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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4 17:34:52编辑过]
衡量交易成本(nie添加一篇)
如何衡量交易成本,是制度经济学发展到目前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制度经济学进入主流经济学的最大障碍。推荐的这篇综述,不是最好,但还是可供参考。本来以为奉献中文版给大家,想想还是放弃了。因为各位大侠阅读外文材料水平很高啊。 谢谢一刹春。已经将楼主的文本文件删除,同时另外上传一篇关于“交换费用”度量的文章。 MEASURING THE COSTS OF EXCHANGE,作者Alexandra Benham and Lee Benha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6 10:48:28编辑过]
张五常文选、卖桔者言、经济解释
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pdf格式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23509&page=1#pid145954
英文论文,感谢随机漫步提供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and Sharecropping
The Enforcement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in Children and Marriage Contract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72977&page=1#pid454554
upload/132.136-01-6-6-10-35-51.pdf,upload/132.136-01-6-6-10-42-48.pdf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2 10:30:49编辑过]
产权的经济分析--巴泽尔
真是好书呵,现在读读电子版又是一番味道。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38794&page=1#pid229831
leeleel 提供 Alchian的经典论文Uncertenty, evolution and economic theory(1950,JPE)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38794&page=1#pid229831
英文论文,感谢随机漫步提供
Yoram Barzel:A Theory of Organizations To Supersede the Theory of the Firm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72977&page=1#pid45471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8 9:47:56编辑过]
这是一部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著作,是经济学界近30年对竞争的最到位最深刻的理解之一。德姆塞茨是价格理论大家,和阿尔奇安共同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学派的掌门人。偶一直觉得,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的贡献并不在于发现制度的作用,而是对价格机制的重新解释。
如果不读这本书,那么说明对新制度经济学还理解得不够到位。可惜国内号称新制度经济学家的大腕小腕们大多不知道这本书的价值,因为这些人总是每天喊着制度、制度,却不知道新制度经济学其实是对价格机制、竞争和经济增长的不同角度的理解。
全文的中译本早期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可惜译得太差,很难度。这次贴上的是该书的精华版。
楼主高见。我认为是因为我们过于看重科斯、诺思的作品,诺思不是说过么,institution matters. 从以前忽略制度,到发现制度,大家都沉浸其中了。至于制度如何形成价格、保护竞争、协调知识的利用,这些问题国内人认为太抽象,也似乎不关系国计民生。呵呵。 赞成楼主的意见,以前不知道Demstez的观点?自从再读他的“企业经济学”一书之后,觉得此人的学问非同一般,最近也在看他的一些论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6 10:52:20编辑过]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3226&page=4#pid25929
论文题目: 1、ASSET SPECIFICITY AND WORK ORGANIZATION:Evidence from the Automotive Industry 2、Incomplete Contracts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s 3、A TRANSACTION COST APPROACH TO OFFSETS I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感谢网友miaokong上传
[下载]论生产的制度结构——科斯
这本书的价值大家心里彼此都明白,用不着我在这里饶舌。
(原附件已被删除)
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压缩包有密码,请版主告知
nie:我没有看此电子版,如有,请发论坛短信给提供文献的neolemon。
[此贴子已经被nie于2004-12-27 10:39:16编辑过]
聂辉华:《交易费用经济学:现在、过去和将来》,《管理世界》2004年12期。
感谢hutuderen提供《科斯定理》
The Coase Theorem:A Study in Economic Epistemology
by Gary North
Institute for Christian Economics
Library of Congress Cataloging-in-Publication Data North, Gary. The Cease theorem : a study in economic epistemology/ Gary North P“ cm” Includes bibliographical references and index ISBN 0-930464-61-3 (hardback : acid-free paper) $25.00 1. Economics - Moral and ethical aspeets. 2. Pollution – Economic aspects. 3. Property. 4. Law – Economic aspects. 5. Cease, Ronald Harry I. Title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0715&page=1#pid58678感谢vagabond提供 英语论文:美国历史上的财产权
Order Without Law? Property Rights During the California Gold Rush
Abstract: The paper reconsiders the nature of mining districts and property rights during the California gold rush. According to a widely accepted view advanced by Umbeck (1977, 1981), in the absence of effective legal authority, district codes established secure property rights in mining claims. Drawing on a data set of mining district codes and a simple theoretical model, we argue that the main historical features of mining districts may best be understood by viewing them not as enforcers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but as institutions for managing access to a nonrenewable resource, in what was fundamentally an open-access context.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2348&page=1#pid70444
施莱佛:国有和私有产权(附评论)
Shleifer为哈佛大学教授,在新政治经济学、公司治理、法经济学等领域颇有建树,获得过小克拉克奖。在本文中,他认为1930-40年代关于社会主义的大辩论,强调了市场经济下私有产权所具有的价格信号的功能,但是忽略了产权本身的激励功能,即私有产权更能激励人们进行投资和交易。这利用了当今大行其道的“激励理论”的成果。他还指出,政府如果要对企业进行宏观调控,不一定要进行私有化,政府采购、立法等都是有效的手段。而这也是弥合企业“社会目标”的方式。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以及探讨国家对企业的有效管理方式,这对于转型中国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
这或许意味着,社会主义也可以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只要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国家能够对生产进行调控,那么马克思担忧的“经济危机”就可以解决。
威廉姆森的《反托拉斯经济学》,sealcwx111提供
ausman友情提供
Oliver Williamson,2003: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and Economic Sociology
(原附件已被删除)
nie版主提供《比较经济组织》
zhengjh提供
巴泽尔:交易成本与合约选择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32169&page=1#pid19356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5 22:29:23编辑过]
不知道为什么不能上传
L·E·戴维斯 D.C.诺斯: 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 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 | [<<] [>>] --------------------------------------------------------------------------------
引言
传统的历史学家已表现出对使人类行为得以发生的制度的兴趣,他们的许多著作中包括了对人们与这些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的检验。另一方面,经济史学家(尤其是“新”派史学家)则将他们的努力集中于用经济上的理性行为来解释过去的事件,制度被视为既定的,那些更为传统的史学家的“考古”癖有时会受到蔑视。或许是由于他们对长期变迁的关注,传统的史学家已承认,制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模式有关(一种对它们来讲是很显然的相互关系,不过经济学家只是逐步领略到的)。许多史学著作往往热衷于对政治、军事和社会制度的演进与发展的研究,正如这些复杂的制度已随历史而演进的一样,已形成的这些复杂的经济制度为这一高度技术化的社会得以生存和实现的框架提供了一部分内容,尽管历史片断往往从一些理论形式中吸取教训,但遗憾的是,用于帮助理解制度变迁现象的理论却很少。在缺乏这些理论的情况下,历史学家只能局限于记叙、归类与描述,而愿意承认这一局限的历史学家却很少。
