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民 发表于 2014-7-9 09:18 
瞎说啥?你还是采用毛式惯性思维,资本家资本公有了还叫资本家、资产阶级,这有什么道理、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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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想回答这类“非正常人思维”的问题,但由于某种原因,就扼要作答:
“劳动者”在一般情况下,它是指人的一种职业荣誉和人的社会身份及其社会权利。所以,在此情况下,失业中的劳动者仍是劳动者,节假日中的劳动者仍是劳动者,生病休养的劳动者仍是劳动者,罢工的劳动者仍是劳动者,离退休的劳动者仍是劳动者,怀孕待产的劳动者仍是劳动者,......。《劳动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劳动者”——不是与企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形成的社会身份及其社会关系,而是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确定的社会身份及其社会关系。不论劳动者是否与某一企业单位或行政管理机构等组织形式解除了劳动关系,但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者”这一社会身份及其社会关系,是由宪法及其法律所规定的的,不是由劳动者所在的某一企业单位或行政管理机构等组织形式决定的。
所以,离退休的干部,其组织关系和干部待遇没有改变;退役或专业的军人,其组织关系和军人待遇也没有改变,任何一个国防部都知道,培养一名现役军人是极不容易的事,为此建立一支强大的预备役部队是十分重要的,许多现役军人转为预备役军人,其军龄、军功、军衔和军事专业均没有改变。教师有《教师证》,企业职工有《执业证》等等,退休后不会收回的,他们仍然可以在社会上发挥自身余热。
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组织或行政管理机构,实施的“终身劳动雇佣制度”或“终身职业经理人制度”,只要你本人身体健康且又不提出自行解聘要求,你就可以继续干下去,所以,在西方国家里你会经常见到那些忙碌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白发老人身影,这不是稀罕事事。
假如,一个退休后赋闲在家的人,若被人问到:“五一节怎么过呀?”他说:“我已退休,不再是劳动者了,没法过五一节了。”....事实真的如你想象的那样吗?劳动者一旦告别工作岗位,就不再是劳动者,谁说的?有真凭实据吗?简直就是一派胡言!
“劳动”这个词有二个含义,其一是指劳动的过程,其二是指劳动的实体。
马克思将“劳动”作为动词来解构的,他仅强调了前一个含义,以为“劳动”仅是一个过程。马克思比喻说,劳动是人的劳动力的使用。这就如同:消化是人的消化力的使用是一样的道理。为此,马克思指出,消化力是一种客观实体,不是一个运动和过程;劳动力也是一种客观实体,而不是一个运动和过程。消化与劳动,都是一种运动和一个过程,无法形成商品形式即其物质外壳。【注1】
其实,“劳动”是可以作为名词来解构的,劳动作为名词表示的是劳动的实体、劳动的实质、劳动的成果、劳动的手段和劳动的目的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自己也承认,雇佣劳动者出卖的是劳动,但所取得的相应劳动价值,却是劳动力价值,而不是劳动价值。其实,在劳动市场上,在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价格即工资水平十分接近与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但在一些特殊时期,劳动者的劳动价格即工资水平通常会低于劳动者的劳动价值,甚至在极个别期间,劳动者的劳动价格即工资水平更接近与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为此,我个人认为,马克思不应根据这一社会经济现象的存在,就断言雇佣劳动者出卖的即是自身劳动力而不是劳动。马克思这一结论过于果决,缺乏与之相应的翔实的历史材料的佐证。
“劳动者”有二个含义,其一是指现实的、正在从事某项工作的人,称之为劳动者;其二是指,在此基础上,人的社会身份及其社会权利和职业荣誉。前一个含义,是将“劳动者”作为一个动词来解析的;后一个含义,是将“劳动者”作为一个名词来解析的。
“我是一个劳动者”这句话,既可以表示我现在仍在从事某项工作;也可以表示在此基础上的我的社会身份及其权利,即表示为:我曾经从事某项工作,我是劳动者,但我已退休了,现在已不再从事某项工作了,但我仍是劳动者。
“劳动者”也是一种职业荣誉,追随劳动者一生,例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劳动者”不是职业,而是人的社会身份及其社会权利的关系载体,世界上没有一个叫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所以,“劳动者”不是职业,不能用在职或不在职来判别它的性质。在中国,农民是职业吗?不是的,中国农民是一种社会身份,有农业户籍的歧视,这种歧视是一种职业歧视吗?不是的,它是一种社会歧视,是一种社会身份歧视及其社会权利上的歧视,是由于现行的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安排所导致的,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根除产生这一歧视的土壤。
人类社会是由劳动者组成的,不管其退休与否,不论其生老病死,只要他曾经是劳动者,他就永远是劳动者。人类社会不会因为其中一半由退休老人组成,就被说成是“半劳动者"的社会。
如果有人对你说,“你现在退休了不工作了,就不再是劳动者了”,——难道说,人一旦退休了不再劳动了,该人就不再是劳动者了?这是一个多么短浅、多么无知和多么幼稚的观点,竟然将“劳动者”与某一个“职业”相等同。【注2】
【注1】
“消化食物”的“消化”是动词,“食物的消化”的“消化”是名词;“使用劳动力”上的“使用”是动词,“劳动力的使用”上的“使用”是名词,这就如同:“运输某物”的运输是动词,而“某物的运输”的运输是名词,其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当马克思说“劳动即是劳动力的使用”,这里的“使用”本应做“名词”予以解释,而马克思却偏要将其当做“动词”来解释。马克思这一搞,“使用”在其文本结构上就仅有一种解释,即当做“动词”来解释了!其实,“使用”一词的确是有其名词内涵的,只不过在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劳动力”这一概念上,“使用”一词失去它固有的名词内涵及其属性了。
如果我们跳出《资本论》中“劳动力的使用”概念,返回到社会日常生活之中,就会看到“劳动力的使用”一词,又会重新恢复它的名词内涵及其属性。“劳动力的使用”中的“使用”一词,明明是名词,马克思为何偏要将其解释为动词?并解释说,该“使用”是当做一个“运动”或一个“过程”讲的。反而“使用劳动力”中的“使用”一词,明明是“及物动词+宾语”的文本结构,马克思偏要将其说成是一个“动宾词组”。我也只好说,请你问马克思本人吧,鬼知道马克思他为啥要这样做。
【注2】
社会上有一种人叫做“三无人员”,他们不想劳动,也厌于凭借自身能力去自主创业或自谋生路,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他们总以为那些从事工作的人,最终的结局都会与他们一样;会与他们为伍,到老了都不是劳动者,不再被人类社会视为劳动者而受到社会的尊敬。想什么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