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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8
<P><FONT color=#ff0000 size=5><STRONG>                                          <FONT size=7>重申</FONT></STRONG></FONT></P>
<P><FONT color=#ff0000 size=5><STRONG> 为打造精品版块,本版重申,请大家不要存在“骗子行为”,对于上传货真价值的资料,我们鼓励大家采取出售帖,大家可以根据内容的珍稀程度定价,同时要注意防止通货膨胀;但对于那些“骗钱行为”,要坚决打击,即日起,各位自查一下,如果存在不合理行为的,请纠正过来,不然按法处置。</STRONG></FONT></P>
<P><FONT color=#0000ff size=4>界定:所谓“骗子行为”即利用会员无法看到相关内容的真实性或实用性,发布空内容、无内容、内容与介绍不实等并出售以套取会员虚拟货币的行为和其他大多数会员所不耻的行为。</FONT></P>
<P align=right><FONT color=#000066>[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8 11:33:06编辑过]</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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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18 11:08:00

支持版主,绝对支持版主。

不过,先要对“骗子行为”进行界定,然后才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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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 21:38:00
支持!大家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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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1 20:19:00
确实要坚决打局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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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6 01:52:00
信息不对称。建议可以授受举报,如果是实,没收全部财产而不用直接枪毙。收益没了,是惩罚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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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1 10:58:36
支持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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