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最大、炒的最火热的问题就是“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却面临着用仅占世界7%的土地养活占世界25%的人口的艰巨任务。所以“三农”的问题也就和土地的问题产生了直接的连带关系,如何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这些问题都与土地息息相关,因为土地是农民手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最具有说服力的生产要素,甚至被农民们视为一种社会保障,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同时又较为复杂的国度里谈论、分析土地问题的症结及寻求解决途径,对“三农”问题的解决都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基本概念介绍
(一)中国——特殊国度的“特殊”之处
1、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限制
     该限制主要指意识形态上的限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无论在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进步过程中,在采取或者制定政策及规划时都要考虑保证姓“社”而不能偏向资本主义的问题。这也是历史传统的影响,历史上我国走模仿“苏联老大哥”之路,结果犯下了“左”的甚至“极左”的错误,走了很多弯路。而这一思想一直延续至今,在今天人们发展经济、生产力仍然不敢大刀阔斧地搞下去,许多有建树性的意见,上头不提,下头的干部就不敢提,结果贻误了很多发展的大好时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可是我们没必要整日捧着“社会主义”的招牌胆战心惊地工作,分不清哪是目标,哪是工具地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徘徊不前,影响的是我们的经济发展。
2、中国经济发展的“二元”经济结构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程就是这么“二元”化走过来的,建国初期,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我们采取的是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路线,依靠工农产品“剪刀差”,城市土地与乡村土地“二元”管理,从农民手中以成本价购得,甚至干脆无偿行政划拨土地给城市化、工业化建设之用。我们的农民可谓伟大之极,二话不说地全力支持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而如今中国城市、工业发展一片大好,可同时却产生了城乡差距的显著问题。不晓得我们已经发展起来的城市与工业有想到想不到回报曾经支持它们的农业与农村,或许它们都还以为那是国家政府政策,都是它们应得的呢。如今产生问题了,我们提出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啥这么踢,包括它之前提到的“五个统筹”,就是因为我们已经面临着这些问题了。
3、中国的农民是一个特殊群体
      中国的农民很质朴,很懂得报恩,尽管它们没有受到过很高的教育。建国时国家将土地分给他们,他们就记得“翻身不忘共产党”,对国家的大政方针鼎力支持。中国说要搞工业化,他们二话不说,牺牲自己也要支持。中国能有今天的工业化、城市化业绩,不能忘了农民的贡献。但他们也确实在牺牲过程中成为了弱势群体。他们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造成他们在社会上同城市人相比,不能获得平等的机会,从而就经历了不平等的过程,最终等待他们的当然是工作与生活水平不平等的结果,但没有哪个专门的组织站出来替他们讲话,代表他们的权益,长此以往,他们不关心政治,也没有能力对上级不好的政策做出反应。他们唯一祈祷的是安稳地种自己的一亩三分田,靠天吃饭,政府的政策别有什么大的不好变动,生活也就很满足了。
4、中国的土地具有特殊意义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相比之下资源很丰厚的国家。因此原本不可再生的土地就在中国就略显稀缺、重要,尤其是对于农民而言,不仅具有承载功能、养育功能、资源功能,而且还具有资产增值属性以及社会保障属性。而特殊就特殊在农民对土地的社会保障过分依赖,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现阶段广大农村根本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又因为机会不平等而影响其收入水平,尽管他们持有的土地数量不多,但也是他们生计的一大保障,外出打工也是离乡不离土,因为土地的第二个属性——资产增值的作用绝大多数农民根本享受不到,因为土地的流转机制极为不畅。
     综上,中国的农民还是个弱势群体,处在这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如何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稳定进步就取决于如何保证我们9亿多农民的利益,如何提高他们生产积极性和增加他们的收入,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而这期间,农村土地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二)土地制度
1、土地产权:是指权利人在其权利存在的土地上,为实现其利用土地的目的,分别依法行使对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1]。
2、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土地所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在土地产权中,所有权最主要,居支配地位[2]。
 
