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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6

《中国经济问题》投稿须知

“若在3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部对论文的处理意见,作者可另行处理。自投稿之日起3个月内以及作者已向我刊提交修改稿但未收到拒用通知前,我刊不接受撤稿。若因未遵守本约定而发生违反《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责任由投稿者自负。限于人力,来稿不退,敬请自留底稿。”

各位遇到以上须知中所说的情况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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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6 20:59:17
不象是真的?奇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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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7 23:38:56
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4-4-26 20:59
不象是真的?奇怪的规定。
怎么会有不接受撤稿的规定?太耗费时间了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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