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一名黑车司机载了三位女大学生,一路开车一路“玩笑”,称“要把她们卖到妓院”,“拐到村里当儿媳”。惊慌之下,一名女大学生跳车摔成重伤。
随后,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将司机刑事拘留。但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司机,称“司机的玩笑行为和重伤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故”。
对于检方的决定,法律界人士意见不一,有支持亦有反对。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巍告诉澎湃新闻,女学生当时处在司机控制的环境下,造成的损害后果不能算意外事件,应追究司机的刑事责任。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jiangshenglan 发表于 2014-8-20 10:50 玩笑要把握住度,这就是考验我们的司法部门了,所谓的质变量变之间无非就是有个度的存在,100度的水叫开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