二、中国建国以来实行的三种土地制度
(一)农民所有,家庭经营
     土改后实行的土地私有制,当时起到了立国安邦、开国定天下的历史作用,顺应民心,更使得广大农民“翻身不忘共产党”植根于心中,并有了后来农业对工业大力支持,该制度使农民享有了土地所有权的全部权益:土地使用权、收益权、买卖权、抵押权、继承权,是农民经济地位最好的时期,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既公平又有效率,从而也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恢复发展。
(二)集体所有,集体经营
     以“苏联老大哥”为蓝本搞合作制,可事实上,它是对合作制的一种异化,它消灭了私欲,完全背离了合作制度的初衷,即联合起来的个人占有制,以私人占有为基础的公有制,结果导致了不公平、没效率。因为大家都吃“大锅饭”,什么东西都是大家公有的,最终导致的是农民积极性大幅下降,造成土地惊人的浪费,流失与劣变,不能不说是一场公有土地制度的悲剧,也是我党“极左”路线的一大教训,在历史长河中,不进则退,可以讲“人民公社化运动”使我国经济发展倒退了。
(三)集体所有,家庭经营
      当时可谓一大创举、一大进步,因为这是农民自下而上提出的一项从自身实际出发的发展建议,极大地解决了人民公社化时期的“不真干活”的难题,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但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该制度对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产生了一些障碍,尤其是对社会化大生产、规模经营是一种严重的阻碍,目前越来越多的言论在涉及如何寻求农地制度的出路问题。
 
三、当前与农地制度相关的问题分析
(一)农民的产权主体虚空,利益得不到保障
1、当前的土地制度规定,土地为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其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权利,但也是非完全的权利。在使用权上,限制农民只可以“农用”而不能用作非农生产,甚至还有地区明确规定限制了种植的作物范围,收益权和转让权的行使就更不用说了,一是没有形成良好的农地流转市场,农地没办法转让,甚至有地区规定不得转让,转让也要用于农业生产,原本这经济权利的实现应该属于经济行为可现实中却表现为行政行为了。所以农民没有土地所有权,而仅有的经营权的行使又受到种种限制,其权益得不到应有的实现和保障。
2、政府征地,往往以成本价从农民手中征得,但却以高于成本价很多倍的市场价提供给开发商,这个差价被征地部门无偿拿去了。这一政策在当年全国齐心协力搞工业化,倡导以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时是很有效,但同时又是不得以而为之的措施,可如今的状况是城市、工业化已经达到相当成效,现今处于弱势地位的是农村与农民。中国本就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城乡差距了,这样下去还给农村留不留下发展空间了?农民的利益本该受到保护,却被当局无情地剥夺了。
(二)集体所有主体模糊,土地调整频繁,农民耕田激励被减弱
     土地是集体所有,这一点确定无疑,但是由谁代表集体行使其所有权,一直没个说法,现实中更多的是村长在说了算。调整机动地,几年来一次大的重新分配(尽管法律已经规定承包期30年不变),所以给农民的感觉是自己手里的土地缺乏稳定性,就像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一样,因而很难有激励很好地去耕种和爱护自己的土地,结果导致土地肥力下降,水土流失,土壤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影响了其可持续发展,农民生产积极性一直很低,长此以往,影响的将是农民收入的提高和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土地市场化程度不高,也间接地影响农民增收
      在农村目前还没有形成大范围健全的土地流转机制及市场,土地得不到流转,尤其是对那些有志于外出打工,想成为兼业农民的人,走出去,土地撂荒,眼睁睁看着一部分收益扔掉,在能够流转的地区,土地的流转价格也因为未引入市场机制而被扭曲,往往是被低估;不出去守着那一亩三分田,放弃了外面可能赚到的更高的收入,长此下去,也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向非农业的转化。总之,归根结底是影响农民增收进而影响他们的生活水平。
 
四、土地制度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产权不明晰
     有价值的东西其价值的保障权益要以其有法律上有权控制它的所有者。但土地所有权现在有一个产权不明晰的问题,产权不明晰无异于没有产权,因为这样不仅会产生公地悲剧,还会产生侵权行为,中国现存的这些问题,相当程度上缘于产权不明晰。
(二)激励导致农地产生生态可持续发展问题
     经济学上讲,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反应会以正面与负面结果出现,土地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激励,而同样不同的土地制度将表现为不同甚至是截然相反的激励效果,如土改后的土地私有制极大地激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还引导了之后的支持工业化行动的慷慨行为,而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的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完全大锅饭,不管工作怎样,工作多少,所得的都是一样的,有极大地挫伤了劳动人民的积极性,所导致的生产力的极大减退、破坏,经济增长遭到极大限制,如今的土地制度中产权不明晰的现实导致了对农民利益的某些侵害,所导致的较明显的后果就是“激励”了农民不爱惜土地,导致土地肥力及其他的功能日趋下降,水土流失、化肥农药污染,以及其他功能日趋下降,严重限制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机制不健全
    市场被称为是组织经济的一种好方法就在于它在以价格机制等发挥作用,促使大家在追求各自的利益时促进了普遍的经济福利,当前的土地制度限制了在土地领域实行市场机制,市场的功能在农村土地上得不到发挥或者说难以发挥得淋漓尽致,如此导致的结果将是总的社会福利的消减。
 
