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大师赖瑞‧包熙迪(LarryBossidy)和瑞姆‧夏蓝(RamCharan)在合着的《执行力》(Execution)一书中,将执行力定义为:「把事情做成的纪律」(thediscipline of getting things done)。
这样的纪律对于是否能够交出成果、提高竞争力,甚至是激发组织创新,将产生巨大影响。
因此,执行力并非只是「执行」而已,还必须「交出成果」;但执行力超强的人在「奉命行事、使命必达」的氛围下只顾执行,很容易失去有创意的策略规划能力,在过程中又可能因太注重细节而付出多余的代价;这些执行力的迷思,必须一一加以破解。
企业从微创开始,若经过时间和市场的考验,可蜕变成中小企业,再成长为大企业,最后会发展成一个大集团,甚至是国际化的多国籍企业。企业规模还小的时候,老板会发挥「校长兼撞钟」的精神,一手统包「产销人发财」。
当企业发展到某种程度后,就会出现各种长字辈(CPO、CMO、CHO、CTO、CFO、CLO、CKO、CAO等)的主管进行细腻的分工,有些主管或单位甚至会喊出:「我们奉命行事只负责执行」。意思是说PDCA(Plan-Do-Check-Action)只负责D,其他PCA都不管了。
策略原本就是为执行而拟定出来的,是执行过程中的首要关键流程,两者若是脱钩,久而久之,没有策略的超强执行力易陷入万劫不复之境。没有执行力的绝佳策略易沦为聋子的耳朵。
全录公司因缺乏执行力而失败,Wal-Mart则因彻底执行天天都低价(Everyday lowprice)的创意策略而大获全胜;执行力超强的人一定要强化创意和规划能力。
有执行力的人或企业在使命必达的鞭策下,抱着当责的心态,面对棘手问题时,能迅速作出正确的决定并透过他人完成任务,还会做后续追踪,务必交出成果来 ,整个追逐成果的过程容易迷失在细节中。
虽然有人说 :「人类的竞争是细节的竞争,5%的细节就可以决定成败」;细节是一种精神(Details),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也就是认真把事情做对,用心把事情做好。但成也由它、败也由它,细节里到底是藏着上帝或魔鬼,不得而知。
如果执行力超强的人运用数学运算中的详尽证明步骤,不放过任何小细节,把想法变成做法;就像注重质量与细节的木匠,不会因人们不注意而在衣柜背面以夹板混充一样。
但会不会耗时太久?耗费太大?远远超出顾客的预期。
行家对PDCA循环的解读是环环相扣,一个都不能少,甚至愿意在一开始就把规划P(Plan)做得到位,花一半的时间和精力都不为过;P做好之后,D(执行力)、C、A自然水到渠成。如果说策略是Make a difference,那么执行力就是 Make it happen !
执行力是连结策略、营运和人,打造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关键。成功的企业,30%看策略,40%看执行力,其余的30%就要靠运气了。
持续不断地改善累积到某一程度爆发出来就是创新,听说台塑的九成利润来自点滴的改善;执行力超强的人请赶快破除无创意、欠规划、小细节的迷思,不要再说:「我只负责执行」了。
(作者是哈佛企管专业讲师,着有《做对6件事,打造高绩效企业—老板、主管、部属必备的72诀》新书。)
From【经济日报/颜长川/201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