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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4
          在2006年年底之前,国家统计局一直在同时发布工业增加值实际增幅和名义值。例如,2006年8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当月工业增加值总计735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从2006年年末起,国家统计局开始只发布实际增幅数据。此举让外界颇感惊讶,也引起了不少猜测。其中最有说服力的解释是,国家统计局认为,地方统计部门上报的产值数据有所夸大,因此决定向下修正数据。为避免出现这种名义值与实际增幅不符的情况,国家统计局决定不再发布工业增加值名义值。
  2006年和2007年的数据说明,上述解释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在工业增加值中的比重通常为85%左右。据Carsten Holz教授计算,2006年,这部分企业的产值在工业增加值总额中的比重竟然高达99.7%。而在2007年,比重居然高达109.3%,简直让人不可思议。要么就是营业收入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出现了负增长,要么就是国家统计局对数据进行了向下修正。

  工业增加值实际值
  要想得出工业增加值估值,就要从最终产值中减去中间环节生产资料的产值。以钢铁行业为例。要计算一家钢铁厂的工业增加值,生产中投入的铁矿石及焦煤成本必须从钢铁产值中刨去。计算过程相当长,因此国家统计局在统计月度数据时会牺牲一些精确度,用当月总产值乘以上年同期增加值占总产值的比例,得出当月工业增加值。由于存在时间限制,采用这种方法也合情合理。但增加值在产值中所占的比重每年都不一样,因此计算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
  最后一步是从名义增速得出实际增速。国家统计局会使用PPI作为物价平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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