五、未来农村土地制度的走向
(一)现行有关于土地制度的较流行的观点
1、土地私有制:核心思想就是“耕者有其田”,将土地的所有权完全赋予农民,留给农民们充分的施展空间,真正享有所有的权利,极大地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避免土地的不善经营,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效率和公平,当然要用法律限制买卖以防止少数人对土地大规模集中[3]。
2、土地公有化:废掉集体所有制,将土地所有权收归国有,农民将有经营权,放宽使用权权限,这样能够使得土地制度统一也便于管理。真正体现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长远目标,而且在中国社会主义国家内部也不存在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风险[4]。
3、股份合作社制:仿照中国各业进行的股份制改造,农民入股参与经营,享有权益,将价值形态的土地产权还给农民,只根据入股份额承担风险[5]。
4、改造土地集体所有制:中心就是坚持和完善家庭经营制度,采用农民集体成员“按份共有”的行使进行改造,将所有权主体具体化、人格化,要落实到实处[6]。
(二)笔者的观点
1、明确制定土地制度的原则
(1)土地制度要根据国情,根据当前及未来生产发展水平而定
     美国的家庭农场,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日本的小农户精耕细作在世界上成功都是公认的,但能否适合于中国还是个问题。当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转型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了长足进步,且社会化生产程度较高,农业生产的小规模、分散经营已经略显力不从心,集约化、规模化生产是个大的趋势,但考虑到中国地区差异较明显,还要看多层次,多种类的土地制度能否给这一趋势提供条件。
(2)转变思想
     那种将农业问题孤立起来,单独看待,脱离于整个大经济背景的认识已经很危险了,尤其对于政府、政策制定当局更应该转变思想。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9亿多农民的农业大国,农业问题解决了整个经济问题就看到光明了,所以不能在农业政策制定上再短视,不能在农村问题上再持歧视态度,在对待农民问题上不能再过分限制。
(3)按市场机制执行农村土地制度
     经济学原理讲“市场是组织经济的一种好方法”,而且中国现在不也正在搞市场经济吗?其他领域、行业里市场经济都搞得如火如荼的,为何唯独孤立了土地呢?土地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市场的有效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才能真正反映出土地这种生产要素的价格,而不应该是由行政力量干预、阻挠这种要素的自由流通,在市场上才能真正由竞争决定真实价值,进而实现效率,促进经济的增长,这不就是我们所要追求的目标吗? 
2、制定土地制度的目标
      “三农”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民的问题,涉及到如何保障农民的权益,如何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其实一个土地问题解决好了也就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以上三个问题的每一项。自古以来,农民既以种田为生,土地作为他们的生产资料,属于他们的财富,当然代表他们的利益,而农民种田当然涉及到生产积极问题,在耕田基础上寻求兼业也就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所以我们制定的土地制度若能够达到保护农民权益,激发生产积极性,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便是合意的土地制度。
3、中国应采取的土地制度
     因为中国地域及生产力条件的差异性、特殊性,土地制度的制定还是要因地制宜,不可一概而论、一蹴而蹴。但是还是要最终走向集约经营,用邓小平的话讲就是:“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还没有提出此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农民自愿也不要阻碍,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集约化。现在土地是公有的,要提高机械化程度,利用科学技术成果,一家一户是做不到的,特别是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有的要超越村的界限,甚至超越区的界限,仅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就是100-200年最终还是要走这条路。”
     因为我们是在中国一个特殊国情的国度里谈经济发展问题,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中国要搞工业化、城市化,要实现农转非,最终的路必然是集约化,这也符合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目标。 
 
 
这是俺----一个刚出道的晚辈的一点读书感悟,欢迎各位前辈指点,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