如果史学家对经济发展进程的解释没有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具有洞见力,其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归于由经济学家所提供的因果结构的蓝图。最优秀的历史学著作常常不是根植于明确的前题所得出的充分的逻辑推演,而是基于鲜明的直觉知识。这一直觉之所以能成功地在某些方面超越数学,并不在于历史学家盲目地拒绝拜倒在科学的祭坛下,而在于事实上他能够利用的理论常常说明能力很差,是与事实完全不相干的,而且在历史长河中表明了一些逻辑错误。直到“更好的’理论被创造出来以前,没有人会责备他仅仅依赖于过去对他十分有用的直觉知识。
不过,这些理论是不可能从一些象牙塔似的理论家的前额中生长成熟的,能够预言未来和解释过去的理论更有可能从那些关注于逻辑的理论家与解释过去的历史学家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点滴与片断中形成。在对解释经济演进过程的理论的探索中,学者们必须不断地从理论到事实,再回到理论。
本书是对美国经济史的理性历程的“逐日”记叙,这一历程计划要描述已产生的现行经济制度结构的发展进程,该描述又是第一次(非常粗略地)试图为建立一个专门的、相关的和逻辑的关于这些制度的产生、成长、成熟、衰亡的理论框架提供基础。本书是对美国历史中发生的制度变迁原因的研究,它尤其关注经济组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是,它只不过是一个初步的研究,这一理论在有些观点上是很薄弱的,而且有时的解释是惊人的简单。不过,本书确实代表了向着一个有用的经济增长理论发展的第一步,它确实对美国的经济经验提供了一些新的解释。
既然本书是为历史学家(经济学家)而作。它在写作历史时可能偏离了模型和理论的作用,尽管这样做在技术上是不准确的。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将交替使用“模型”与“理论”两词,它们将既指一系列假定相关的逻辑结构,也指某些结论。在经济学中,它最初总是假定企业总是试图使利润最大化,它为其技术能力和对现有资源进行组合的生产可能性所制约,并在其销售机会中受某些市场条件的约束。这些假定所得出的必然结果是,如果向一个企业支付了生产所有产品的费用,它所选择的经营水平是获得最大可能的利润——即总收益与总成本之间的差别最大。这一结论只是一种逻辑推理,正如任何这类结论一样,它对现实世界的预见和解释力,除了其逻辑上的正确性外,只有在其初始条件得到满足后才有效。只有在这些情况下,理论才被说成是“可操作的”。例如,如果我们试图解释一个苏联企业的生产决定,它的目标是产出的最大化,而不是利润的最大化,那么这种理论就不是十分有用的。
即使理论是与一些相关的初始条件相结合,而且在原则上是可操作的,历史学家也必须认识到,从理论中所派生的“法则”(即预见性的或解释性的陈述)是可能性的,而不是机械性的。在同样的方式下,一个物理学家不可能预言单独一个分子微粒的行为,但他却能预言大量的这类微粒的平均行为。经济理论家能预见典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但却不能对单个的决策单位的行为作出有意义的预见。
如果模型是完全有用的,它在理论上应能预见两类事情:
1.在一系列已确定的制度和一些非均衡的力量既定的条件下,模型应该能预言新形成的制度是否纯粹是个体的(即仅包括单个的决策者),它是依赖于一些自愿合作形式,还是依赖于政府的强制性权力。
2.它应该能对初始的非均衡与新的(或突变的)制度的建立之间可能消失的时间阶段作出一些估计。
本书试图说明一个制度变迁的理论,并将理论应用于美国发展的某些方面。我们希望这一理论将有助于我们对这一进程的理解,而且这一经验将可能修正模型,以使它在将来能用于解释某些非经济制度和某些美国以外环境的变迁。模型的建立方式在原则上是可以操作的,尽管它像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模型一样,其预见力比期望的要差。正如我们的叙述中所展开的,日益明晰的模型得出了一些特别差的结果:当潜在的收益和损失很大且相对平等,但是它是由不同的团体所接受和导致时;当预言包括了一个混合的结果——一种制度不纯粹是公共的或纯粹私人的时;当支配经济与政治行为的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则会由于制度结构中的“预期的”变迁而改变时,模型的说明力就会降低。尽管有这些既定条件和局限,我们仍认为它的应用是有价值的,如果我们已有一个有用的经济增长理论,我们的注意力则集中于对制度变迁的理论需求;尽管它目前的形式是粗糙的,但我们感到,模型已允许我们对美国历史经验的某些方面进行一个新的和有价值的观察。
一些定义
当H.邓普梯说“当我使用一个单词时,它的意思正好就是我们所要选择的”时,他显然是正确的,艾莉斯在她抱怨单词不应该意指许多不同的方面时,她也指出了这一点。依照艾莉斯的看法,我们似乎应恰当地定义我们在本研究的后面要使用的某些词,并对这些有时会归并在一起的概念作出一些区分。
1.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支配选举、产权和合约权利的规则就是构成经济环境的基本规则类型的例子。在美国经济中,环境是通过一份成文文件、宪法和对应回溯到共和国建国之初的司法决定的解释以及国家公民关于他们所喜欢的制度模式的观点而形成的。
环境当然是可以改变的。在美国法律结构的逻辑中,这类变迁可能源于政治行动对宪法的修正,或是源于对司法解释的变迁,或是由于公民偏好的改变,例如,产权经由第13次修正和关于沃根诉桑德斯桑的法院判决发生了根本改变。同样,选举规则通过宪法修正(例如第15次修正)和对司法的再解释而发生了变迁。(对巴克诉卡尔案和雷格茨诉西门子案的双重判决就是这种情况。)在这一研究中,我们并不想解释经济环境的变迁,这类变迁是肯定发生了,对它们所发生的原因的任何解释将是十分有意义的。不过,它们对这一制度创新模型来说是外生的。
2.一项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可能最接近于“制度”一词的最通常使用的含义了,安排可能是正规的,也可能是非正规的,它可能是暂时性的,也可能是长命的。不过,它必须至少用于下列一些目标: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
使公司合法化的法律提供了一项制度安排被用于实现这两种结果的例子。公司形式提供了一种组织结构,它使得管理者对经济活动的更大和更为分散的控制比在一个更为原始的组织形式下的指导更为有效;它给出了组织本身的合法生命,因此,一个如此设立的企业可能在接近于其他组织形式的领域展开竞争。
安排可能包括单个人,一批自愿合作在一起的人,或政府(单个的或与一个或更多人的合作)。最后要提及的是创新常常意味着某些法律的变迁,但是前两种依赖于组成环境的法律结构,它们仅包括直接的私有部门,创新可能在法律没有变迁时发生。这些制度安排创新的进程就是用于预言的“制度变迁”模型——尤其是被用于预言它们的层次(个人的,自愿合作的或政府的),以及它们所形成的时间。
3.初级行为团体,是一个决策单位,它们的决策支配了安排创新的进程,这一单位可能是单个人或由个人组成的团体,正是行动团体认识到存在一些收入(这些收入是他们的成员现在不能获得的),只要它们能改变安排的结构,这些收入就可能增加。任何一个初级行动团体的成员至少是一个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而且在这一模型的逻辑内,团体启动了安排创新的进程。如果团体的创新在竞争中生存下来,行动团体的收入常常会增加,团体支付了部分创新成本,但是它可能或不可能承担新安排的所有或部分经营成本。
纽约的制造商于1811年非正式地联合成院外集团以通过一般的合并法,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成功的初级行动团体的例子。他们看到如果能很容易地合并,并可能挣取收入,他们所支付的成本包括推动议院来通过修正法案,他们还从创新中获取利润。
4.次级行动团体,也是一个决策单位,是用于帮助初级行动团体获取收入所进行的一些制度安排变迁。次级行动团体作出一些能获取收入的策略性决定,但是它不能使所有的追加收入自然增长(事实上,它可能永不会自然增长)。
如果纽约法已由公司委员会办公室确立,由它来承担法人许可证的接收、复审和批准的任务,则委员(加上他们的助手)就构成了一个次级行动团体。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次级行动团体可能不会使创新的收入有任何增长,但是如果法律赋予他们一些离散性的权力,它们可能会使初级行动团体的部分额外收入转化到他们手中。如果谁愿意,他可以考察美国赋予公共官员作为一种用于在初级和次级团体之间再分配收入安排的传统。
5.制度装置,是行动团体所利用的文件和手段,当这些装置被应用于新的安排结构时,行动团体就利用他们来获取外在于现有安排结构的收入。在纽约一般合并法中,公司的特许证被授予一个制造商公司就是一个制度装置的例子。
安排如果是一种政府形式,它将直接包括政府的强制权力;如果它是一种自愿的形式,它可能是现有产权结构的强制权力的基础。装置的有效性可能取决于一些作为经济环境部分的基本的法律概念。一个公司的职员可能签订一项契约,以此来实现购买一台机器的决定。一旦合约签订,他就可能由法院来执行,执行的权力就不可能依赖于制度安排,而是依赖于一些宪法所规定的基本规则。
为了使读者能更为熟悉这些定义,考虑一下一家工厂的生产既产出了产品又导致了烟尘的情形。烟尘是生产流程的一部分,要消除它是有成本的,但是生活在工厂附近的人发现它是很难达成协议的。假定烟尘的真实成本(以消除它时人们愿意支付的消除量来衡量)大于工厂所有者安装一个控烟装置所需的成本,很显然,如果烟尘被消去了,总收入就可能会增加。不过,在现有的制度安排内没有一种达成交易的方式(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当烟尘的成本使一个团体的费用增长时,消除它的成本是由另一个团体来支付的)。这一问题是美国几乎每个城市的市民都碰到过的,而且经常由政府创立一些制度来使烟尘减少。对于寻求追加收入的人来讲,至少有两种选择是向他敞开的:它们可能联合起来以形成一个政治联合体(初级行动团体),如果他们在选举投票时成功,他们(或他们的代表)可能会议定一项法律(一项制度安排)以禁止工厂排烟。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形式是,成功的政治联合体可能书写一项立法以建立一个住宅区委员会(一个次级行动团体),委员会反过来会提出中止或停止命令以反对过度空气污染,中止和停止命令就是在政府强制权力下的制度装置。不过,每一计划都依赖于一种经济环境,在此,政治行动有可能取消某些“私产的权利”。如果社会的基本规则阻止了这类冲突(如事实上它们在美国直到19世纪后期所发生的那样),每一安排(以及装置的补充与次级行动团体)都将被消除,除非(或直到)规则发生改变。
制度创新的理论:一个基本的近似值
经济制度与产权在大多数经济模型中被设定为具有独特的和不变的价值,但是,在研究长期经济增长时,这些价值常常会发生根本变化。我们假定经济制度会被创新,产权会得到修正,因为它表现为个人或团体可望承担这类变迁的成本,他们希望获得一些在旧有的安排下不可能得到的利润。
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时,我们才可望发现在一个社会内改变现有制度和产权结构的企图。例如,如果生产在大企业内完成比在小企业更为廉价,则一个公司的经营可能比独有制更为廉价;如果在两个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极大,则通过组织第三市场将商品从低价市场运到高价市场可能是有利可图的;如果盗窃和掠夺盛行,则创造一种有效的监察力量将会提高私有财产的价值。如果一个企业家期望建立一个水坝以生产电力,这同时也减少了下游的洪水损害,建筑者可以通过事先购买下游的部分财产以占有这些收益的一份。另一方面,他可能要求政府对下游的受益者强制征税,以帮助补贴他的建筑成本。
至于制度安排的形式,从纯粹自愿的形式到完全由政府控制和经营的形式都有可能。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半自愿半政府结构。自愿的安排简单地说是相互同意的个人之间的合作性安排,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退出。这一能力当然暗含着决策必须是一致同意的,接受这一决定的成本低于由退出所带来的成本。另一方面,政府的安排并没有提供退出的选择权,因此,行动并不要求有一致的同意,而只要遵从一些决策规则就行了。例如,在一个民主社会,一个样本的大多数常常能决定行动的过程。
为了实现规模经济,从交易费用中获益,将外部性内在化,降低风险,进行收入的再分配,无论是自愿的还是政府的安排都将要被创新。例如,公司帮助实现规模经济的收益时就内含着大规模经营,TVA从动力的形成与分配中产生了类似的收益。股票交易是一个自愿安排的创新降低了交易费用的例子,保险公司则是一个自愿安排用于降低风险的例子,同时,政府的就业交易和联邦储备保险公司则是类似的政府创新的例子。太平洋联盟对太阳谷的开发——这一开发将一原始的地区变成了一个主要的疗养胜地——就是一个自愿的合作团体有效地掌握了与一个复杂的分散经济活动的发展相联系的外部性的例子。一个住宅法案,一个政府方案的实施可能旨在实现一个已经建立的共同体的同样目标。工会和美国医疗协会是自愿安排被用于再分配收入的例子,贸易壁垒和累进所得税是政府性安排的实例。哪些因素是在个人、自愿合作的和政府安排之间进行选择的基础?
