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个问题,在我国很多非效率投资的论文中,都使用Richardson(2006)的残差度量模型,但是其在回归时会存在以下问题:
(1)第一步的因变量为Y,
Y= Z1+Z2 +Z3+ε
计算出ε,作为第二步的因变量Y(ε);
(2)将Z1和Z2又作为第二部分析的控制变量
Y(ε)= X1+X2+Z1+Z2+ε
数据都是短面板型的公司财务数据,采用的都是是控制年度和行业效应的pool回归
感觉很费解,既然第一步回归已经把Z1和Z2的效应剔除了,那为何还放在第二步作为控制变量,这样做是否合适?
例子:
方红星,金玉娜.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非效率投资: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J]. 会计研究,2013(7):63-71.
钟海燕,冉茂盛,文守逊. ZF干预、内部人控制与公司投资[J]. 管理世界,2010(7):98-108.
第一次发的没人理,换个题目试试!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 版,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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