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的达尔文主义的分析使得对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的选择变得更为复杂。因为其表明了这样的选择不是针对平等和不平等的,而是针对男性间的平等和女性间的平等的。这真是很难决定的一件事。
有几个可以想见的原因促使人们选择男性间的平等(即一夫一妻制)。一方面为了避开诸多认为一夫多妻制不会解放被蹂躏的女性的女权主义者的愤怒。另外一方面,一夫一妻制是唯一一个(至少在理论上是)能够为几乎每一个人提供一个伴侣的系统。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让大量的男人没有老婆和孩子,不仅仅是不符合平均主义原则的,还是危险的。
这种危险最终的根源还是男性间的性选择。男性们长期以来就为了能获得更稀缺的异性资源--女人,而进行着竞争。输掉这样的竞赛的代价是如此之高(基因湮灭)以至于自然选择使得他们之间的竞争变得特别激烈。在所有的文化中,男性都比女性展现出更多的暴力行为,包括谋杀在内。
幸运的是,男性的暴力倾向可以受到环境因素的抑制。其中一种环境因素就是伴侣的存在。我们会认为没有女人的男人会以更加激烈的方式来竞争,而他们的确如此。一个24~35 岁间的未婚男性谋杀另一个男性的概率是同样年龄的已婚男人的约三倍。其中的一部分差异无疑和这些男人为什么有的结了婚有的没配偶的原因有关,但达利和威尔森认为,很大一部分差异来自于“婚姻的安抚作用”。
谋杀不是“未被安抚”的男性们唯一感兴趣的事情。他们更可能会引发各种各样的危险--比如抢劫--来获得可以吸引女性的资源。他们也更可能犯强奸罪。这种危险的罪犯在生活中普遍会吸毒和酗酒,这就使得问题更加复杂,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更加没有足够的钱来以合法的方式吸引到女性了。
这可能是支持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最好论证--其在男性间有平均主义的影响。男性间的不平等是具有社会毁坏性的,以既伤害女人又伤害男人的方式。同女性间的不平等相比,在一个一夫多妻制的国家中,大量低收入的男性得不到伴侣,这并不是大多数人想要生活的国家。
不幸的是,我们已经生活的国家正是这个样子。美国不再是一个体制化的一夫一妻制国家了,而是一个序列一夫一妻制的国家。序列一夫一妻制在一定程度上就相当于一夫多妻制。约翰尼· 卡森(Johnny Carson),像许多有钱的上层男性一样,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垄断地占有了一连串女性的可生育年月。在世上某处存在着这样的男子,他想要一个家庭和一个漂亮老婆,而且要不是因为约翰尼· 卡森的存在,他早就娶到他老婆中的一个了。如果这个男人成功地找到了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也将会是他以类似的方式从别的什么男人口中夺去的食。以此类推,一个多米诺效应:可生育女性资源的稀缺现象将扩散至各个社会阶层。
其实如下的想法并不疯狂,一些无家可归的酗酒者和强奸犯,要是赶上了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风气,处在女性资源分配较为平均的状况之中,可能早早地就找到了一个老婆,并且过上一种风险更低同时没那么具有破坏性的生活。(
作者:[url=]罗伯特·赖特,来源:商学院。[/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