选择依赖于各自的收益和成本以及受影响的团体的相对的市场与非市场权力。在个人安排中,既没有与之相联系的组织成本,也没有强制成本,但是收益的增长只限于一个人。在另外两种形式的安排中,都要支付创新的组织成本,组织的总成本将随参加者的人数而增加。不过,在自愿的安排下,要达成一致性可能会进一步增加组织的成本,给定同样数量的参与者,在政府安排下的组织成本可能要低于自愿安排下的成本;在政府安排下内含着一个追加的成本要素。每个参加者都受制于政府的强制性权力,而不管他对政府的强制性方案有多大的不满意,他都不可能退出。不过,一个政府的强制性方案可能会产生极高的收益,因为政府可能利用其强制力,并强制实现一个由任何自愿的谈判都不可能实现的方案。
外部收益的来源
现在,让我们进一步具体地说明那些诱致人们去努力改变他们的制度安排的收益来源。从理论上讲,有许多外部事件能导致利润的形成。在现有的经济安排状态给定的情况下,这些利润是无法获得的,我们将这类收益称之为“外部利润”。在本文中我们的分析只限于四个方面:(A)规模经济;(B)外部性;(C)风险;(D)交易费用,因为它们在美国的发展中表现出最为重要的作用。如果一种安排性创新成功地将这些利润内部化,那么总收入就会增加,创新者可能在不损失任何人的情况下获取收益。
规模经济
生产中的规模经济是一种技术现象,它所反映的一个事实是,最有效(单位成本最低)的产出可能需要企业的规模很大,以致于要求有比单个所有者或合伙制形式能够负担的费用更大、组织更为复杂的企业。
用经济学的行话来说,一个企业在任何时刻都面临着技术的制约。在外行看来,这一表述必然意味着只有在给定的任何技术状态下,由现有技术对投入的组合所设定的限制方式才能形成产出。经济学家对物质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技术关系的缩略语是“生产函数”,它常常表述为:
O=P(L,K,T)这里O是指产出,L,K和T分别指劳动力、资本和土地,P是指支配这些投入转变为产出的技术函数。对这一关系的形式没有事先的约束,因此,所有投入的加倍可能导致低于产出的加倍,或正好等于产出的加倍,甚或高于产出的加倍。如果前者能保持,生产函数就被说成是属于规模报酬递减(它所采取的方式是将更多的投入用来生产等量的产出);如果第二个条件满足,就说成是规模报酬不变;在最后一个条件下,是规模报酬递增(在较高的生产水平下生产一个额外单位的产出要比在较低水平下生产它所需要的投入少)。进而,由于相互关系是不受限制的,相应于产出的一些部分或范围可能属于报酬递增,对另一种则为报酬不变,对第三种为报酬递减,尤其是如果生产流程需要有大量的投资,而且复杂的工厂必须选定在一个完全没有的基础上,则可望报酬递增直到该工厂达到其生产能力,在此以后又发生报酬递减。
例如,19世纪50年代的石油精炼业的特征是在一定程度上接近于规模报酬不变,经营中所需要的就是一个蒸馏室(主要是一个冶钢锅炉和几百英寸的管道)。小企业有一个蒸馏室,较大的企业则不止一个,但产出的单位成本不是经营规模的函数。不过,在此后的20年,一种新的技术得到了创新,而且这一技术属于在一个较大范围的产出的报酬递增。新技术要求对一个复杂的精炼工厂进行巨额的投资,该技术生产了比在老技术下更大量的更为廉价的精炼石油。但是即使产出很小,它也需要一个整体工厂(即它是“不可分的”),其结果,大企业的生产比小企业便宜得多,这对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扩大规模以及获取内含于较低的生产成本中的利润产生了很大压力。企业的最有效规模和在行业中的企业数当然是技术和相应的市场规模的函数。
如果所有企业能够等额地增加资本和技术,就无法预言哪些企业将发展,而哪些企业将衰亡。不过在现实世界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等额地得到资本。企业自身的组织形式可能是它的可得资本供给量的很好的决定性要素。既然单独所有和合伙制的特征是有限的寿命和无限的责任,则对这类企业的长期外部融资的供给常常会受到很大限制,这类投资附着无限责任,等额融资一般是较少见的,而且,由于企业(与它的所有者)在破产时,资本仍然是它的余下寿命的一部分,负债经营将更为困难。后一个制约的约束力越强,资本就越专一。具有无限寿命和有限责任的公司的创新提高了对获取资本的限制,因而允许创新者获取内含于规模经济中的利润。
以美国的经验而论,19世纪后半期的标志是需要大规模生产的获取最低单位成本的制造技术的大量发展,与此同时,传统的独有制和合伙制企业的资本的有限供给,阻止了这些组织形式扩张成大规模的企业,后者的先决条件是要利用新的技术。因此,技术使得在一个非常大规模的,但在传统的方式下组织的企业因不能获取资本,从而阻止了它们获取“有效的”生产水平从事更为经济的生产。公司能增加资本,它亦能获取全部的规模经济优势,它的创新允许在现有的新技术下获取外部利润。
外部性——外部成本与收益的变化
传统的微观经济理论可用于揭示一些外生性事件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一种事件对理论是外在的),一个决策单位对该事件的一些表现形式的反应,以及当体制向新的决策调整时一个新的均衡点的最终再确立,例如,在一个自由企业制度内,消费者嗜好的一种变化(一种外生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对有些日用品的需束量的增加。一个商人(一个决策单位)注意到该结果所导致的价格的上升,并试图通过增加他的产出来增加他的利润。因此,需求增加的结果使所供给的日用品数量增加——商人从这一增加认识到需求的增加会给予他获取更多利润的机会,如果他以正确的方式作出反应的话。因此,对利润的追求提供了将经济推向一个新的均衡的动力。
如果潜在利润(或增加产出的成本)不是由作出产出决策的单位来获取(或承担)的,“外部性”一词就是指有些成本或收益对于决策单位是外在的事实。无论这些外部成本和收益何时存在,它们都无助于市场产生最有效的结果。如果情况就是如此,一些允许对所有成本与收益进行计算的(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外部的,即社会的)新的制度安排将会增加社会的总净收益。
每一个家居所有者的财产价值的实现不仅反映在他自己的住宅、维修和决策的改进上,而且也反映在他的邻居的这些方面上。事实上,这些“邻里”效应是共同体改进车道,通过反杂乱法以及在种族合居地区“禁止殴打”中获取潜在利润的基础。每个家居所有者不可能认识到的是,这些邻里效应只是一大批“外部性”中的一种情形,且当其他形式的外部性以同样的方式存在,从而一个共同体改进车道(一种制度创新)可能会增加每个家庭的价值时,制度的再组织可能会增加总收入。
暂且将经济学放在一边,让我们来考虑下述情况:一个大学教授发现他的研究成果与他同他秘书的相互影响的能力密切相联,尽管她仅被雇佣来打印文稿,但她的贡献很显然远远超过了她通过打字机所打出的页数。在这一情形下,由于研究过程中有一部分依赖于对决策者以外的控制,就存在一种外部性。既然秘书没有因她的额外贡献而承担追加的成本(如果她看到相互影响比打字更有意思,她的成本可能为负),就不会引起问题,而且系统的运作就如同它应该发生的那样。但是如果秘书的丈夫嫉妒了,并告诫她要中止她的工作,则问题就产生了。在教授的收益(职业声望,提升和加薪水)增加时,秘书就为此承担了成本(一个嫉妒的丈夫要独处每一个晚上)。面对她的辞职所致的非均衡,恰当的回应应该是增加她的薪水(一份奖金)。如果她接受了,则外部成本就被内在化了(即由决策单位所假定的),而且生产(尽管是较高成本的生产)仍能继续。新的均衡是帕累托有效的。如果教授所提供的最高奖金低于她留下来继续工作所带来的成本,生产将会中止,不过其结果仍然是帕累托有效的。然而,如果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规定有些方面不得支付奖金——教授可能提供的一份奖金,而且如果支付了足够的量就能保持她继续工作——那么结果就是无效的。既然大学的规章禁止雇主之间的个人支付或如果由这类支付所引起的丑闻使教授失去了工作,则这一情形就有可能发生。在这些情形下,要使外部利润能再度实现,有些制度安排是必须的。正是对这些再安排的发明与创新的分析,构成了本文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当企业作出的生产决策没有承担内含于决策中的所有成本,或当从产出的销售的决策中所获取的全部收益不能增加时,生产中的外部性是存在的。类似地,当消费单位的效用不仅取决于该单位的消费,而且取决于其他单位的消费时,消费中的外部性也是存在的。在每种情形下所作出的生产或消费决策都可能没有完全地评价相应的成本与收益,其结果,决策就不可能是帕累托有效的(即所作出的一个不同的决策可能至少使一个人的境况更好,同时并没有使任何人的境况变得更糟)。为了更好地描述从再组织中所获取的利润的潜在来源,让我们检验几个情形下的外部性。
回到制造业工厂的例子,它不仅生产了供销售的产品,而且也产生了大量的黑烟,假定烟尘是随产出的增加而增加的,人们当然愿意呼吸清新空气而不是污染的空气。根据假定,既然每个呼吸烟尘的人的效用受到相反的影响,则这一效用的减低肯定就是企业生产的总成本的一部分,此外,由于人们希望烟尘较少而不是较多,成本要素就会随企业产出的增加而上升。不过,效用的减低作为一个真实的成本项目,并不是由企业承担的,因此,它没有包括到企业在决定最有利的产出水平的计算中去。由于企业将选择一个使它的利润最大化的产出水平,则随着产出的增加,这些没有包括的成本项目可能会增加,这可能会造成企业选择的产出水平大于它们在被迫考虑所有成本时所选择的产出水平。有些诱致企业在计算中去包括所有的相关成本的再组织将增加社会的所有成员的总收益(尽管它可能会减低企业的增加部分)。现在让那些承担了烟尘成本从而创新了一些新的制度的人来支付补偿,这可能将诱致制造业工厂在其利润的计算中包括所有的成本项目。
尽管发展一个私人方面的市场常常有可能使一些团体获取潜在的外部利润成为可能(即使利润“外在化”),但这类私人创新的成本是被禁止的。在这一情形下,再组织可能发生于市场外部——通过政府的干预。当制度的再安排包括一些政府行动时,就不能再保证新的安排比旧有的安排优越,它可能正好是不同的。
在工厂的例子中,如果厂房还没有建立,所有者可能购买所有相邻的土地,并以一个低得足以补偿效用损失的成本来出售它。企业通过吸收土地价格的差异,被迫承担它的形成烟尘活动的成本。然而,如果产权已有归属,则解决方案就变得更为复杂。一方面,公司可能贿赂土地所有者以让他忍受烟尘。如果生产是依赖于协议的,那么每个财产持有者就有潜在的投票权,因而有权要求使所有的收入增加。既然每个土地所有者都有这种潜在的投票权,则在任何一个时刻都不止一个的受影响的财产持有者对利润的可能需求总量总是会超过分配所得的利润总量。在这些条件下,任何协议都是不可能达成的——至少没有一个长的延滞是不可能达成的。另一方面,如果法律允许一个企业污染空气,财产所有者可能会联合起来贿赂企业停止或减少污染。然而,由于工厂不可能只减少对某些财产所有者的污染,而是要减少对所有财产所有者的污染,就要向居住在外面的每个潜在联合体成员支付补偿,并从对其他人的支付中获取了一个“搭便车”的机会。这将再度使协议不可能达成,或至少是长期延滞。
当排他很困难时,或当一个联合体的任何潜在成员具有一个潜在的垄断投票权时,要组织私人方面的市场以将外部性有效地内在化是有成本的。在对雇员进行训练的情况下,企业可能会将培训与一些合约义务联结起来,但是这一方案不是没有费用的,而且不可能是非常有效的。读者不应忘记再组织尽管是有潜在利润的,但也必须将它视为一种使用资源的活动。例如,在这一情形下,必须书写合约,然后还必须执行合约。
这类成本常常使得私人的再组织不经济。在这些情形下,它们的一个共同点是转向通过政府的强制力来影响一种制度的再安排。在工厂的例子中,可能会通过严格禁止污染的住宅法。在劳工培训情况下,教育体制可能会社会化或呼吁法院责令雇员将他们的技能投向竞争性的企业。最后,在军队和军火保护情况下,其功能倾向于社会化,它们的成本遍及于整个政府实体。
