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思维有问题吧?对主贴所表述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各具体内容,完全不理解或无能理解。却抓住所谓的“按劳分配”定义的名词问题,用庸俗的、还完全不理解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空想的什么“高级政治经济学”的一些极不确当、极其混乱的描述,来表现自己对马克思主义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的理解的忿懑。
显然,你的贴子的意义仅此而已,反映出理解能力的缺失。
正如
你从各种庸医著述中来理解经济学概念,那显然是错误的方法。应该认真理解马恩列斯毛本人的著述,再作出自已的理解的表述。
斯大林并没有首先提出按劳分配理论,而他是遵循列宁主义对按劳分配作出了自己的新理解,首先提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
你以为斯大林的东西是错误的,就想拿这一概念来推倒他的理论,我们可以理解这种不正确行为,或小丑行为,各尽所能是不是可以同按劳分配结合在一起,这是斯大林定义中的一个问题。你想反对他,应该从这方面着手。
就蒋学模而言,他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中是一再使用了按劳分配这一概念。你应该首先说明,他及其那想空想主义、庸俗经济学家们,是不学无术的。你是他们的学生或徒弟,我想这种定义对你更合适。
在马克思看来,“
时间的调节和
社会劳动在种类不同生产之间的
分配”仍然社会主义生产的规律。“
时间经济以及有计划地
分配劳动时间于不同的生产部门,仍然是以集体为基础的社会首要的经济规律”、“
劳动时间计量生产者个人
在共同劳动中所占的份额,
也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
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
在马克思诸如此类的论述中,并没有出现按劳这个词汇,但他在对同样也没有出现按资分配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批判中所阐述的其于劳动者的劳动所提出新社会分配理论,都清楚的表示了按资分配、按劳分配的实际意义,任何一个有头脑、能够正确思维和有基本逻辑归纳能力的人,都会明白其中的意义。所以经济家们用按劳分配来表述新社会的分配理论,那毫无疑问是正确的。
只是这些年,那些庸俗的、更加低劣的所谓理论家们,更提出极不确当的说辞,来搅乱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我想,这位反贴者,你不是这样的人吧?
另外,我在贴中,说了马克思在《哥批》中阐述了部分的按劳分配理论,并没有明说明其阐述的主要是消费资料的按劳分配。显然按劳分配同其它一切社会的分配关系一们,都首先是指:生产条件的分配,消费条件的分配只是其结果。其次,能分配的只是劳动成果。就其劳动耗费而言,在商品社会表现为物的对象性,而在新社会中则还原为它本来的面目: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