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
犹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这后半句就是HHJ的写照。
他对他所根本弄不懂的东西,都认为是错误的,并进行臆造的理论的瞎批。
马克思说在一个以共同占有为基础的社会里,这就是说,在提升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共同占有生产方式为社会原则的社会里。显然在这里,社会的一切产品已经为我所有,是我的产品,即共同占有。这里自然就没有
产品的交换。这你懂了吗?
这些产品,既然是我的产品,又直接是社会的产品。虽然共同产品中的不同的个人的劳动,已经为约定俗成的准确社会计量,那么发生在流通过程中的交换关系,也就只是劳动同劳动相交换的关系,而不是象旧社会那样笨蠢的产品交换才可能成为社会的产品的交换。
马克思已经在批判中指出:这里通行的是同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同另种的同量劳动相交换。
否定马克思及其一般流通关系中的交换环节,亏这位无知无畏者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