然而现在,在政府方案中,没有任何能形成组织的保证,尽管从有些方面来看是有利可图的,将使帕累托状态比旧有的安排优越。但是,它们只是在使其他人的境况更糟的条件下使有些人境况更好。住宅委员会禁止烟尘的决定和企业原来的决策一样远离最佳状态,如果不是离得更远的话;一个社会化的教育体制的存在不一定导致该产品的一个最优的产出。
制度的再组织旨在使外部性内在化,因而它可能增加社会的总收益,但它也可能使它们降低。这一事实应在整个分析中牢牢记住。
克服对风险的厌恶
风险的盛行——有些形式在未来的交易中是不可能作出的——是另一个削减经济活动的因素。
我们可以断言大多数人都是厌恶风险的,在不存在厌恶风险时,一个人将愿意为了100万的可能报酬而用1美元去打赌,如果赌博使1美元的冒险能获取100万的潜在利润的结果是肯定的。事实上,除了非常贫穷的人而外,大多数人都表现为更喜欢大的赌博的某一不确定的结果。如果正如可能出现的情况那样,厌恶风险的程度随偶然性的增加而增强,这样就存在一种进一步偏向于有更为确定的结果的活动的倾向,而避开那些报酬变化很大的活动。很显然,由于利润的预期值在那些没有人从事的高变异活动中要高于低变异活动,如果有些能够克服厌恶风险倾向的机制被创新(如将这些人的风险集中于不厌恶风险的人),总利润就可能增加,或使得风险的结果相应于所获取的收益表现得更为确定。前一方案常常通过发展一些专门的市场来实现(在下面的“市场失败”一节中要考虑到),而后一方案往往要通过保险来实现。
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保险,但是当它们能保险时,旨在创新一些保险方案的制度再组织常常能使总利润增加。不过,当保险是成功的时,就必须有一些能够准确地评价风险的根据,保险基金必须广泛到足以允许风险的普及。而且,保险并不能十分完全地使所有管理风险都能转移,其原因是这类保险将使管理者的决策变得迟钝,削弱保险所订立的根据。总之,如果一个很差的管理决策的唯—成本是集中保险公司而不是消费者的利润,则它们作出好的决策的激励就很低。
保险方案可能是企业间的,但是更为经常的是,创新会产生专门提供所需要的保险的企业。不过,为了使之有效率,有些人必须首先能评价风险。人寿保险的思想可以回溯到17世纪,它几乎在19世纪中叶以前就在美国被成功地创新了。在这一情形下,创新所期望的是建立一个适当的死亡率表——评定风险的根据。不过即使在那时,在南方的企业由于人口的子集合,它们没有计算比率的适当根据,这些企业仍拒绝出售保险。第二,保险的基金必须大到足以分散风险。例如,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一些州通过了银行保险法,以保护银行破产时的存款人。遗憾的是,在农场的创新计划中州银行失败的主要原因是恶劣的天气。由于气候往往是地区性的,以州为单位还不足以提供必需的保险基金(差不多所有的银行在同时陷于困境),这一方案遭到了普遍性失败。30年后,一种以国家为基础的类似方案的创新(联邦储备保险公司)使得保险计划成为可行。
单一安全的价格波动效应的保险,是潜在的投资者通过广泛的金融制度所提供的服务特征。“分散化”的目标在投资教科书中备受推崇,但是它除了作为保险的一个技术性词汇外一点意义也没有。一个分散的业务责任意味着,一种在广泛的活动中进行投资的制度不能为一般业务的失败保险(正如30年代的经验所证明的),它保护了个人(甚至是行业方面)的失败。
美国的发展是以在一些保险阶段专门化的企业的大量增长为标志的,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创新增加了总收入。不过,它们也并不是没有成本的。既有组织的成本,也有评定风险的成本,还有影响保险合约的成本。尽管有这些成本,创新仍然是有利可图的。
市场失败和不完善市场的发展
正交易费用的含义只是在近来才由经济学家所广泛揭示。相关的经济信息流的组织与增进(交易费用的许多形式中的一种)可能是安排创新的主要领域。如果获取信息是没有成本的,那么所有市场上的价格就只有因交通费用而产生差别。事实上,信息是有成本的,而且纯粹地方市场的普遍存在正好部分反映了关于在更远距离地区交易的获利机会的信息的缺乏。当关于不同地区的价格信息是可以获得的时,商人将他们的产品送往市场的净价格差(即对交通费用的调整)是最大的。
经济学家惯于假定所有市场都是完全的。根据定义,这一假定排除了由市场运作失败所引起的任何可能的潜在利润。不过,在现实世界中,信息并不是免费的,因此完全的市场(它的存在取决于完全的知识)是不存在的。信息成本较低,市场的运作当然就更好。事实上,即便是在发达国家它们也远不是完全的,而在欠发达国家信息成本可能高得使市场无法运作。
一般来说,信息不仅是有成本的,而且是报酬递增的,即人们常常必须支付信息,但成本不会有很大变化,而不管这一信息是被用于影响一种、一百种或一千种交易。如果信息成本十分大,而且它们是属于成本递减的,则人们从使不确定性降低的信息流的递增中可能会获取巨额利润。最为经济的安排性创新可能是一种专门化的企业,因为它不仅供给了信息,而且也实现了潜在的规模经济。
即便市场只涉及一个地方或一个时区,我们也没有逻辑上的理由来假定较高的信息成本不可能导致市场失败。事实上,当市场必须通过空间的或临时的壁垒而形成时,市场失败是经常发生的。在缺乏一个适当的信息网络(而其他方面相同)时,企业家必须为潜在收入而贴现,因为潜在的买者(或者在时间和空间上)离交易场所越远,不确定性往往越大。事实上,这些不确定性的贴现可能十分高,从而使贴现的均衡价格可能低于零,市场无法完全运作。
经济活动的空间或行业再分布包含着投入与产出的新市场的建立。大多数关于对外贸易的经济文献(长期以来人们认为世界的特征是每种日用品不只有一个市场)倾向于假定,只有交通成本会妨碍完全的市场间的套利。因此,他们常常论及同一日用品在两个市场间的价格差异,永远不会超过日用品从较低价格市场运到较高价格市场的交通成本。
由于这一阐述暗含着假定存在潜在的套利者,而且他们能准确地了解每一市场中通行的确切价格和市场间潜在的交通路线,因而它与经济增长进程的讨论是极不相干的。历史经验表明,在任何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相关市场越新,则这些假定的真实性越差,潜在套利者的不确定性贴现就越大。进而由于不同的人与市场的关系不同,我们就不要期望同一不确定性能适用于所有的人。因此,贴现可能高到无法套利的程度(在市场失败的情况下),或者,如果一个套利者的资源是有限的,局部的套利可能会减低市场间的价格差,但是这些差异可能仍然要超过交通成本。
假定搜寻成本具有某种不可分性,市场缺乏完全的信息流,不同的人在与这些市场的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时,我们可以预期不确定性水平在个人之间会有显著的差异。因此,可以预期,一个在空间或地理上更接近于新市场的交易场所的人,将更愿意从事一些套利关系。美国发展史上的情况就是如此。以资本而论,西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常常在其他人没有资本时愿意出借,同样,与冶铁业相联系的人比银行家和其他“传统的”金融贷款者更愿意向早期的炼钢业出借资金。因此,一些不确定性贴现十分低的人可能认识到了从套利中所获得的潜在收益,尽管他们自己不能将足够的物品或要素运到完全套利的市场。
如果这类不完全市场存在,就有可能建立一些制度再安排来使它们能更容易地运作,而且这一创新通过允许投入和日用品被运到它们能获取最高报酬的市场增加了总收入。例如,如果一个人只愿意投资一个很小的量,他就不会向在远处积累了过时投资信息的人支付任何费用。由于成本会遍及大量的交易中,这确实要向经纪单位支付一笔费用,以作出这一开支。一个市场服务可能再度以非常低的成本提供从许多市场到大量消费者的价格信息,但是一个传播者自己获取该信息的任何努力可能都是代价极大的。
尽管实证问题可能较少,且对经济发展的意义较小,但在市场间的套利过程中确实出现了许多同样的问题,它们在空间上的移动也表现为一个时间方面的合约。正如一个远距离的市场价格在缺乏信息时贴现很大一样,类似的不确定性贴现也用于未来交易的价格。进而,正如制度变迁可能会缩短买者与卖者之间的有效空间距离一样,一个不同的制度集合可能会减少临时的距离。
通过在空间上将物品运到报酬最大的市场的活动可以使总收入增加,资源可以随时间再分配到增加产出或满意度的活动中去。不过在后一情况下,物品不是通过实物性移动,而是通过现在的竞争性活动之间的再分配而实现产出流量随时间的改变的。例如,假定一个商人具有在一个钢厂进行投资或消费一些资源存量的选择权。投资是一种长期的形式,则他将比较该投资的现期价值与他通过现在的消费所获得的满足。不过,钢厂的现期价值部分取决于他对他从钢厂未来所能获得的价格预期,由于未来是不确定的,他将要贴现他的价格预期,而且如果不确定性很大,贴现也将较大。其结果,他可能不会选择投资,尽管他的价格预期的“期望值”可能表明投资是一种有利可图的活动(我们又发现一个偏向于厌恶风险的例子)。不过在理论上,单边市场的创新(在这一情形下是一种未来的钢铁市场)可能会降低他的不确定性(至少与未来的钢铁价格相关),他可能发现投资是一种可行的活动。不过,为了发展这一市场,有些人(一个不厌恶风险者)必须愿意假定不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本身是可以以一定的可信性评价的。这一市场没有发展起来的事实表明,单面市场的创新是无利可图的,但是问题在于为什么它是无利可图的,这仍是一个有意义的问题。
当钢的未来市场还没有发展时,这类市场确实表现为其他的临时的交易。在证券和农产品市场中,单面市场被用来克服一些暂时的市场失败问题。在这两种情形下的市场实质上是短期的(在这一方式下,它们避免了长期交易中的传统的不确定性),而且它们依赖于存在的一批观察者愿意承担临时交易中的不确定性的一面。观察者是一些对风险的厌恶低于平均程度的人,他们精于对交易的观察,因而能使这些市场间的交换成本低于农民或股东,正如一个专业的磨面者能使其磨碎小麦的成本比自种谷物的农民的成本更低一样。例如,对小麦的未来而言,一个磨面厂期望单独发挥生产和销售单位的功能,并能保证从小麦将来的价格变化中获取利润。因此,它的管理者愿意从以未来小麦的现期价格来为将来发货中获取利润。另一方面,“观察者”将冒险估计未来的小麦价格将低于现期定价,与他达成合约的发货者就能以这一较低的价格购买。市场仅仅是将风险集中到了那些愿意正视风险的人手中,而且这些还没有为服务支付“某种”费用。
市场没有在其他地方发展的事实表明,这些交易的不确定性导致了一个很大的贴现,从而没有人愿意以厌恶风险者期望支付的价格来提供承担风险的服务。不过,暂时的不确定性正如空间的不确定性贴现一样,是信息成本的部分函数。因此可以预期,较廉价的信息将会降低不确定性,并允许一个单边市场的发展。不过,除非水晶球有很大的改进,临时性市场就不会像他们的空间方面一样有很大改进。商品和证券的未来市场的存在仍然表明,通过增进这些单面市场来改进经济活动的临时分布是有可能的。结论
我们已看到,当在现有的制度结构下,由外部性、规模经济、风险和交易费用所引起的收入的潜在增加不能内在化时,一种新制度的创新可能允许获取这些潜在收入的增加。进而,我们已论证,制度水平(个人的,自愿合作的和政府的)之间的选择由与各种选择相联的成本收益来表示。
在这些潜在利润既定的条件下,要获取它们,就要向创新了一种新安排的某些人或团体支付费用。在每种情形下,成功的创新导致总收入的增加,而且在原则上可能没有人在这一过程中受损。
我们所概括的模型当能更准确地得到说明,并能与一系列同经济环境相关的初始条件相联系时,它可以用于“解释”如美国过去所发生的安排性创新那样的进程。
V.W.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
