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6月30日,银监会宣布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自2014年7月1日起,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所对应的贷款和“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等6项,将不计入贷存比(贷款)计算的分子,而银行对企业或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CD)等两项计入分母(存款)。据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研究员杨驰的估算,此次调整存贷比计算口径,理论上商业银行释放流动性最多可超过8000亿元。
据统计,截至2014年5月末,商业银行发行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债券总额12531亿元,基本上均无提前偿付条款,扣除其中近5000亿元的小微专项金融债,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债券约为7500亿元。2014年,人民银行下发的支小再贷款额度为500亿元。我国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ZF转贷资金发放的贷款,近年来稳定在30亿美元左右。杨驰称,考虑到各行贷款规模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实际释放资金将低于理论数值。
银监会相关人士也表示,要测算此次调整完存贷比对银行信贷的影响,还应考虑几个因素。首先,现在存贷比不是抑制放贷,造成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因素。截至2014年3月底,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9%,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与75%的上限尚有9个百分点的空间。一部分银行已接近上限,但是也有很多中小银行还不到50%。此外,还要考虑每家银行有不同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和信贷政策。从外部政策上看,银行还受到存款准备金率等其他政策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