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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4

解决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根本方法是放松土地垄断和税务公平

周阳敏[郑州阳民管理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反垄断网》主编;www.ampoc.org]

解决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根本方法是放松土地垄断和税务公平[原创]

今天(2008414日星期一)《东方今报》的《东方财经周刊》发表了上周对我周阳敏的专访文章,但文章表达的意思与我的思想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本文将重新阐述我的思想。

第一、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存在的逻辑前提完全不同,因为经济适用房针对的是中等收入的人群,而廉租房则针对的是低收入的人群,换句话说,这两类房子适用的消费人群不同,我们在讨论的时候,也必须把自己的位置定好,否则,再怎么讨论都是鸡对鸭说,不在一个平台上。因为在我周阳敏看来,即使是经济适用房,也要花费不少的价码,而这是低收入人群望而生畏的。

第二、经济适用房之所以倍受诟病,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最后并非都被中等收入的人拿走了,而是被一些有权有势的人拿走了,这不,郑州就暴光了某批经济适用房70%以上都被政府直接抢走了,这种赤裸裸的抢夺行经当然不得人心,很显然,在众多的有良心的学者眼里,经济适用房就是“挂狗头卖羊肉”(因为现在狗比羊金贵)。

尤其令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们头疼的是,人们的收入是非对称信息,因此,经济适用房最后买家究竟是谁,不得而知,而且这个收入判断以及其他判断标准有太多的模糊性,这就更加导致了经济适用房的政策的模糊性,而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就产生了巨大的寻租空间,换句话说,经济适用房滋生了大量的腐败。

这也是我们尊敬的茅于轼教授反对经济适用房的最根本原因之一。

第三、经济适用房将人为地限制了购房者与购房者之间以及卖房者与卖房者之间的不平等,造就了新的不公平,而且这种不公平不仅仅是结果的不公平,还会因为各种原因传递,最终导致程序的不公平,换句话说,经济适用房将制造了社会的显然的不公平现象。这是茅于轼教授反对经济适用房的最根本原因之二。因此,茅于轼教授主张建设廉租房而避免这个问题。

但是,我的问题是,廉租房难道就没有问题了吗?在我周阳敏看来,廉租房的问题也许更大,因为当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时,政府的财政收入哪里来?政府在建造廉租房的时候,谁去监督?谁敢监督?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大量建造廉租房只会产生更大的廉租房建造腐败。更重要的是,在我周阳敏看来,如果由政府来建廉租房,只会加大中国经济使用效率的大幅度下降,廉租房就成了政府眼里的肥肉了,我敢说的是,一旦各地大兴土木建设廉租房,中国将缔造一批一批的贪官污吏。

但我们仔细想想,为什么人们买不起房?问题究竟在哪里?

首先,我们思考一下房价这么高的根本原因在什么地方,根据人所共知的建筑成本核算,在上海的建筑成本均价在800元左右,除了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使用成本以及合理利润,其余的70%的房价款都被政府当作各种税费给征收跑了。也就是说,各地房价一直高烧不退的罪魁祸首就是各地的政府机构,哪里是什么炒房团?

其次,我们在征收的这些税费中,又有哪些是公平的?众所周知,地租分为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但级差地租的判断并非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客观的标准,特别是在中国,这个级差地租的判断标准更是垄断在政府手里,因此,房价高低与级差地租有绝对的关系,而这个关系又都模糊着,形成了诸多的寻租空间,这就是横向的不公平。而经济适用房者就可能少交或者不交级差地租而形成价格低廉的假象,其实就是政府故意将这笔钱转移支付给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现实生活中,就是有权有势的“购买”者)。

第三,绝对地租的收取方式也显失公平,我们都知道,现在购房是购买的70年产权的全部税收,换句话说,今天买房把今后70年的税收都交了,这不仅给日后的政府经营平白无故地增添了繁重的负担,而且从纵向上看,也无公平可言。

因此,笔者认为,廉租房消费者实际上得到的是政府转移支付过来的税收收入的一部分,因为廉租房建设者是少交甚至不交这些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的。

更重要的是,一旦政府着手建设廉租房的话,廉租房的土地使用就成了政府垄断土地的又一借口,而我国政府的构成机理是非民主的自上而下的模式,因此其效率低下的同时,也形成了官本位,很显然,虽然廉租房在建造过程中,可能会选择很多方法来避免各种信息不对称,并可能形成博弈的分离均衡,但是,廉租房使得政府机构更垄断了土地之后而形成的强大势力并逐渐深入地垄断其他资源,这是典型的倒行逆施的行经,是人类都不耻的行为。这也是笔者反对廉租房的理由。

其实,说到底,笔者并不是反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而是反对政府介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而笔者认为解决人们住房问题的根本方法就两样:一是土地私有化,即如果土地可自由交易的话,我相信,没有什么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房价一定也会降至正常水平,人们也一定能买得起房,住得起房,更重要的是,房地产商也一定会根据自己的成本核算,民间自主的建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二个方法就是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的公开、公平、公正地接受市场的考量,特别是从横向与纵向两个角度解决两个不公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也将自动地应运而生。

最后,笔者在接受记者专访结束前,还说了两句话,一句是,我希望通过上述的两个方法根本解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根本问题。但第二句话是,如果外界环境没法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相对而言,廉租房比经济适用房更优,但这绝对不是记者文章里所说的“廉租房是最佳办法”,我周阳敏最后反复强调说,廉租房只是在外界环境没法改变的情况下的迫不得已的“次优”的办法。因为很显然,廉租房可以在建造的时候搞得破破烂烂的,或者地理位置偏远,使得那些最没有办法的人们不得已选择廉租房,这样,就自然地实现了博弈的可分离均衡了,而不需要采取其他非常复杂的办法(当然,如果把廉租房建造成皇宫的话,我相信,那肯定又会发生一系列的惊天动地的腐败)。而通过可分离均衡的廉租房就可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了,而一旦这个规模的逐渐扩大,就可以形成更大规模的消费者,即中低收入人群也可以解决住房问题了。不过,我们一定要当心,政府可能借此要大敛钱财,并可能形成新的更强大的垄断,我认为,这是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都必须要重点关注的重大问题。

2008414日星期一

解决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根本方法是放松土地垄断和税务公平[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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