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登上保险圈的头条新闻的最近莫非就是保监会对正德人寿偿付能力不足的监管,下面我们看一下事件的过程,学习点经验。
事件一
6月6日,保监会官网公布了对正德人寿的监管函,称正德人寿“在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中,通过‘政府补贴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目虚增实际资本”。扣除“虚增实际资本”后,正德人寿一季度末的实际资本为-8.0844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为-87.08%,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
保监会对正德人寿采取了三项监管措施:勒令正德人寿自6月9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暂停新增股票、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股权、不动产和金融产品投资。
承保和投资两端业务被叫停,等于切断了正德人寿的“左膀右臂”。
事件二
6月10日正德人寿随即在公司官网刊发题为《对中国保监会监管函[2014]8号的答复》的文章。文章称,对于保监会监管函表示“感到十分震惊、委屈和不解”, “对于行业监管机构的决定,我们不得不重视并贯彻执行。”
该文同时称,“公司偿付能力年年达标,2014年一季度达182.7%,满足保监会监管充足II类(150%)要求。”
保监会与正德人寿所说的偿付能力之差,主要来自对正德人寿投资性房地产的估值认定。去年年初,正德人寿以11.2亿元的成本投资房地产,年底估值已增加到20亿元。今年4月,正德人寿对这项投资的估值又增长到了28亿元。正德人寿采取的估值法是“公允价值法”,由于市场估值通常有较大的灵活度,“公允价值法”可以虚增实际资本,从而制造偿付能力充足的假象。
事件三
面对正德人寿6月10日的“隔空喊话”,保监会人士曾于6月11日表示,这是一种“对抗监管”,“(有些公司)之前就有问题,在保监会提出改善意见后,管理层不仅不及时处理,还一直拖(延)。”
事件四
正德人寿在6月13日的《请示报告》中写道:“不管目前公司的偿付能力是182.7%还是-87%,只有通过扩充资本使公司早日恢复正常经营,才能使保民和监管部门放心。”
6月13日,正德人寿公布《关于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相关事项的请示报告》(下称《请示报告》)称,为了“快速防范和化解因执行监管函而可能造成的风险危机”,正德人寿股东提出了通过增资方式扩充资本金30亿元的提升偿付能力方案。
正德人寿还称:“恳请保监会为正德人寿能在期限内达成迅速解决问题实现增资扩股给予指导和有效支持”,“我们希望能够在2014年6月16日得到保监会的批复。”
另外,在《请示报告》中,正德人寿也自曝因为受到监管限制,公司至今仍无法正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如能成功增资30亿元,正德人寿或可度过此次危机。然而,正德人寿的麻烦或不仅于此。目前,监管层正在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工作,近期有望出结果,而正德人寿在去年采用房地产公允价值计价的公司中,增值比例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