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听了一场文贯中教授关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报告。长达整整三个小时的报告听下来,文教授的睿智、幽默和紧密审慎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对经济学基本原理用于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让我折服。
    文中回答观点属文贯中教授所有,在表达及个别用词上有所改动。
    文贯中教授简介:
                   美国康州三一学院终身教授
                   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博士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
    文教授报告的核心观点和结论:
   (1)可以通过土地私有化解决中国目前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城乡差距扩大以及农民增收问题;土地一旦私有,很多目前中国遇到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2)在土地私有化的过程中,还有必要放开户籍管理制度,让人口自由流动,并以此形成人口聚集提高服务业产出的规模效应,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城市化进程。
    以下是在报告过程中我向文教授请教的两个问题以及他的回答。
    我:文教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向您请教。第一个问题:您谈到中国要改变现在基尼系数不断扩大的趋势,解决贫富差距和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必须实现土地私有化的改革。但是,我不知道您有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作为土地私有化改革后的土地所有者——农民,他们是否有土地私有化的需求和欲望呢?因为我们注意到,从“小产权房问题”来考虑农民土地私有化的需求问题。“小产权房”反映了农民土地私有化的要求,但是“小产权房”目前也只是在大的城市周边,如上海、沈阳、北京和广州等地存在;而在经济交通落后的地区“小产权房”问题就不存在,以此类推农民对这种“小产权房”,即“土地私有化”就不存在需求了。第二个问题:您提到可以通过将分散在全国各地散居的农民通过合适途径聚集起来,就可以改变中国目前服务业发展不足的问题,人口聚集后相互作用后形成的对服务业的巨大需求就可以促进服务业发展同时实现中国的城市化,也可以解决中国目前的巨大城乡差距问题。但是,不知您有否考虑到:巨大的人口从农村迁入聚集地他们靠什么生存?他们是否有充足的收入来源?因为我生在农村,我注意到这个问题:虽然目前国家在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为分散的居民建立科学合理布局的新房,并让他们搬入;但是大多数的农民还是愿意住在原来离土地农田近的地方,离开这些他们就没法生存,没了收入来源。
   文教授:针对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想讲的是你所说的“小产权房”并不仅仅存在于上海、北京和沈阳等大城市周边地区,在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存在这种问题,因此若将“小产权房”理解为农民对于土地私有化要求和欲望的的话,这种欲望和要求在全国各地都存在;从第二个方面来讲,你可以这样考虑。我们不妨做一个实验,你就跟农民兄弟说:我们现在要实行土地私有化,免费分给你们一份土地,这份土地的所有权归你们所有。你说农民兄弟会不同意么?第三,不妨反过来思考这个问题。我们仍做个实验,先将土地分配给农民,然后让他们“自愿”地再将土地交规集体所有。你说农民兄弟会这么做么?我敢说肯定这样做的人不多。从这三个方面可以论证,农民兄弟是存在这种土地私有化需求的。
    第二个问题,人口大规模迁徙形成人口聚集后的新迁入人口的收入来源问题。我们可以分这几种情况来考虑:首先,土地私有化后,农民手中实际握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农民是一个经济理性人,他肯定会按照价格信号来确定我这个土地该不该卖、该卖什么价格;我该是用这个土地来耕种农产品并出售换取收入,还是该将这土地卖出去而我去城市工作肯定都是理性作出选择的。因此,如果有人认为土地私有化后农民的收入问题没办法解决,那这个人就是低估了中华民族人民的智慧;但是你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员,你会去否定中华民族的智慧吗?第二个视角来考虑这个问题,假设确实存在这么个不太聪明的人将土地卖了去了城市里,他也可以在大城市里通过出售自己的劳动力获得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因为我已论证过,一旦大量的人口流入城市以后,就会形成巨大的对于第三产业的需求;而第三产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因此可以吸纳大量的新迁入劳动力并养活他们。第三,还假如这个卖掉农村土地的人由于技术、素质等原因在城市里也没办法找到合适他自己的工作,那么他完全可以再返回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工作。不过,这次是作为“长工”、“佃农”的身份从事农业生产。现在我们一谈到“长工”“佃农”就觉得是个很低级趣味的词儿,其实这个跟城市的打工仔、跟所谓的白领能有什么区别?我们允许城市里面的“地主”雇佣工人,我们就为什么不能允许土地所有者雇佣工人呢?只能说,现在存在的这种对“雇工”、“佃农”的歧视最根本的来自于对“农民”阶层的歧视。这对于农民兄弟来说是不平等的。
其中若有个别与教授不一致的地方,责任自负!
文章转引自:http://amoswin.blog.sohu.com/88725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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