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hleifer为哈佛大学教授,在新政治经济学、公司治理、法经济学等领域颇有建树,获得过小克拉克奖。在本文中,他认为1930-40年代关于社会主义的大辩论,强调了市场经济下私有产权所具有的价格信号的功能,但是忽略了产权本身的激励功能,即私有产权更能激励人们进行投资和交易。这利用了当今大行其道的“激励理论”的成果。他还指出,政府如果要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不一定要进行私有化,政府采购、立法等都是有效的手段。而这也是弥合企业“社会目标”的方式。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以及探讨国家对企业的有效管理方式,这对于转型中国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P>
<P>这或许意味着,社会主义也可以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只要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国家能够对生产进行调控,那么马克思担忧的“经济危机”就可以解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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