我们已给出了一个新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投资模型,并用西方与非西方经济的农业发展经验对这一模型进行了检验。我们已在理论与实证的基础上论证了技术变迁的方向与速度是对需求的增长率与相应的资源条件的回应,我们还揭示了技术在地区及国家间的转化实质上是对诱致由新知识演化而来的技术变迁的同一自发进程的回应。
技术变迁可以被视为发展进程所内生的,这一观点并不意味着农业或工业技术的进步可以听任一只“看不见的手”来指导技术发展沿着“原始的”资源条件或需求的增长所决定的“有效”路径发展。导致技术变迁的新知识的产生是制度发展过程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代表了一个对制度变迁需求的有力来源。不过,我们对新知识被用于改变技术变迁的速度与方向及用于技术变迁的转化方面的了解,比资源被用于制度创新与转化的了解要多得多。
我们已经说明了制度在技术变迁的形成与扩散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它们是技术努力与生产率增长方向发生偏差的重要原因。宾斯旺格已讨论了市场结构对研究资源配置的影响,桑德斯和拉坦已讨论了公共政策,尤其论证了利率的补贴是巴西农业的技术变迁方向发生偏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德杰维已概括了技术变迁与制度组织之间的动态影响模型。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尽阐述一个制度变迁理论的要素。在这里,对制度变迁需求的转变是由要素与产品的相对价格的变化以及与经济增长相关联的技术变迁所引致的;对制度变迁供给的转变是由社会科学知识及法律、商业、社会服务和计划领域的进步所引致的。然后,我们将考虑市场组织不完善的含义,在这里,经济和政治资源是为了制度创新与制度绩效的增进而交换的。
制度变迁的理论
在过去的20年间,我们的分析能力大有提高,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如果我们要完全实现对经济发展中技术变迁的作用的理解,我们就必须具备用于分析的知识和能力。不过,正如找们已注明的,我们现在已开始理解那些能使一个社会在对技术和经济机会或制约作出回应时,形成不断的制度创新力量的进程。
什么叫制度变迁?
人们常常将制度与组织区分开来。一种制度通常被定义为一套行为规则,它们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一种组织则一般被看作是一个决策单位——一个家庭,一个企业,一个局——由它来实施对资源的控制。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这是一种没有差别的区分。一个组织(例如一个家庭或一个企业)所接受的外界给定的行为规则是另一组织的决定或传统的产物,诸如有组织的劳工,一个国家的法院体制或一种宗教信仰。
在本文中,制度概念将包括组织的含义。因此,制度创新或制度发展一词将被用于指(1)一种特定组织的行为的变化;(2)这一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变化;(3)在一种组织的环境中支配行为与相互关系的规则的变化。⑤
对技术与制度变迁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明确理解一直是那些对发展的历史和制度方面感兴趣的经济学家和其他社会科学家所感到困惑的。不过,在这一研究领域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制度变迁依赖于技术变迁,另一种则认为技术变迁依赖于制度变迁。技术决定论
马克思比他的同时代学者更深刻地洞见了技术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历史关系。他将发明看作是一个社会进程,而不是先验的洞见或偶然的天赋灵感的结果。在马克思的体系中,阶级斗争反映了经济制度的演进与生产技术进步之间的不断“冲突”。尽管马克思强调了生产方式的变化(技术变迁)与生产关系的变化(制度变迁)之间的辩证关系,但他相信前者提供了社会组织变迁的更为动态的力量,他的观点继续支配着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关于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关系的思想。
技术决定论在美国制度学派的著作中也是一个处于支配地位的论点。凡伯伦和他的追随者将技术视为经济进步与增长的动态因素,而制度是静态的因素。埃尔文·K·青格勒指出,在凡伯伦的体系中,“正是动态技术与静态制度之间的辩证斗争与冲突导致了经济与政治制度被慢慢地置换与替代,经济组织的体系经历了历史的变迁与调整。”西蒙·库兹涅茨在他的数量研究中讨论现代经济增长的原因时,他所使用的术语也与凡伯伦所使用的术语非常类似。
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对技术扩散的研究受到下面这种观点的强烈影响,即现代化包含着对习俗、文化、个性的不合理的力量的克服,以便利用由技术进步所创造的机会。不过,在发展经济学领域,有一种倾向是不再强调抵制概念,而主要强调了由技术变迁所形成的收入流的规模。因此,制度创新被看作是对人的经济价值的提高与生产率增长的滞后反应。
在新古典制度学家那里,为了考察能管理技术变迁的“非人性”力量的制度的设计,技术对制度现代化的影响已被抛在一边。他们在关于技术变迁的福利意义上有很大的分歧,但无论是老的还是新的制度学家似乎都认为技术变迁是科学发现与技术创新的自动内在逻辑的产物。
制度决定论
波拉伊在分析工业革命的原因时形成了一个不十分有力的传统,即他们主张制度变迁(而不是技术变迁)是经济发展的动态原因。按照这一线索,道格拉斯·诺斯和P.托马斯将西方经济增长的主要原因归结于在人口对稀缺资源赋予的压力增加时,那些支配产权的规则的制度发生了变迁。这些作者试图论证,技术创新与生产率的增长表明了对要素与产品的相对价格的长期变化与市场规模的变化的滞后回应。
按照诺斯与托马斯的观点,只有当经济组织是有效的时,才会发生增长。有效的经济组织可能要求产权的修正,以便减低创新活动中私人与社会报酬的差别。要素市场的组织的改进(其中包括对土地与劳动的产权的再确定),主要是对土地与劳动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即相对稀缺性的变化)的回应。之后,一个扩张了的市场经济所产生的需求又对产品市场组织的改进施加了压力,并诱致了政治单位规模的扩大。在诺斯与托马斯看来,荷兰和英国在1500-1700年间的发展比法国和西班牙更快的事实,就是正在形成的国家对持续的财政危机的回应所产生的特定的产权形式的结果。
诺斯和托马斯反复强调了制度变迁比技术变迁更为优先且更为根本的观点。他们将更为集约的耕作制度(比如二田制对三田制的替代)视为一种制度对相对要素价格变化而不是技术变迁的回应。进而,他们强调了一个市场经济的扩张即便在没有发生技术变迁时也能为人均收入的提高作出贡献。
小阿尔弗雷德·钱德勒在一个范围不很广的研究中论证到,美国工业于本世纪50和60年代发生的管理革命,同它对技术变迁可能实现的潜在规模经济的经济收益的回应相比,它更多的是由市场机会扩张所诱致的制度变迁的产物。这一革命发端于本世纪20年代,这时在杜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新泽西的)美孚石油公司和西尔斯公司开始发展一些新的组织模式。这一体制一方面由所有各部的决策高度集中的经营公司组成,另一方面它又包括松散的分散持股公司。在这一新体制的演进中,当对一个多重分工的结构所进行的决策高度分散的同时,对整个团体的战略计划和金融控制又仍然由一个集中的机构来裁决。在主导性企业中,“通过建立一个通用的办公室和处理产品发展的日常事务来使战略决策系统化……分散化决策的制度化。”钱德勒论述到,由这些结构性创新所导致的制度效率的收益,又创造了一种传导技术创新的环境。在他看来,美国工业中的规模经济更多的是制度创新的产物,而不是技术变迁的结果。
一个制度变迁模型
在现代经济学的分析中有一种倾向是,它们或者将制度变迁抽象掉,或者视制度变迁是一个经济体制所外生的。这些方法都是不恰当的。在现实世界中,产权的执行是有成本的,市场的交换要消耗资源,信息是稀缺的。制度变迁不仅会影响资源的使用,而且它本身也是一种资源使用性的活动,由于对这一事实的忽略,因此我们对制度变迁进程的理解还有待提高。我们同样在一个不很满足的条件下将制度变迁融入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去,这与我们在50年代中期处理技术变迁的经济学的方法相同。
我们在这里假定,制度变迁可能是由对与经济增长相联系的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的需求所引致的,我们还假定,制度变迁可能是关于社会与经济行为、组织与变迁的知识供给进步的结果。
对制度变迁的需求
从文献中我们可以获得关于制度变迁的需求理论的几个要素。正如我们在前面已注明的,诺斯和托马斯主要根据支配产权的规则的制度变迁解释了西欧在900-1700年间的经济增长。在他们看来,制度变迁是由人口对稀缺的资源赋予的压力增加所引致的。T·W·舒尔茨在考察更为晚近的经济史时,验证了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人的经济价值的上升是制度变迁的主要原因。诺斯和托马斯对舒尔茨下面的观点似乎毫无疑义是同意的,即“我们很难想象任何趋势性的经济运动对于制度的改变比对于工资相对于租金的运动具有更为深远的影响。”
在欧洲中世纪的成熟时期(1000-1300年),“土地变得稀缺,土地的价值处于上升中,”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变得普遍起来,它对限制共有财产使用的压力增加了。对土地使用的更为有效的控制是与更为集约的农业生产体制的采用相联系的,三田制开始替代传统的两年一次的轮作制。
在现代早期,人口对土地的持续压力导致公地的废除和从以使用奴隶劳动为基础的耕作制转向由农民所有的所有者经营,或转向由资本主义所有的对工资劳动力的使用。其结果是更为集约的作物生产体制的演进,这在低地国家和英国尤其如此。这些体制以后在德国、丹麦和法国也同样占支配性地位。在20世纪,由于土地对农业生产的制约变得不很严重,相应于农地产权的制度演进的推动力削弱了单个生产者的私有产权。
更为近期,环境从农业与工业及工业生产中吸收了残余,这一需求与对环境服务和舒适的需求产生了激烈冲突。这一竞争导致了原来被视为免费品的公共资源的经济价值的显著上升。相对于这些价值日益增加的公共资源,其结果是形成了一些用于区分个人、企业和共同体产权的新制度。
诺斯和托马斯也分析了当工资相对于土地的价值提高时的经济迅速增长时期。他们发现在这一时期,当给予农民和土地所有者对他所使用的土地有更大的控制权时,就会发生制度变迁。在上一世纪的一半时期,制度变迁是由人的经济价值的显著加速提高所引致的。我们已从一个否定人对自己的投资机会和激励与受奴役很普遍的状况,变成了现在的对人的代理人的私人与公共投资制度化了的状况,如教育与卫生条件的改善。
诺斯和托马斯对欧洲发展得出了制度变迁是对劳动力- 土地价格率变化的回应,在对当代发展中国家的报告中也得出了同样的结果。印度尼西亚在1868-1928年间是经济普遍加速增长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主从庇护责任的修正有利于佃农和无地的劳动者。从本世纪20年代以来,由于土地价格相对于工资率的上升,平衡又转向有利于土地所有者,而不是佃农和劳动者。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更为集约的农作制度的使用已导致水的经济价值的增加,这一增加的价值已诱致了能更明确地定义灌溉的产权,以及在分配水时更大地使用市场机制。
