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熊彼特的说法分析马克思对社会的认识和分析错误
在这个论坛中,无知求知网友经常提到学者熊彼特的一个说法:“现象的成因要素不能够是现象性的”。 我们将这个说法用在马克思的理论上会得出什么样的结果呢。
那我们来分析一下。
按熊彼特的说法,论证马克思理论的错误,不应从马克思理论内部观点分歧来达到,而应从马克思理论形成之外的方面去找。
我们平常论述的马克思的许多错误,只是马克思理论中的某些不和谐,尚不能完全证明马克思整个理论的错误。这就要求我们用熊彼特的科学眼光来分析马克思的理论才能得出一个科学的分析结论。
人类社会的发展路径,从原始走向资本主义,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即使按马克思的观点是生产力发展决定的,可是这个生产力决定因素中生产力是谁的生产力?它代表着什么意思?这个生产力的主语是指社会的话,那一定是指社会的生产力,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各个分散生产力的总和;社会生产力代表着什么意思?当然是代表生产效率,是指社会效率问题的。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逻辑结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是社会效率提高的结果。是由社会效率引领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
所以,任何研究社会和社会经济的理论都必须以社会效率做为主线。我们看一下马克思是否偏离了这个主线。
马克思根据它的理论分析推出这样的结论: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样的说法不仅是模糊的,也是明显不懂人类社会发展核心问题是什么所得的观点。不明白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发生这样的现象。分析一个社会现象,我们只有先分析社会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然后才能说这样的现象是否合理。这叫理论研究的基本要求,也是“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当你不懂时,可以暂时想信“存在就是合理”的解释,这是人们面对还不能解释社会现象时所给出的合理答案。
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的社会化,是资本主义社会面对“社会效率”前提下必然发生的现象。这个矛盾来自于“社会效率”要求,不可能被消灭。人类还可能发展出超越这个当时“社会效率”(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社会化大生产),进化出更高的私人占有和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社会效率”要求所决定的,而不是自身的矛盾所要否定的。
在“社会效率”要求下,资本主义社会的表现形式:“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是人类进化和选择的结果,社会经济理论的正确分析演进路径是:承认这个结果的正确性,是人类社会的选择的结果,而不是用这个结果自身存在的内部张力(矛盾)来预言其自身的毁灭。事实上,人类社会也确实在“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的发展路径上趋于更高强度的实现形式。比如,金融领域发生的私人占有现象按比例来说,已远超过生产领域的私人占有比例。这就是更高一级的“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形式。
所以,马克思对人类社会进化分析是不正确的,导致社会发展的预言完全脱离的社会发展路径,现实中人类社会所创造更高一级的“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占有”形式走向了马克思预言的相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