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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3104 8
2014-04-09
在第二章第四节,作者口出大话。至少在我看来,说得有失偏颇,不够全面。
见下面的截图。
duanluo.JPG
举例来说,凯莉喜欢香草味的冰激凌甚于巧克力味的,马克反之,他们两人都“对”,无需证伪。
但是,有人偏好计划经济,有人偏好市场经济,则可以逻辑地分析其后果,得到相应的结论。比如,偏好计划经济的,最后的逻辑结论是计划经济的结果是与计划经济的初始目的背道而驰的(这就是证伪)。
奥地利学派如果坚持经济目标的不可证伪性,那么,它谁也批判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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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9 21:54:18
“证伪”这个词是这样用吗?

请问,勾股定理能够被“证实”或“证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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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0 13:10:58
clm0600 发表于 2014-4-10 11:04
请问,勾股定理能够被“证实”或“证伪”吗?.
---------
定理当然能被证明了,网上有各种各样的证明方 ...
既然看不懂我在问什么,就不要瞎掺和了。“证实”或“证伪”这两个词估计你是认识的,但也就认识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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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0 13:27:14
看帖必转真君子,好贴必顶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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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0 14:27:37
看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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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0 16:11:52
clm0600 发表于 2014-4-10 14:34
你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你一贯啥也说不明白,然后声明自己非常明白。
谁说过勾股定理是错误的了?

“不管你怎么逃避,怎么狡辩,怎么偷换概念,都无法改变:”

你连讨论的是什么问题都弄不清楚。
就不要瞎掺和了。加一句,上述帽子,给你自己戴着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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