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4-3-23 14:56 
呵呵,你看过我的代价补偿价值论吗?在35万字的背后,我详详细细地列出了所点到的别人著作,而在此书中, ...
“至于你的概念,我没发现,且还不知道谁先谁后呢?”
—— 你现在已经发现了,在文章中就应该说明。
至于谁先谁后,我至少已经贴出了 2002 年的文章,更早的纸媒我现在懒得去找。你如果有更早的可以贴出来。
此事不是为了我。我写的文章已经在那里了,别人提不提都无所谓。
学术不规范,丢脸的是你自己。你上次告诉别人你的比我早,别人了解真相后,对你很不满意。但你至今还不接受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