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014-7-10 06:52:02
还这样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07:01:16
像这样一屁股屎的人,还好意思到处挑事,真是个神经病

快刀斩乱麻,直接处理了,不要在厦大祸害学生,败坏厦大的名声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07:07:42
看来,厦大的校长得罪不起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07:24:10
额。。。围观。。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0:58:57
围观,不了解情况,不做评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1:39:17
方舟子出来说话了

以下为方舟子微博原文:
  有人把举报厦大会计系副教授谢灵的博士论文《软件企业绩效评价实地研究》造假的材料发给我了。我看了一下,该论文的核心部分是抄袭和伪造案例,证据确凿,厦大应该取消其博士学位。另外,谢灵的博士导师是余绪缨,但余绪缨已在2007年去世,而谢灵是在2012年完成博士论文,博导怎么导的?
  我支持厦大副教授谢灵批评厦大校长的权利,也支持厦大查谢灵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我看到的资料,谢灵的博士论文存在伪造案例、抄袭等严重问题,证据确凿,应被撤销从厦大获得博士学位、开除教职。不能因为谢灵批评了校长,厦大怕被说是打击报复就不敢处理她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2:15:34
如果只是抄用别人的案例(不是自己做的案例),又没说出处,但只要案例内容是真实的,最多算侵权!这好比经济实证论文,使用人家的数据,又不说出处。
如果案例内容本身就是编造数据,这就属学术不端,但不算抄袭吧?因为案例是作者自己编造的。
不知我的理解对不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3:03:51
jonathan821 发表于 2014-7-10 12:15
如果只是抄用别人的案例(不是自己做的案例),又没说出处,但只要案例内容是真实的,最多算侵权!这好比经 ...
她是这几个问题都混在一起了

她的数据来源于案例,然后案例又是捏造,其中一部分捏造的内容又是抄袭的。总之她各种问题都混在一起了

博士论文做案例分析,案例很大。所以她都混在一起了,既抄袭,又捏造,又数据虚假等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3:05:07
jonathan821 发表于 2014-7-10 12:15
如果只是抄用别人的案例(不是自己做的案例),又没说出处,但只要案例内容是真实的,最多算侵权!这好比经 ...
有兴趣去找她的博士论文看看,你会大开眼界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3:10:18
逍遥我游 发表于 2014-7-10 13:03
她是这几个问题都混在一起了

她的数据来源于案例,然后案例又是捏造,其中一部分捏造的内容又是抄袭的 ...
额。。。如果是这么混乱,那么我建议只要爆其人数据造假即可。
因为人家只是仿造案例,然后自己编造数据而已。
当然,关于数据造假,可以请对方出示其调研数据,允许其辩护,如果官方调查介入的话。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3:17:46
jonathan821 发表于 2014-7-10 13:10
额。。。如果是这么混乱,那么我建议只要爆其人数据造假即可。
因为人家只是仿造案例,然后自己编造数据 ...
背后的就不知道了

从其通过抄袭来捏造案例来看,她可能什么调研都没做,纯粹编造数据,也有可能随便找家企业或者干脆找学生填调查问卷,然后把这调研的数据,安在她编造的案例上,在博士论文中宣称是对案例企业的调查问卷,各种可能性都有,只能等调查机构调查了。我们能看到的就是她通过抄袭别人的内容作为材料来捏造自己的案例。而她的案例就是她的数据来源,尤其是她号称对案例企业人士的访谈内容就是直接数据,而她在论文中唯一贴出的访谈内容就是抄袭的,换句话说,所谓对案例企业人士的访谈纯属子虚乌有。数据假,文章都是假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3:49:10
风123 发表于 2014-7-9 18:11
这种帖子本身就是诽谤!案例素材哪个不是外面找来的。如果你说她数据造假,那得有证据出来!
为什么经管的 ...
有本事就去告诽谤啊?案例素材是外面找出来的,但是不是剽窃人家现成的,并且不标注,这与小偷有何区别?你衡量诽谤别人的时候怎么不用这个标准?不要脸到了极点!有本事你去发TOP1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0 15:38:46
学术? 发表于 2014-7-9 20:38
如果这个标准的话,谢灵教授就不是“民间纪委书记”了!谢灵教授可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的,横扫一切人间不 ...
我只是就“参考文献中没有那篇文章” 来说的“有的期刊会删除作者原已列出的参考文献”。
但无从知道这里是本来作者就列出来并且直接标引了,还是作者本身就未列出。

博士论文的案例研究,所用案例来源是有问题的。但是,发表的论文再结集出版,不能算是多发。同样的,会议论文再在期刊上发表,也不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1 09:12:59
学术? 发表于 2014-7-10 06:07
这么直接抄袭人家,并明明白白的说自己没有抄袭,指责别人抄袭的也就谢灵大教授一人吧?
我感觉这不算抄呀。。他写的这些东西,,描述起来就这几点内容,,就需要这么描述呀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1 12:09:18
这个才应该是真相,是厦大在查她,所以她出来咬校长,说不出校长别的,就说他在食堂吃饭搞特权。拜托,请问论坛里诸位同仁,你们有谁见过自己的校长、书记长期在食堂吃饭,哪个校长、书记把在食堂吃饭当作搞特权?在食堂吃饭的校长,应该得到的是表扬,而不是质疑!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1 14:24:50
一目了然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2 00:11:33
案例有没有这个直接问问被采访公司,问卷假不假直接问几家被发放对象不就行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2 08:36:21
602dxz 发表于 2014-7-12 00:11
案例有没有这个直接问问被采访公司,问卷假不假直接问几家被发放对象不就行了。
问卷发放的对象是案例公司的员工

即使案例公司是真的,她论文也不能那么写

既然案例是真的,她干嘛抄袭别人的东西来描述案例呢?

