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办理加快审批手续,但要能够拿到省级、市级或者国家部委级的单位开出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要写明该发明专利具有极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需要加快审查,或者写明该实用新型具有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在进行转让等等这类冠冕堂皇的语句。如果开出了上述证明,再加上申请人的请求,加快审批专利的申请就有可能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
对于加快审批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是要收费的,加快一项发明专利收1400元人民币,加快一项实用新型收1000元人民币,如果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加快审批手续,专利代理机构通常还要再收一笔服务费。
需要说明的是,请求加快的申请应当在申请专利后立即办理,对于实用新型,如果自申请日起已经过了半年以上,就绝对不要再申请办理了。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如果已经进入实审阶段,也没有再申请办理的必要了。至于加快审批专利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能够提前多少天得到审查结果,甚至是能否提前,实话告诉你,谁也不知道,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自己也不知道,因为这是由申请文件的内容等因素决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撰写的不好,将会大大拖延审批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办理加快审查将没有任何作用。
与到其他机构办事不同,申请专利通常不需要托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的人帮忙,因为这根本没用,即使有人自称能够让申请人提前拿到专利证书,那也是一派胡言,不用把这些话当真,申请人需要认真做的就是在递交申请前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修改,要考虑周全后再定稿递交,因为在交了申请文件以后,就不能对申请文件作任何涉及实质性内容的改动了。
我国的专利申请中有一项独特的内容,那就是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具体的做法就是在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同时,也交一份费用减缓请求书,个人申请专利时,费用减缓请求书的请求内容部分可以写如下二句话:
本人年收入18000元,请求减缓。
对于一个申请人,减缓后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是185元,不减缓是950元;减缓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是375元,不减缓是2500元;减缓后实用新型的申请费是75元,不减缓是500元。此外,前三年的年费也按应缴年费的15%缴纳。
如果是二个人或者二个以上的申请人,则请求内容部分可以写如下三句话:
张三年收入18000元,李四年收入15000元,……,请求减缓。
对于二个以上的申请人,减缓后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是320元,不减缓是950元;减缓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是750元,不减缓是2500元;减缓后实用新型的申请费是150元,不减缓是500元。此外,前三年的年费也按应缴年费的30%缴纳。
请注意,如果你写的年收入超过了25000元,那就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内定的标准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就有可能不会批准你的减缓请求了。
对于申请人是一个中国法人单位,也可以提出费用减缓请求,但需要增加递交一个由上级单位或者是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下属的各区县的部门开具的证明。减缓后发明专利的申请费是320元,不减缓是950元;减缓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费是750元,不减缓是2500元;减缓后实用新型的申请费是150元,不减缓是500元。此外,前三年的年费也按应缴年费的30%缴纳。
如果申请人是二个或者二个以上中国法人单位,就不能减缓相关的专利费用了。
绝大部分的申请人都错误的以为,将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获得了专利证书,就意味着该发明创造的主题已经获得了保护,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国的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虽然我国的专利法在这方面规定的过于抽象,有待于修改完善,但即使是在现在,大多数法院在判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时,也已经开始认真细究权利要求的内容了。因此,一个撰写的糟糕的权利要求,很有可能会使专利权人难以行使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不幸的是,国内专利权人的绝大部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在阐述技术方案的清楚、完整、准确方面,通常都是有漏洞和不足之处的,这就给了侵权人钻空子的机会(提出无效请求)。好在长期以来大家一直就知道我国的代理人和申请人在这方面水平较低,并且在未来几十年内也不可能有什么大的改进。因此,对已授权的专利存在“说明书未能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的问题,只要不是太严重,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通常也不会深究,即使申请文件中存在着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年款: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只要专利权人应对得当,该专利一般也不会被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员认定应该被无效掉。当然,专利不会被无效掉决不意味仿制者侵犯了你的专利权,因为你的专利有可能保护的是一个谁也说不清楚的技术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怎么可能会认为某产品侵犯你的专利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