佣者。
劳动的异质化加深也意味着两种倾向,一方面是吸收大量以知识形态存在的人类劳动的自然人,其劳动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从而在各生产要素的互动中表现为越来越明显的强势;另一方面,那些只吸收少量以知识形态存在的人类劳动的自然人,其劳动相对简单而在各生产要素的互动中处于弱势。因此,在所有权和经营权日益分离的今天,那些具有高人力资本的管理者的权利得到空前膨胀,他们实际上是通过雇佣资本以实现自己的理念;相反,那些众多的具有较低人力资本的简单劳动者依然是被雇佣者,但已经往往不是被资本所雇佣,而是被另一种复杂劳动(企业家或经营者)所雇佣。事实上,随着新经济的发展,以企业经营者和技术创新者为代表的人力资本已经登上历史舞台;在软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企业,人力资本的经济价值不断上升,人力资本所有者持股、技术控股、经营者股票期权等制度安排与创新,使人力资本治理结构得到强化并成为新经济条件下国际公司治理结构的新趋势;一句话,人力资本产权的自然主体正在成为企业事实上的控制者和所有者。
一般来说,我们不能以历史的存在来决定未来的状态,因为历史在演进、条件在变化,否则就可能陷入僵化、机械。我们不能以早期资本对劳动的占有的效果和雇佣关系而将之永恒化,不能以此去断定未来社会形态;如不能因为南斯拉夫劳动管理型企业并不很有效率,就否定未来社会中劳动雇佣资本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学者的责任和作用就是要探讨经济的规律性、挖掘促使历史变化的因子,提供给人们启发和思维,而不能为短暂的一时现象所蒙蔽,这是学者和知识分子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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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Relation of Employment between Capital and Labor
Zhu Fu-qiang
Abstracts The doctrine of capital employing labor takes the ascendancy in academic. However, this view is empirical and dogmatic, it does not observe question with the eye of history and futurism. In fact, the relation of employing reflects the status of supply and demand of capital and labor. If the status of supply and demand shifts, the relation of employing will change accordingly. Further, the trend of the shift of status lies on the characteristic of capital and labor. With the buildup of heterogeneous nature of labor, it foreshows the coming of society where the phenomenon of labor employing capital is ubiquitous.
Key words capital labor employ supply and demand heterogeneous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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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22 15:48:00

“其代表人物如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张维迎在一些论文中以严格的数学假设前提论证了资本雇佣劳动的合理性,其基本理由是,由于物质资本与其所有者在自然形态上是分离的,结果物质资本投入企业变成了一种抵押品;根据麦克洛伊德的退出成本理论,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从企业中退出的成本很大,从而成为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因而就有积极性去管理好企业;而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在自然形态上却不可分离,因而机会主义就比较严重,不可能真正承担企业风险。而且,张维迎(1995)还认为,在一个消费不可能为负的约束条件下,一个人当企业家的机会成本与其个人的财产正相关,因而资本雇佣劳动保证了只有合格的人才会被选做企业家;而对一个一无所有、只能靠借入资本当企业家的人而言,成功的收益归己,而失败的损失却推给他人,因而即使没有能力的人也有兴趣碰碰当企业家的运气;此外,易于观察的股本可以作为一种信号手段标示出有关他们经营能力的信息,从而使这种安排节约交易成本。”

张维迎态度太认真,尤其思考、观点上太天真了。

例如说,劳动和资本都属于生产要素,为什么劳动不能取得要素利润呢?另外,这又是因为劳动不承担风险而应该奉献的义务吗?

假若,劳动和资本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企业收入,难道公平吗?或者,劳动者先不取得工资,而先以企业收入优先承担资本要素的保值,如果不足以做到资本要素的保值则不领取任何收入,如果有剩余则按双方的契约分配剩余,但是这样一来,好吗?谁会喜欢呢,谁会讨厌?

张是否把劳动者看成游山玩水的人了呢?相对来说,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固然得到优先的兑付,但是劳动者并不是游山玩水的人,他和他的家庭都需要钱,他比老板更看重钱。老板也许很能承受和很不在乎一万元的损失,而劳动者损失一百元都可能很心疼,甚至导致家人有病无法治疗。劳动者还至少和老板一样,喜欢企业稳定发展,从而他不需要去失业或另外就业。

至于他说的“资本雇佣劳动保证了只有合格的人才会被选做企业家”之类,就不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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