她在论文中贴出来的案例中的访谈和解决方案都是抄袭的,怎么那么巧?

合理的推断是案例根本就是她东拼西凑胡编乱造的真真假假混在一起的,她根本就没像论文中说的完整的做

过案例公司的项目及项目完后对效果的调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2 10:25:18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6 00:07:16
学术? 发表于 2014-7-9 18:38
  1、谢灵老师发表在《财会通讯》2001.9(257)上的“我国财务会计目标的现实选择”一文存在严重的剽窃 ...
至少有部分不应该算抄袭。有部分内容属于公共知识的范畴。如果公共知识还要标准的话,那我们每一个人每天都在搞学术腐败。当然,我没看完所有的证据。不说是否所有的都算抄袭或者不算抄袭。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6 09:09:05
这下料猛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7 15:37:57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76bab90102uxlg.html#comment1  去学习一下,谢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18 14:37:06
学术? 发表于 2014-7-16 23:45
意思是就可以不标注直接拿来?搞清楚,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是什么?是核心内容都在抄袭!如果你觉得这些是 ...
1+1=2要访谈么?到底是你弱智还是谁弱智?不要像个狗一样乱咬评论的人。这是一个自由的讨论场所。只准你讲人家抄袭?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7-23 12:59:17
十一年的 发表于 2014-7-18 14:37
1+1=2要访谈么?到底是你弱智还是谁弱智?不要像个狗一样乱咬评论的人。这是一个自由的讨论场所。只准你讲 ...
不需要,干嘛要在论文中说明是访谈?白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4-8-3 10:39:53
论文贴出来看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2-21 09:32:58
@逍遥我游  你是厦门大学会计系大博导名教授陈汉文的马具吧!我是厦大会计系的谢灵,对本人学术不端各方面的种种诽谤已在我去年发表的“2014年暑期一场闹剧的背后——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谢灵”文中作了回应。把学术不端的帽子扣到我这种50多岁的副教授头上真是太抬举我了,我这种年龄的人只要愿意厚着脸皮抄袭剽窃,20年前就是教授了(20年前学术没有规范,一本教科书都能当教授),还用得着混到现在来抄袭一个跟我专业毫不相干的程序员的博客聊天记录?哈哈,丧心病狂的陈汉文,也就是你这种著作等身的剽窃抄袭大王才能想得出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2-21 09:58:43
@逍遥我游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陈汉文利用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权力资源和学术资源,在大搞学术腐败的同时,还雇佣黑客攻击博客中国,要求对方删除揭发他学术不端的文章;暗中对我的论文内查外调,居然能找到我调研企业提供的资料中有一个程序员的博客聊天记录,以此作为铺天盖地黑我的材料。我不过是一介布衣副教授,在十几年前因为厦大校方一直包庇纵容陈汉文的问题,已经和学校翻脸,早就断了评教授的念头。但我关注学科前沿,热衷企业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且把知识传递给我的学生。我是做完企业的项目写的论文,读了九年博士,还需要伪造案例?如果真有学术不端问题,学校当局轻而易举就可以调查和处理;我也不止一次地明确表态,接受独立专业的学术委员会公平、公正的审查。但这种有组织有预谋的大面积抹黑和诬陷,属于正常的学术不端问题的“举报”和调查吗?当下国内揭露的学术不端的案例不计其数,有哪一位是这种多管齐下的穷追猛打、劈头盖脸的泼污涂垢?现在已时隔七个多月,提请手眼通天的你们要求厦大学术道德委员会给出调查结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2-21 10:00:31
@逍遥我游 指控我博士论文造假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我的博士论文参加过正规的论文答辩,经过了规定程序的审查,包括查重检查。现在被指为造假、从而构成我有学术不端行为的“铁证”是查重软件并未查出的一段受访者的访谈。它是博士论文中有关案例中的一个例子,系受访者---一位质检主任的访谈内容。直到今年7月10日,因前面提及的方舟子和“青润”的指控,我才知道这些谈话内容确实与“青润”及其朋友在博客中的一段对话高度类似。
