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bo5011 发表于 2014-2-22 18:26 
关于效用的计量,这里有一个主客体的概念。馒头的效用是填饱肚子,衣服的效用是保暖身体。效用的主体 ...
呵呵,关于效用价值,你被斯密给限制住了,把效用价值与使用价值混淆了。
效用的单位不是物理单位。效用计量的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序数法,一个是基数法。序数法,就是把事物的效用排序,第一、第二、第三,等等,没有具体的单位;基数法的单位,就是utile。基数法就是给事物的喜欢程度打分,即打分法。人类已经使用几千年了,你为何一定要否认它的存在?
1、序数法:比如猴子嫖娼案例,它知道一枚硬币可以买香蕉,又可以买到性。当实验员给它一枚硬币的时候,它就会衡量,性、香蕉、硬币,这三者我最需要哪一个?如果它饿了,就会买香蕉。如果它不饿,而正处于发情期,它就会去嫖娼。如果它两者都不需要,它就保留硬币。
上述案例完全可以推导人类的各种交易原理。
2.基数法:交换的法则为GOSSEN第二法则:MUx/Px=MUy/Py
抱歉,这里为什么要用到猴子嫖娼的案例?因为它最能说明交换的原理:劳动品、非劳动品完全可以自由交换。对于猴子而言,香蕉、硬币、性,都不是它的劳动品,你懂的?
如果你不喜欢这个案例,我再给你举一些更普通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