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接触实验经济学,现正阅读Vernon Smith 1962年 论文《an experimental study of competitive market behavior》。对excess -rent hypothesis 的理论建构,其中的逻辑我不明白。强调市场中人注意自己的保留效用和售价之间的收益是自然的,为什么从此就可推出市场结果是总市场租值的最小化呢?即便如此,最后推出的市场价格是walras均衡价格啊,怎么与Vernon Smith 实验中卖者与卖者租值差越大成交价格位于均衡价格之上的概率越大 的实验结果相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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