事件披露以后,我第一时间联系了提供资料的这位受访者。受访者起先认为这种事情很容易解释清楚,因为工程师们经常到网站上交流,获取信息是正常的事,他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然而,“青润”更有兴趣的问题是由访谈推论我的博士论文造假,于是有了第一部分中六个问题的质疑,大有不达此目的誓不罢休之势。从“青润”自己在微博中披露的信息可以看出他这种情绪产生的缘由:5月18日有人找他,他并未在意;7月8日互联网有人匿名公发布了我去年给朱崇实校长的信后,7月9日就有人@他;在这之后又有人告诉他,说我“污蔑他与厦大校长贪腐有关”,还说我把他扔到坑里,看不起他们这种在企业写代码的等等。“青润”因而到《澎湃新闻》投诉,7月14日急于找记者采访,在访谈中言之凿凿的说由于我的博士论文中“案例使用了2006年软件企业就已弃用的说法CMM,以此判定该案例造假,而且百分百是抄袭”,之后还不断找记者,抛出系列指控。
对于“青润”的指控,我的回答如下。
首先,也是最为关键的问题,是“青润”所有推论或推理的终点都是试图说明这个访谈案例是我凭空伪造的,是直接上网看了他的博客对话后编出来的访谈。可是,雁过留痕,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我当时确实做了这个访谈,这是给企业做绩效评价项目的一个部分。也许受访者参考了“青润”的博客内容并将他们融合在访谈和后续的资料中提供给我,但是,这个情况我访谈及论文写作时无从知晓。“青润”何必绕了一个大圈、进行了一大堆推理只是为了证明访谈不可能发生呢?他如果真要维权,在其博客上首次披露此事的5月18日直接找我或者访谈企业的人员核实不就清楚了?可见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证明我伪造访谈案例,以此为由推翻我的博士论文,他的兴趣点根本不在于“维权”!其一系列表现,尤其是7月9日之后忙不迭停地找媒体采访、不依不饶地追问我要企业的录音和资料,都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在这里,我要再一次明确告诉“青润”,访谈绝对是真的,企业和受访者已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学术委员会的调查,但作为企业,不便把材料透露给媒体。而我当初做项目时已和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以诚信计,必须义无反顾地遵守这一协议。
更何况,“青润”的推理本身漏洞百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2-21 10:01:28
@逍遥我游  第一,由CMM已被弃用而断定我案例造假的说法不能成立。当时在企业做项目时,我重点关注的是访谈对象对哪些绩效指标感兴趣,由此获得词频,以便制作KSF因果关系图,并未注意企业技术人员经常说的是CMM还是CMMI。 “青润”把这一名词差异作为我论文造假的证据能成立吗?按照案例企业以及软件行业权威专家的说法:无论是CMM还是CMMI都是CMU SEI 搞出来的。1991年发布的CMM 只针对软件业,2002年发布的CMMI 集成了其它一些模型,适用性更广,不只用于软件行业还可用于系统工程类行业(甚至想推广到各行各业);因为CMMI 是 CMM 的发展,它包含了 CMM,所以新的提法是 CMMI。但由于CMMI 由软件行业发展而来,CMM 是其核心,而软件企业看重的仍然是 CMM,故软件企业中还有很多人习惯上只提 CMM。由于 CMMI 的商业化,也有些专家反对 CMMI 而认为应继续 将CMM 作为软件企业的管理目标。到目前为止,一些软件公司仍以 CMM 3-4 级作为努力方向。由此可见,“青润”以 CMM 叫法作为证据来判断我的案例甚至论文造假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他还言之凿凿,认为中国的软件企业不可能在2006年以后使用CMM,并断言CMM这个词是我从他那里取得的,这违背事实。
第二, 关于软件企业不用平衡计分卡问题纯属“青润”的无知。“青润”声称其职业生涯16年没有一家企业用平衡计分卡,犯的是和第一个问题同样的错误。首先,你不能因为自己是技术人员,最多只做过项目的绩效评价,就由此判断中国软件企业没有一家用过平衡计分卡;其次,虽然我发调查问卷的大多数企业并没有直接表示用平衡计分卡这个概念,但我在论文调查问卷的设计中写得非常明确:问卷中要求企业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的描述,只要企业采用了有关平衡计分卡四个维度的指标,就可视同企业使用了平衡计分卡。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提问方式,才能客观的反映这些软件企业是否真正使用平衡计分卡,企业经常使用什么样的指标、使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调查结果表明,的确是大多数软件企业都用了这四个维度的指标。
第三,关于软件企业规模判断标准及相关调查问卷真实性的质疑完全是主观臆断。“青润”提出这一要求,表明他没有搞懂我国对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也没有看懂我的论文。我在论文中对调查方式与时间有详细的描述,之所以只用企业人数而非其他指标作为判断软件企业规模的标准,是“由于有些企业为了申报政府项目,研发人员数和职工受教育程度的数据填写可能有夸大的嫌疑,只是员工人数的资料比较真实可信。” 因此, 划分软件企业规模大小是员工人数而不是青润所指的“技术人员数”。至于由此怀疑调查问卷根本不存在,更是无稽之谈,当时进行的多次大规模调查,都有据可查,受访企业都可以作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5-26 08:57:31
抄博客也是醉了,到底是啥论文,可以抄一下博客就过了,是说现在的论文水平不行了吗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加微信,拉你入群
微信外可尝试点击本链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