无疑,由技术变迁所释放的新的收入流确实是对制度变迁需求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新的和更为有效的技术中获取潜在收益,这确实是私人部门的研究与发展以及公共部门对自然资源的探索与发展科学技术的一个强有力动机。从州政府拥有允许建立有限责任的股份公司的垄断特权的阶段,到一般合并法的实施,确立了旨在指导经济活动的协会的权利的今天,现代法人组织的发展代表了对19世纪的运输、交通和制造技术的进步所创造的经济机会的制度回应。
新的收入流的分割所导致的与技术变迁或制度绩效的增进相联系的效率收益,这是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变迁的一个主要激励。在一个古典的或新古典的世界,政治资源的使用妨碍了经济目标的实现,新的收入流是按照李嘉图的分配模式来分配要素的技术变迁所形成的,来自于要素所有者的收益将具有相对无弹性的供给函数的特征。不过,我们很容易地看到,无弹性要素的供给者对新的收入流的获取只提供一种功能——这些要素所起的作用是对增长的制约,而不是增长的一个来源——即确立一种对社会产品的权利。其结果是,技术的进步可能会调动个人对其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积极性,以及为了再确定产权以实现新收入流的分割而组织和引进集体行动的积极性。与有组织的公司(或合作社)形式增加相联系的制度效率的提高,引起了股息的增长,从而带来了对劳动法人组织的需求,它们以工会、农会或合作社的形式表现出来,以使每个团体都能更有效地参与对新收入流的分割。
制度变迁的供给
相对要素价格的变化在诺斯-托马斯和舒尔茨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模型中所起的作用,非常类似于我们已分析的它在诱致性技术变迁模型中所起的作用。不过,无论是诺斯和托马斯还是舒尔茨都没有试图提供一个制度变迁供给的理论,而且我们发现老的和新的新制度学派文献对此都少有助益。
假定制度变迁的供给与技术变迁的供给之间的类似性是有理论根据的。正如当科学和技术知识进步时,技术变迁的供给曲线会右移一样,当社会科学知识和有关的商业、计划、法律和社会服务专业的知识进步时,制度变迁的供给曲线也会右移。进而言之,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降低了制度发展的成本,正如自然科学及工程知识的进步降低了技术变迁的成本一样。
这并不是要表明制度变迁完全依赖于产生了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的新知识的正规研究。技术变迁并没有期待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变得制度化,同样,制度变迁也可能是由政治家、官僚、企业家及其他人指导他们的日常活动时所实施的创新努力的结果。制度创新的时间和速度可能受外部接触与内部压力的影响,使社会科学研究能力制度化的目标之一是为了在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配置中实现更高的效率。这些资源的更好配置将有可能(a)加速那些用作由社会给定的更为重点的制度变迁领域的新知识的产生,(b)应用新的知识以使制度变迁的目标与实际实施的制度变迁之间保持更为准确的联系。
如果社会科学及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效应是使制度变迁的供给曲线右移,或是将制度创新的可能性曲线移到更接近于起始状态,那么在社会科学中知识的供给弹性问题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现代经济学的分析传统中的一个内含的假定似乎是,制度变迁的供给本身允许有一个适当时滞的弹性。这一观点似乎与大量的经济思想史学家所持的观点不一致,他们认为,经济学中的知识供给受到外部事件的影响相对较小。
我们现在还不能解决经济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中知识的供给弹性问题。我们将假定,在一个特定范例的框架内,关于经济学的知识供给比知识训练本身的供给更有弹性。无疑,对任何事件来说,在一个特定范例的框架内,无论是“范例的转变”还是知识训练的进步,确实具有使关于知识的供给曲线右移的效应,因而能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
我们可以举一个最显著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社会科学中的新知识对制度创新与效率的效应可以被看作是与凯恩斯革命相联系的对宏观经济关系的新的理解。我们并不准备估计这种新知识在二战后使西方发达经济以更接近于充分就业的方式运转所形成的经济收益,不过,我们确实估计了(由A.M.奥肯作出)美国在1964年的税收法下个人和公司所得税的降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税收在1964-1965年间削减130亿美元,其明确的目标是要减低实际与名义GNP之间的差距。这些税收的削减是经济咨询委员会以对存款收入、消费、投资及存货关系的估计为基础所作出的数量预测的结果。奥肯的事前估计表明,在税收削减后的头两年,税收的降低使GNP增长了250亿美元,对增长的最终贡献是360亿美元。回想起来,这些估计的收益部分体现了它们对本世纪60年代后期的通货膨胀的贡献程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政策干预,无论是统计资料和分析能力还是制度可信性都是无法得到的。商业经济部的统计能力的制度化以及总统经济咨询委员会的分析能力的制度化,就是与凯恩斯革命相联系的经济学知识进步的直接产物。
无论是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的其他社会科学领域,都没有像经济学那样在提供新的知识以有助于降低社会变迁的经济与人的成本方面那么成功。不过,当政府开始关注它们所面临的社会变迁的复杂问题时,它们就创造了发现更好的方式以充分利用其他社会科学在解决公共政策问题时的能力。
小结
关于技术或制度变迁的相对优势的观点一般是不具有生产性的。正如杰维所论证的,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很高。因此,必须在一个持续的相互作用的逻辑中来进行分析。
对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的需求的原因是非常类似的。土地(或自然资源)价格相对于劳动力价格的提高诱致了用于减少对由土地的无弹性供给所导致的有制约的生产技术变迁,同时也引致了导致能更准确地定义与配置土地的产权的制度变迁。劳动力相对于土地(自然资源)的价格的提高,导致了能使资本替代劳动的技术变迁。同时也导致了能增进代理人的生产能力并增进工人对他自己的就业条件进行控制的制度变迁。由技术变迁所形成的新的收入流以及制度效率的收益引致了对产品的相对需求的变化,以及新的和更为有利可图的产品创新的机会的开辟。这导致了消费模式更为多样化,而且由技术变迁或制度变迁所形成的新的收入流又引致了用于修正新的收入流在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割以及改变个人与集团之间的收入分配的进一步的制度变迁。
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的供给的转变是由类似的力量形成的。科学与技术知识的进步降低了由技术变迁所形成的新收入流的成本,社会科学及有关专业的知识的进步降低了由制度效率的收益(包括在解决冲突时的技能的提高)所形成的新收入流的成本。
本节中所提出的制度变迁模型的重要性在于,它表明一个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是能够形成用于考察可选择的制度变迁模型的检验性假说的——(a)对一个在时间进程中的特定的社会,(b)对于在给定时间的一些国家。建立一个在本节概括的理论来发展一个既是解释性的又是可预见性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是有可能的。这一理论不仅能解释迄今为止的事件,而且能形成考虑未来的制度变迁方向的假说,并能为对旨在实现更有效的制度绩效和更快的制度创新的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指导。
制度的运作
在前面一节我们已详细论述了一个制度变迁的需求与供给的理论,并列出了一些在西方与非西方社会的经济史中所发现的事实以作为对理论的经验补充。经济和政治市场怎样才能有效地将制度变迁的需求与供给的潜在来源转变为有效的制度创新?影响制度创新的需求与供给的力量是通过相对不完全的市场来操作的。为了形成制度变迁需求与供给的转变,就需要经济与政治资源在个人与制度之间进行不均等的分配。由技术与制度创新所形成的新收入流提供了利用政治资源来分割收益的激励,用于使制度变迁的供给与需求的转变以及用于分割资源所有者与社会集团之间的制度变迁收益的资源,是通过政治资源的相对无效的市场来分配的。
在本节我们将揭示这些经济与政治市场结构的制度创新的潜在需求与供给,转变为制度组织与运作的实际变迁的有效方式。我们将集中考察官僚主义行为与集体行动问题,这些问题在决定制度创新的市场程度以及与前面所揭示的诱致性制度创新进程接近的更为有效的制度运作时尤其重要。
市场结构与效率
在经济学中,对制度运作的正规分析主要是在理解企业行为的市场结构的含义中演进的。经济组织领域的许多早期著作的主要目标是分析要素与产品结构对企业行为与绩效的影响。它通过分析官僚化组织对资源配置及企业成长的意义,进而对管理行为进行了较新的研究,考察了外部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
这种研究也是分析社会主义体制下的生产组织的经济学中的一个长期传统。这包括努力说明指导公共企业的管理者接近于在完全竞争下的私有企业或经济的均衡资源配置与产出水平。由于由公共部门生产的公共品与私有品都在增长,即便是在一个非社会主义经济中,也形成了关于公共投资决策的理论与实际的大量文献。
社会主义经济学文献与传统的收益费用分析的一个主要缺陷是,它们都没有包含关于政治行为或官僚主义行为的明确解释。在一段时期内,一个关于官僚主义行为的内含的“利他主义”或“有机”的理论一般假定,如果政治家和官僚能提供最优化的规则,这一类规则就会被采用与实施。不过日益明确的一点是,在将个人的偏好转变成公共政策时,立法机关的有效性(即对可交换的政策进行投票的效率)取决于一个社会在作出选择时所利用的制度。还有一点也很明显:对公共部门企业的管理(包括政府办公处,大学的系或研究所,区域或地方发展当局,国家工业)并不可能遵循有能力的提供基金的计划代理所说明的最大化规则或目标函数,这类制度下的管理者的行为受到它们所操作的经济与政治的要素和产品市场的影响。
经济学家和政治科学家在过去20年间为发展更为正规的分析集体选择与行动的方法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在这一努力中,他们试图将更为有力的分析工具引入到早期一代的制度经济学家最初感兴趣的一系列问题中去,并引起政治科学家对多元化问题的兴趣和社会学家对组织问题的关注。在许多方面,这一努力对公共部门的制度的行为的理解,类似于经济组织领域和管理行为领域对一个私有部门中支配官僚化组织的企业的外部与内部力量的理解。
