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告诉我如何处理“民主生活会”上的一些困惑
2014-7-13
彼得.圣吉在《第五项修炼》提到心智模式的改变、系统思维的形成以及自我超越的实现都需要做一门深度汇谈的功夫,简单的说:就是要敞开心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党的民主生活会就是这样一种组织学习方式,比圣吉的做法早了40年以上了呢。确实,不是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运动,我这个20年的老党员几乎淡忘了我党这个优良传统了。因为一些人已经把我党的优良法宝“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改成了“从实惠出发、密切联系领导、表扬与自我表扬”了。很高兴,这次运动真地让人出汗、脸红、心跳甚至生气,是动真格的。关于如何做好这种面对面的团队式深度汇谈,毛主席在延安整风时期就提出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等原则。但是,如何做得到,尤其是在高校做到这些原则呢?下面是我的相关三个困惑以及学习《党章》后的思考答案。
第一,必须注意处理好宗旨意识与纪律意识的关系。《党章》里明确了我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如果一般党员和干部对党的基层组织和领导的做法有不同看法且认为自己的看法更有利于人民,该怎么办呢?
首先,基层组织和领导的做法如果不符合上级组织的要求,党员则应该向上级反映。《党章》上说“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其次,《党章》里说了:如果“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第二,必须分清楚“误会”“错觉”与“事实”“真相”。 《党章》里明确规定:“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这句话是告诉我们:必须“有根据”。否则,就是不负责任的幼稚和冲动行为。
第三,如何处理好学者的角色规范与党员的角色要求之关系。学者的使命是观察、思考、批判、分析、创新、创造、传道授业解惑,必须具有自省自觉自立的人格。表面看来,与党员的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有些不一致。但是,根本立场非但不矛盾且完全一致,因为中共党员必须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这个立场也是科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党章》规定党的建设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