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
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论是指导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依据,是我们实现科学发展的理论保证,那么要研究和建立有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论,就必然要涉及一个方法问题,要过河,没有桥或船是不行的。那么,运用什么样的方法来进行研究呢?
1.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坚持唯物辩证法,其核心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联系实际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基本原则。在我们党的历史中,由于我们坚持了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使我们找到了一条由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全国政权的道路。同样,我们党在现阶段又一次在这一正确的思想路线指引下,突破了传统理论的束缚,制定出了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客观实际的方针政策,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得到了全面的发展。正如“决定”中指出的,“按照党历来要求的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正确对待外国经验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走自己的路,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我们这次改革的基本任务。”理论联系实际,首先要结合中国的国情。这就是,我国是一个有着十多亿人口的农业大国;社会生产力还很不发达;自给性生产仍占相当大的比重;经济技术以及文化的发展在各地区之间呈现出很不平衡的状况;同时,落后地区和贫困地区存在的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现状一时还难以改变;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很不充分。这些实际情况决定了我国现阶段的市场与其它西方国家相比有着许多显著不同的特点。其次,我们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商品经济的,这就说明了我国的市场必然与西方国家的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同时,我们又是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情况下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因而在市场中反映出的交换关系必然要复杂得多。充分认识这种复杂性,有利于克服盲目性和急燥性,增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自觉性,正确地指导我们进行有关市场理论方面的研究。再就是,理论联系实际要求我们的理论必须能够从实践中来,同时又能够回到实践中去。社会主义改革的实践要求我们的理论必须要突破过时的传统理论的束缚,必须要有创新和发展。在理论创新中,一切停止的观点、僵化的观点、形而上学的观点都是要不得的。理论不仅是对实践的总结,来源于实践,而且必须能够服务于实践、指导实践。那种对实践没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束之高阁不为实践服务的理论,尽管它标榜得再好,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坚持唯物辩证法,还要坚持质量互变的观点,并把这种观点引入到市场理论中。我们知道,质变存在于量变之中,量变的结果,特别是达到一定数量程度时,就会发生必然的质变,这种辩证关系在市场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市场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个别的、偶然的交换行为就与经常的和频繁的交换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又如单个人或部分人的市场行为不会对市场产生大的影响,但是当它表现为更多人的市场行为时,就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冲击作用,从而改变市场机制的运行轨迹。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某种特定商品价格的变化,只会影响到自身的供求状况,而如果有更多的商品价格发生变化,特别是在普遍的上升中就会发展成为通货膨胀,这表明经济过程发生了质的跃变。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正确区别现象与本质、偶然性与必然性、特殊与一般的关系。这些方法都是我们在市场理论研究中和观察市场变化的过程中所要应用到的。
坚持唯物辩证法,就要深刻认识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表现在市场中的所有要素都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一项要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其它相关要素的变化。某种价格的升降必然会影响到其它商品;市场机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的变化,都会作用于整个市场系统;某种供求的变化,也同样可波及其它可替代商品;最终产品市场的变化,同时制约着中间产品和初级产品市场的供求状况。这种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特性,在市场中的表现不胜枚举。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市场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的。不论是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自然的、技术的以及传统道德、风俗习惯的等等,都会对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和市场的发展产生影响。只有树立了物质世界都是相互联系的观点,才能使我们对市场有更深刻的了解。
2.必须应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市场
市场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它不是孤立的、抽象的范畴。处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市场,必然要带有历史的痕迹,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即使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在不同的地区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那么,这种历史痕迹就必然会在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区域内强烈地表现出来。它不仅表现在交换的品种、规模、范围和速度上,同时也表现在交换关系上。因此,进行市场理论研究,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地分析我国当前市场中存在的特殊性,从而为我们制定政策和进行经济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市场通过交换反映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因而,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国家,为了维护本阶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必然要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和方式作用于市场。虽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其作用于市场的形式和方法各不相同,但就其共同点来说,都要求对市场进行程度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其实,只要国家和市场交换存在,国家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控制的职能就不会消除,只不过控制的程度和方法不同罢了。因此,在市场问题上,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的观点,切不可把市场看作是一个超然存在的事物。可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来指导我们进行市场理论研究,是一种客观的必然要求。
