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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20
海淀法     院今日上午公开宣判原告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并删除相关微博内容;并在十日内在其实名认证新浪微博首页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向原告北京大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持续时间为连续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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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0 11:20:12
jjxjiang 发表于 2014-8-20 11:18
海淀法     院今日上午公开宣判原告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与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判决邹恒 ...
苦了老邹了,下回别乱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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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0 11:22:09
他会不会这样道歉啊:我错了,居然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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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0 11:28:45
这个事情,真的很恨很,用什么形容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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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0 11:44:56
哪里还有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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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0 12:00:29
我邹恒甫对海淀法院今天上午对北大VS邹恒甫的判决有三点看法。 (1) 我对判决结果非常失望和遗憾。(2)对于教育界所存在的问题大家有目共睹,是非曲直自在大家心中。(3)我会坚持自己的上诉权利。谨此。http://weibo.com/u/2717762443?c=spr_qdhz_bd_baidusmt_weibo_s&nick=閭规亽鐢?#_loginLayer_140850735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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