按照A.布雷顿的看法,对集体选择与行动的新的研究线索包括四个理论组成部分:即关于公共品、民主、决策规则和交易费用的理论。布雷顿认为,在解释决定公共品与私有品之间的资源配置的力量时,关于公共品的理论著作是不适当的,因为它并没有与正规理论对应的制度补充。在布雷顿看来,民主的理论确实体现了可观察的政治体制的实质性要素——政治派别,决策规则以及信息成本,但是它往往低估了参与政治活动的报酬。关于决策规则的理论则主要考察个人选择问题,它只是刚开始体现制度决策的过程。交易费用理论则集中于在资源与时间方面市场与非市场交易的成本内涵,它现在正在被形式化。
在发展领域,我们尤其要关注导致了技术和制度变迁的集体行动,它们使一个社会的增长与发展能力扩张。这些使能力扩张的技术和制度创新主要是在私人或公共官僚的个人努力或其他试图影响它的行动的结果。我们在下面两节将考察尼斯卡宁对官僚主义行为的研究和奥尔森关于集体行动的交易费用的著作,以帮助我们分析对制度创新的潜在需求变为对制度变迁的有效需求的进程。
官僚主义行为
关于官僚主义经济学的新著作的重要性在于,它提供了一个使官僚化企业家在官僚当局的预算与产出下的最大化行为模型化的方法。正如尼斯卡宁所定义的,一个官僚当局是任意一个非利润组织,它至少有部分是从一个周期性的拨款或赞助获取资金。
在尼斯卡宁看来,大多数官僚当局的行为是以它们能在竞争性市场下获取它们的主要生产要素以及在垄断性或买方独家垄断的市场中出售它们的服务或产品为条件。大多数的官僚当局是由一个单一的支配性的集体组织来支助的(例如一个国家级或省级的立法机构),它们又是通过税收来获取资金的。同样,一个发起组织或受托团体又从当局的项目中获取收益,这常常依赖于一个特定的当局能够供给它所需要的服务,而且官僚当局依赖于受托团体对它的政治支持。在这些条件下,官僚当局与它的发起组织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双边垄断”的关系。
为了建立可以被称之为官僚主义行为的“纯理论”,尼斯卡宁将上面的观察与官僚化企业家的效用函数(管理者是官僚当局的总预算的单调函数)的观点结合了起来。尼斯卡宁的模型形成了三个非常重要的假说:(1)一个官僚当局将比一个竞争性行业或一个追逐利润的垄断者提供更大的产出。这意味着用于生产官僚当局产出的特定要素的所有者更加有利于一种官僚化的组织形式:受教育的人可能更喜欢公共学校,邮政工人可能会抵制一个国家邮政公司的形成。(2)只要预算代表了对产出的约束,一个官僚当局就有从事推销活动的激励,它会增加对它的服务的需求,也会降低对它的服务的需求弹性。(3)一个官僚当局在面对对它的服务的需求弹性很大时,它的供给成本等于或接近于在一个有组织的竞争性行业的普遍成本。相反,一个无弹性的需求可能使官僚当局从它的活动中获取较高份额的经济租金。这些租金可能采取人员增加或设施更加豪华的形式。
除了有些领域比如国防外,在“纯粹理论”中所说明的官僚主义模型是很难观察的。官僚当局一般是将服务的组合提供给几个受托团体。在美国,一所农业大学向一个项目很多的受托团体提供教学、研究和推广的组合。它从国家和联邦立法机关,以及通过学费和商品的销售来获取收入,不过,立法机关在拨出基金以及受托团体在支持立法的拨款时,是有几种可选择的方案的。例如,美国国会是将研究基金拨给美国农业部,而不是州实验站。农民可以从相邻的州实验站的出版物和推广服务以及农场的出版物中获取信息。学生可以在州一级的农业学院注册,而不是在他们自己州的公立或私立大学学习除农业以外的自修或全部课程。这些修正的努力是为了使得对农业学院服务的需求(包括教学,研究,推广单位)比在纯粹的官僚主义行为的双边垄断模型的含义更具有弹性,并引致类似于我们在一个竞争行业所看到的制度行为。
不过,尼斯卡宁模型确实具有巨大的预见力。它预见了一种在弹性需求条件下生产过剩以及在无弹性需求的条件下形成过剩租金的趋势,这似乎是与关于官僚主义行为的经验知识相吻合的。生产的产出水平超过W.K.布吕昂在对美国食品分类项目中所论证的一个竞争性市场下的均衡水平的趋势。A.O.克鲁格用导向寻租或形成租金的资源估计了为获得合法的和非法的国民就业(或许可证)、商品以及服务所付出的努力,它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GNP中占一个显著的份额。
用新古典企业理论的方式来将官僚主义行为模型化的努力,已对官僚服务的有效供给得出了许多十分有力的洞见。不过在这方面的著作中,还很少对制度创新予以明确的考虑。因此,我们很难考察官僚主义的部分均衡模型中所暗含的秘密行为与新知识的发明之间的相关性,后者是由政治史学家和经济发展学者已经描述了的。
集体行动
增长红利的形成或者是技术进步的结果,或者是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展现了制度变迁的第二个需求来源的结果。技术变迁的显著重要性就在于,它能容许知识对资源的替代,或较为廉价的但是更为丰裕的资源对更加昂贵的资源的替代——即它解除了资源的非弹性供给对增长的制约。类似地,制度绩效的增长降低了经济组织的成本。
制度创新的效应是它降低了新收入流的成本。当要素所有者的新收入流的价格比在没有实现快速技术与制度变迁的经济部门的新收入流的价格更低时,它们是可以获得的。创新性组织(家庭,企业,官僚当局)企图使成本外部化或使创新活动的收益内部化,在任何一个进步的社会,其结果都是引致了用于修正技术进步与制度运作所形成的收益及要素所有者和社会阶层进行分割的持续的制度变迁流。
这一进程的历史例子是不胜枚举的,对土地租佃制度变迁的需求有时是由新知识的应用中获得潜在收益所诱致的,如英国的圈地运动。这一需求有时是通过佃农的政治压力来实施的,这些佃农期望分享生产率增长所带来的收益,在美国,组织工会是为了形成一种政治力量,以保证工人分享工业发展所形成的增长红利。农业研究和推广体系的发展代表了农民和一般公共机构为使社会在农业生产中应用先进的生物和机械技术获得潜在的新收入流所作出的努力。本世纪20年代中期到现在,为发展农用品价格支持计划所作出的政治努力,可以被视为农业生产者为从农业研究的制度化所致的收益中获取一个较高的份额所作出的努力。在缺乏这些价格计划的情况下,技术进步的收益中将有一个较大的份额被以较低的食品价格的形式转给消费者。
对技术或制度变迁所形成的增长红利的分割进行修正的努力,是集体行动的产物。无论是制度经济学中的康芒斯传统,还是政治科学中的多元主义传统,它们都强调了自愿的联合来分享共同的经济利益,对改变与加速经济增长相联的收入分配不平等所起的建设性作用。
近来,为将企业与消费者行为的微观经济理论拓展到分析集体行动,对集体行动代表了对个人自利的理性追求的假定提出了严重挑战。奥尔森的研究的一个创造性企图是想将企业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的内涵延伸到对集体行动的分析中去。
奥尔森强调了组织成本和个人同团体利益的冲突对实现经济目标时动员政治资源的制约。“如果一个大的团体的成员在理性地追求他们的个人最大福利时,就不会起到使他们的共同或团体目标利益进步的作用,除非有一种强制的力量迫使他们这样做,或除非向团体中的单个成员提供了某些分别的激励而区别于共同的或团体利益的实现,团体中单个的成员有助于承担在实现团体目标时所包含的成本或负担。”
奥尔森说明了那些较大的团体进一步追逐自利的因素:“第一,团体越大,任何人在总团体利益中所获取的收益越少……第二,……团体越大,……任何小的成员子集从集体利益中获取足够的收益,同时只为此承受一个很小的负担的可能性越小……第三,团体的成员越多,组织的成本也越大,因而,阻止所有的成员在获取收益后离开的成本越大。”其结果,每一个团体成员都有理由期待其他人会作出组织的努力,或承担维持组织的成本。
分析这些团体行动壁垒的方式有两种。一个潜在团体的成员可能被迫强制参与,也可能向他们提供为动员政治资源所需要的超过惯常的经济利益的激励。例如,当农业的推广服务在美国发展时,农民被迫组织地方“农场局”或协会,以获取由一个推广代理人所提供的服务。这些地方农业协会后来又加入了国家农场局,它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力量,而且它所起的政治作用还在扩大。联邦政府和国家开始将推广服务从农场局中“分离”开来,后来,农场局又通过组织市场营销合作社和购买合作社以及保险公司来补偿这一递减的公共支持,这些组织既使这些服务只能由农场局的成员来获得,也限制了受保护的局成员的红利。
美国其他的农场组织也遵循上面所描述的模式,如农民协会和全国农民组织。美国现在最为紧密的有组织的农场团体可能要数一些特殊日用品的市场营销合作社了。这些日用品包括奶制品、柠檬水果、桃子、酸果蔓的果实以及葡萄。这些组织的优点是成员少,地理集中,对就近市场的垄断与近乎完全垄断,并能对联邦和州立法机关施加影响以支持建立和执行市场营销规则,也可以建立强制与基于由政治行动计划的农业基金所提供的有关服务的组合。
当我们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农民组织的力量时,我们看到了农场的人口规模与农民的政治力量之间的相反关系:在发展中国家,农场人口较大,但几乎没有政治权力。在那里,工业劳动力代表了总劳动力的一小部分,而有组织的劳动力与总劳动力相比很小的国家(常常是发展中国家),有组织的劳动者与无组织的劳动者的工资的差异要比工业和有组织的劳动力较大的国家更大。奥尔森的理论也提供了一种方法来分析一个社会中大多数处于劣势的和分散的基础团体(例如,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和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为追逐他们的团体利益而实现有效的组织和施加充分的政治影响时的失败。
对自愿的集体行动的壁垒已使公共代理组织努力实施有效的竞争或补偿有组织的生产者对消费者的利益。不过,反垄断的实施以及其他消费者导向的管制代理的经验可以被解释为是与尼斯卡宁的官僚主义行为模型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模型相一致的。例如,生产者的利益经常支配那些已经建立管制代理的能够立法的消费者。即便当消费者的利益最初已支配管制者时,他们也倾向于成为一段时期内被管制的工具。
制度创新的动态学
从官僚主义和集体行动理论所引出的推论是十分令人悲观的。这两种理论都表明,在经济与政治资源的市场中所显示的制度变迁需求是很不完全的,因而产生了在制度变迁导向上的根本性偏向。这些偏向对生产者比对消费者更为有利,在生产者当中,这些偏向又对那些对资本品或人力资源进行了最大投资的生产者最为有利。因此,制度变迁的市场对于有组织的石油生产者比对有组织的农民运作更好,它对有组织的医生比对有组织的产业工人更为有效。
另一方面,经验事实没有支持我们所认识到的通过消除结构的不完整能获得较大的收益的观点。资料没有表明工资在有组织的劳动市场部门比在无组织的劳动市场部门提高更快,我们假定对这些与官僚主义与集体行动理论所引伸的推论明显不一致的解释,可以从制度变迁市场的供给方面发现。我们还更为明确地假定,制度变迁曲线的右移或制度创新可能性曲线的转换,往往会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并使得制度变迁市场更为有效。
官僚化的企业家
我们可以通过考察官僚主义理论与集体行动理论的共同含义来解释它们之间的某些明显的不相容性。集体行动的理论认为,大的团体在作为正规的组织追逐他们的特别利益时,会有许多对他们的能力与动机的制约。然而,官僚主义行为理论的一个主要含义是,官僚化的企业家在追逐较大的预算与较多的职员时,将会发现他们的利益是为了组织对他们的服务具有潜在需求的顾客团体,因此,当官僚化的企业家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较大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委托团体,以便创造对他们的服务的需求时,他们的效应就是降低了组织的成本。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奥尔森在检验劳工、农业以及专业组织所起的压力团体的作用时,他常常发现官僚化的企业家这只“隐藏的手”的原因。
