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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新商科论坛 四区(原工商管理论坛) 商学院 创新与战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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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9

答:如果仅仅是母子公司之间,形成一个权利界面,集分权界面,确定母公司管什么,子公司管什么,这些管理职能如何实现,由此形成母子公司的一种基于三分法的管控,那就是战略型,财务型,操作型,三种类型的所谓管控模式的话,基于此,配套制度流程,形成所谓的管控体系,这种管控体系,微观上来说,母子公司的权利界面日夜在变化,随着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母公司的改革责任,母公司的经营幅度,和子公司的经营深度,其界面日夜在变化。同时母子公司之间的管控能力的对比,往往呈现锯齿状的此消彼长,母子公司所碰到的阶段性的问题,还会随着外部的各种周期性的高低起伏,而会忽高忽低。所以,以分权界面型,权利配置型为导向的管控体系,它就有极其具有他的不适应性,到最后,集团管控就变成了集团管控体系,管住最低的,一般的,固化的,而动态管理,集团管控的权变管理,去应对那些新生的,额外的,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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