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0328 发表于 2014-5-3 20:24 
“楼主:“按照生产队的工分总量与生产成果的相互关系确定工分值”的观点——值得商榷。”______生产队本 ...
(1)我们不是在讨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阐述的观点吗?——马克思:“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 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
(2)楼主不是比照马克思的观点,阐述了自己的理解吗?——楼主:“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例过去农村的生产队,社员投入的劳动被视作集体劳动的一部分,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在这里起中介作用的就是“工分”这种的纸的凭证。当劳动者投入劳动时,按劳动的时间或数量或综合数量与质量的指标给予记工,然后按照生产队的工分总量与生产成果的相互关系确定工分值,再按个人工分累计量计算个人劳动所得。......。”
(3)我认为,马克思的观点是有问题的,楼主并没有观察到马克思的观点有问题,所以,楼主的观点也有类似问题。
(4)在人类社会任一个历史阶段,只要没有实现物质资料的极大丰富,就一定存在着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和社会产品供给的有限性,在此基础上,必定存在着资源及要素的优化配置问题,必定存在着社会经济结构及与其相对应的社会需求结构是否合理的问题,必定存在着使用价值之间的数量比例上的平衡问题,必定存在着如何全面、即时、均衡、理性地满足人类社会的不同方面的、不同层次的、不同品质、不同数量、不同程度以及不同消费偏好的需求问题。
例如:上衣、裤子、鞋子、袜子、衬衣、帽子等,它们之间是存在着历史的、自然形成的一定的数量比例关系。正是建立在社会生产物质技术基础之上并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这一历史的、自然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及与其相对应的社会需求结构,决定着社会劳动的分配结构及其分配形式,而不是恰好相反,由社会劳动的分配结构及其分配形式,来决定这一历史的、自然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及与其相对应的社会需求结构!
中国老人都知道,“看菜吃饭、量体裁衣、按质论价”——劳动必须与劳动效果相联系。
在过去农村生产队里,表面上看,“社员投入的劳动被视作集体劳动的一部分,”但实际上,每一社员投入的劳动并没有与他本人劳动成果直接挂钩,全体社员所投入的劳动也没有与农村生产队的“历史的、自然形成的农业经济结构及与其相对应的社会需求结构”相挂钩,换句话说,就是没有与农业生产物质技术基础以及农业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相挂钩,没有与农村实际生产情况相联系,没有将社员个人劳动与确有生产效率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相连结。
在生产队内部没有商品、没有货币,也没有交换,导致各种农产品的高低不同的劳动生产率之间无法实现绩效比较和价值评估,使得农产品内部的各种生产力要素之间无法形成相对合理的数量比例关系,从而影响到生产力要素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阻碍了农村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工分制”难以将社员的劳动投入就地转化为农民财富。
这就是我所要指出的,没有交换,财富无法形成;没有交换,生产力要素之间的优化配置比也无法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