3.必须以马克思的《资本论》作为市场理论研究的基础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作,它主要以揭示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为主,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进行了深刻地分析,指出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一级的社会形态,是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此,存在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同处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相比较,既有共性的地方,也有个性的地方。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发展商品经济,从这一点上来说都是共同的,但由于所有制形式不同,因而表现在市场上的社会性质也必然具有本质的差别。既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也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发展着的,那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揭示的商品经济的运动规律,也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尽管市场理论不以社会的分配为其主要任务,然而分配仍然是影响市场行为的主要因素。其它诸如供求关系、竞争关系等等,其性质也将由市场所处的社会性质所规定。所以,离开马克思的《资本论》作指南,市场理论研究就会迷失方向。
其次,马克思在研究和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中用去了毕生的精力。他从研究商品和货币开始,创立了劳动二重性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价值的运动规律,剖析了资本主义的社会再生产过程,指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实现了历史分析与逻辑论证的完美结合。尽管他在《资本论》中没有给我们留下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现成答案,甚至有些个别观点和设想也并不符合当前的社会主义实践,然而,他却给我们留下了研究规律的方法论。这一方法论对于指导我们进行市场理论研究,仍然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同时,我们必须指出,采用急功近利的态度对待马克思的《资本论》,片面地认为他所处的历史环境已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因而那些基本理论观点和指导原则就失去意义了。用这种缺乏发展的观点来看待马克思的《资本论》,不仅会使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缺乏继承性和演化性,同时,也容易使我们的理论研究成果离开马克思主义的轨道而误入歧途。我们应该承认,由于今天的历史条件已经较马克思的时代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样就需要我们依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对有些个别的结论重新进行探讨,其中最主要的是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的有关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设想,就需要后人在实践的基础上予以发展。与此同时,也必须承认,在我们当前的一些经济理论中,有些阐述的理论观点是违背了马克思的原意的,或者说,马克思的有些观点本来是正确的但后来却被作了错误的解释和发挥。特别是我们从前苏联引进的“政治经济学”,它服从的是两大阵营对垒的冷战思维,探讨的是集中计划条件下的经济关系,主要为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服务,集中反映了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观点。再者,就是马克思年轻时的研究成果与老年时的研究成果有很大差别,例如第一卷和第三卷就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对于这些情况,就需要我们做必要的纠正,使之被曲解、被僵化的理论观点恢复其本来的面目,使马克思主义不断得到发展。
西方经济学是对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活动进行的总结,特别是关于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步伐和改善我们的经济管理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的,也是是非常有益的,其中有一些优秀理论成果也运用到实际工作,并且取得了成绩,这些都是应该加以肯定的。因为这样做,不仅为我们进一步了解西方经济的发展以及为有关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可参考的依据,同时也使我们看到了在现代市场条件下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新情况,遇到了哪些新问题,有哪些具有共同特点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警觉,为我们提供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可供借鉴和吸取的优秀科学成果。但是,西方有关市场理论方面的主要观点,都是建立在庸俗经济理论基础之上的,我们既不能照抄照搬,也不能因噎废食、盲目排外。我们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把一些积极的并且是符合科学的优秀成果拿来为我所用,这对建立属于我们自己的市场经济理论体系将大有裨益。
4.在坚持辩证唯物论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主观和客观的关系
我们知道,市场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客观存在,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发展的必然。既然市场是客观存在,它就同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同时,市场又属于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其内在规律和表现形式也是历史发展变化的。因而,欲驾驭市场,就要深入了解市场,了解市场的内在要素和特点,了解市场内部的运动规律,了解市场在历史中的发展变化。这些都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如同自然规律一样,例如电,当人们认识了电的运动规律之后,人们对电就可以“随心所欲”、运用自如,就可以充分利用电能为人类提供光和热。如果一旦违背了它的客观规律,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触电,甚至给人类带来灾难。对待市场也同样,当我们充分把握了市场的客观规律,不为它的外在表现所迷惑,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那么我们对市场也同样可以达到运用自如的境地。如果我们不去认识它的规律性,把主观上的东西强加于市场,那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提出这一问题,目的是要求我们能够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计划毕竟是见诸于主观的东西,是对客观事物的未来作出的谋划和预测。它本身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于客观事物的发展趋势作出的主观分析和预测,这是计划实施的前提;二是通过人们的具体活动,对客观事物的全过程进行的控制。而市场则是客观,是主观或者说计划建立的基础,离开市场,计划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意识又能动地影响存在,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物质和精神、存在和意识、主观和客观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计划与市场的问题上,如果离开了唯物辩证法,就会导致我们走到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道路上去。我们所说的计划调节,应该是指在把握了市场运动规律的基础上,能动地作用于市场,其方法主要是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其形式不外乎是通过市场外部或内部,采用强制的或者非强制的手段,达到对市场调控的目的,以实现我们所预期的效果。
当然,坚持唯物史观,还包括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市场既然属于历史范畴,那么市场也必然要经历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但是它在每一历史阶段的发展变化都不是简单的历史重复。至于市场最终将要发展到什么程度,演变为什么样的形式,仍然有待于实践的发展作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