在经济和社会紧张时期,组织一个潜在团体的成本可能会激剧下降。在有些情况下,对社会变迁的潜在需求“为想要获得社会利润的社会企业家提供了机会,他们在这样做时,将为那些期待它们的人‘供给’或提供了社会运动。”尼斯卡宁和奥尔森显然低估了那些供给或需求一种公共品的人可能联合起来,以从技术或制度创新中获取现有的或潜在的收益。进言之,一个社会对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容忍程度可能会降低,从而会进一步降低组织的成本。这使我们得出的结论是,规模对组织的制约可能不像奥尔森所意味的那么重要。
制度的扩散与转化
引入制度创新的可能性,不管它是通过扩散过程,还是通过社会、经济与政治程序所进行的制度转化,它们都会进一步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纵观现代历史,帝国主义的、国家主义的和利他主义的政策都会导致国家之间的制度形式的巨大转化。许多拉丁美洲国家在独立后,新的共和国遵循美国的模式建立了立宪民主与总统制。有一些国家如英国、法国和荷兰的立法体制已加上了一些存在了很久的法律和习俗体制。德国和日本则谨慎地引进了自由主义的制度形式作为它们的经济国家主义化的计划的一部分。在最近几十年,一些双边的和多边的技术援助代理组织已成为制度转化的一个重要来源。发展中国家继续视制度转化的过程为他们发展技术创新能力所作出的努力的一个很自然的部分。在农业中,无论是试验站还是推广服务都变得很普及了。
不适当的制度转化会导致制度变迁供给的偏向,这类似于不合适的技术转化所导致的技术变迁供给的偏向。有大量的文献论述了不适当的制度转化以及这类转化对制度发展的扭曲性影响。
有一个方面的文献为我们理解制度的转化进程作出了贡献,它收集了大量的关于制度建立的原始资料。这方面的知识主要是在公共行政学领域发展的,它们为技术援助代理提供了一种对付干预的有效的方法,从而诱致了更加有效的制度运行。关于制度建立的文献典型地采用了一种明确地朝向制度变迁的规范方法,对有效的制度化的影响的检验就是要着组织对它的集合的规范性影响。因此,试验站对稻谷研究能力的制度化的有效性将由稻谷研究中所派生的新知识对稻谷产量、稻谷生产者的收入以及稻谷价格对城市消费者的影响来得到恰当的评价。制度建立的文献展现了对特定的组织形式从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问题,以及将技术转化与创新的能力制度化的普遍关注。
与此同时,制度建立方法也受到批评,即它没有对一种类型的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在这一类型下,为合适的制度变迁所提供的机会可能是基于不同的技术与环境特征。例如,西芬认为,一个关注正在发展的技术的组织可能比一个关注技术不集中的组织更容易制度化。他指出,许多技术相对“封闭的体系”意味着它们所要求的行为对于它们的操作非常独特,而且与一般的社会文化体制不同。另一方面,当技术体系不是封闭的时,在共同体的发展努力中,有效的制度化可能非常难实现。
社会科学中的新知识
相对稳定的封闭体制的技术可以通过地理的或政治的边界来转化,而且在资源与文化差异很大的社会比那些技术最初发展已构成制度与技术变迁方向偏向的一个重要来源的社会更容易制度化。这类转化的可能性将资源转化成了与国家或区域的文化赋予的发展相一致的制度创新的进程。从富国转向穷国的制度形式在没有巨大的适应性时,它很少可能为发展作出有效的贡献。制度创新确实有可能比技术创新的地区分布更为专门化。将欧洲和北美的生产合作社模式转化到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代表了一个更为复杂的在制度发展领域的资源没有投入非生产性使用的例子。
纵观历史,社会知识使制度绩效和制度创新得以增进_这主要是通过成功先例的逐渐积累或作为行政与管理知识与经验的副产品来实现的,在最近的一个世纪,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已为制度创新的效率开辟了新的可能性。我们在前文中已提出,对社会科学知识的需求是由对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的需求中派生出来的。社会科学知识可能会经由现存的制度或通过促进新的更为有效的制度的发展和创新而导致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例如,对商品供给数量与需求关系的研究已导致更为有效的供给管理、食品的获得与食品的分配计划;对影响新技术的扩散的社会与心理因素的研究已通过农业推广服务导致了更为有效的绩效,并导致了农业生产运动的更为有效的设计;对土地租佃或团队农作安排的效应的研究已导致了在获取自然资源的更大的公平与对农村地区的资源的利用带来更大的生产率的制度创新。
社会科学知识的效应已使制度变迁的供给函数右移,即社会科学知识对代价更大的真伪学习过程的替代,这能使制度创新的成本降低,不过有一点似乎是很显然的,即只有当这些制度创新的更为有效的来源能够发展本土的社会科学知识以及采用他自己的资源和其他社会的社会科学知识的文化条件时,一个社会才能实现新的收入流。
不过,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开始通过社会科学研究能力的制度化而使收益的获取成为可能。A.格申克龙已论证了社会科学知识对制度变迁的贡献更多的是通过加强意识形态而不是通过分析能力的进步来实现的。E.S.邓恩认为,社会科学的努力更多的是集中于对能维持现存的制度组织模式的研究,而不是对旨在转变这些模式的研究。不过,K.波拉伊却表达了一个社会科学知识对制度创新作出了贡献的更为乐观的观点。
不管对历史经验作出怎样的解释,但有一点似乎是很显然的,即在本世纪后半期,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已对制度创新成本的降低作出了重大贡献。社会科学研究能力、制度设计以及管理能力都利用了社会科学知识,并已在许多国家有效地制度化了。在旨在实现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的政策的设计与实施中,计划性的代理人和计划人已成为主导性的行动者。
研究工作者和计划工作者近来对那些在制度绩效方面能实现更大公平的制度设计给予了更大的关注。对获取经济与政治资源的相对劣势的无能为力(这是许多社会的主要情形)仍然是对实现因社会科学知识进步所可能带来的制度绩效增长的严重制约。
展望未来
正如我们在本文所概括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还是不完善的。很显然,这一理论对制度创新概念采取了一种渐进主义的方法。我们还没有对渐近主义方法的批评完全作出回答。然而,我们不得不从社会科学知识的观点来分析制度绩效的效率与公平的含义。不过,我们还没有像已经发展和实施了的诱致性创新检验那样提供一个可以进行严格的经验检验的诱致性制度创新假说。
很显然,在通过制度变迁的需求与供给的操作力量的市场中有一个严重的偏向——通过利用经济与政治资源以努力实现制度创新与效率,而且还没有一种理论或政治体制表明如何消除这一偏向。
我们在本文的第一部分已描述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确实为我们开辟了利用社会科学与有关专业的资源以发展与特定的资源和社会的文化赋予更为一致的制度创新。我们在以后还将在诱致性技术与制度创新的理论概念的逻辑下来检验与绿色革命相联系的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的历史——它是发生于本世纪60和70年代的旨在增加发展中国家的食品生产的努力。因此,我们在本文所提出的理论检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促进我们理解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技术变迁和制度变迁所起的作用的理论。
“理解观察产权制度变化的关键,是要认识到产权是被设计出来的减少资源共有损失的,但同时又界定了一种财富和政治权力的分配……对于通过制度变化去推动更理性地利用资源,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的经济增长这一方面,几乎没有过什么争执。争端总是在关于产权的分配方面的。在参与各方中,对拟议中的产权调整形成一致意见依赖于相对大于目前的收益的所计算出的新制度安排下有利的个人净收益。即使这样,参与谈判方仍然有动力使自已在新的安排中尽可能获得尽可能大的份额”(2001,P.136)。
丛书编者前言 第一章 产权的缔约分析 第二章 分析的框架 第三章 矿产权的缔约分析 第四章 改变联邦土地政策的缔约分析 第五章 渔业中的缔约分析 第六章 油田联合开采的缔约分析 第七章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欧文·费雪——经典之作:《The Theory of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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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wgdhy提供
新制度经济学名著译丛 产权经济学——一种关于比较体制的理论
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50539&page=1#pid304024
1、Property Rights,Armen A. Alchian;
2、Property Rights and Economic Theory:A Survey of Recent Literature,Eirik G. Furubotn & Svetozar Pejovich
3、The Property Right Paradigm,Armen A. Aichian, Harold Demsetz
4、Towards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Harold Demse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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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自在江鸥提供
Privatization vs. Special Interests: The Experience of China's Economic Reforms
文章收入《张五常英文论文选》
中文版:
http://blog.sina.com.cn/u/47841af7010005cb
英文版:
http://www.cato.org/pubs/journal/cj8n3/cj8n3-3.pdf#search=%22Privatization%20vs.%20Special%20Interests%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